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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维图新: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2019年付息公告

四維圖新:2017年面向合格投資者公開發行公司債券(第一期)2019年付息公告

2019/11/16 00:00

证券代码:002405 证券简称:四维图新 公告编号:2019-100

债券代码:112618 债券简称:17 四维 01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2019 年付息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债券简称:17 四维 01

债券代码:112618

除息日:2019 年 11 月 25 日

计息期间:2018 年 11 月 23 日至 2019 年 11 月 22 日

债权登记日:2019 年 11 月 22 日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

债券(第一期)本次付息的债权登记日为 2019 年 11 月 22 日,凡在 2019

年 11 月 22 日(含)前买入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

2019 年 11 月 22 日卖出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11 月

发行了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

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根据《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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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 2017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

公司将于 2019 年 11 月 25 日支付本期债券 2018 年 11 月 23 日至 2019 年 11

月 22 日期间的利息,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1、发行人: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

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17 四维 01,债券代码:112618。

3、债券发行总额:5,000 万元。

4、债券存续期限:本期债券为 3 年期品种,附第 2 年末发行人调整票

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5、本期债券担保人及担保方式:本期债券由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

司提供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6、债券年利率、计息方式和还本付息方式:

(1)债券利率:本期债券存续期第 1 年和第 2 年票面利率为 6.00%,

第 3 年票面利率调整为 4.00%。

(2)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3)起息日:2017 年 11 月 23 日。

(4)付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证券登记机构的有关

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的具体事项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

规定办理。

(5)付息日:2018 年至 2020 年间每年的 11 月 23 日为上一计息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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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

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的付

息日为 2018 年至 2019 年每年的 11 月 23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和/或休息日,

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6)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0 年 11 月 23 日。(如遇法定节

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

利息)。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的兑付日为 2019 年 11 月 23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和/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

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7、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补充公

司流动资金。

8、最新债券信用等级:根据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于 2019 年 6 月 12

日出具的《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2019 年跟踪评级报

告》,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17 四维 01”债

券信用等级为 AAA。

9、上市场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10、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1、债券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二、本期债券付息方案

按照公司《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

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票面利率公告》,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 6.00%。

每 10 张“17 四维 01”面值人民币 1,000 元派发利息人民币 60.00 元(含税)。

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取得的实际每 10 张派发利息为人民

3

币 48.00 元,扣税后非居民企业(包含 QFII、RQFII)取得的实际每 10 张

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60.00 元。

三、债券付息权益登记日、除息日及兑息日

1、付息权益登记日:2019 年 11 月 22 日

2、付息日:2019 年 11 月 25 日

3、除息日:2019 年 11 月 25 日

4、付息资金到账日:2019 年 11 月 25 日

5、下一付息期起息日:2019 年 11 月 23 日

四、债券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至 2019 年 11 月 22 日(该日期为付息权益登记日)

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登记在册的全体“17 四维 01”债券持有人(界定标准请参见本公告的特

别提示)。

五、债券付息方法

公司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付息。

公司将在本次付息日 2 个交易日前,将本期债券本次付息资金足额划

付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本

期债券本次利息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

业部或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投资

者于付息网点领取债券利息。

4

六、关于本次付息对象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个人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

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公司债券

利息个人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 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

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12 号)

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

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2、非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关于境外机构

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08 号)等

规定,自 2018 年 11 月 7 日起至 2021 年 11 月 6 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

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境外机构在境内设

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除外。

3、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对于其他债券持有者,其债券利息所得税自行缴纳。

七、关于本次付息的相关机构

1、发行人

名称: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 7 号弘彧大厦 10 层 1002A 室

法定代表人:吴劲风

联系人:孟庆昕、秦芳

5

电话:010-82306399

传真:010-82306909

2、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

名称: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人:顾中杰

电话:021-68801573

传真:021-68801551

3、公司债券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2012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广场 22-28 楼

特此公告。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1 月 15 日

6

譯文內容由第三人軟體翻譯。


以上內容僅用作資訊或教育之目的,不構成與富途相關的任何投資建議。富途竭力但無法保證上述全部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原創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