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前 12 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的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上市公司在
12 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
分别计算相应数额。交易标的资产属于同一交易方所有或者控制,或
者相同或者相近的业务范围,或者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下,可
以认定为同一或者相关资产。
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广电
电气”)或公司控股子公司拟通过支付现金的方式收购 ABB(中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ABB(中国)”】持有的上海 ABB 广电有限公
司 60%的股权和上海 ABB 开关有限公司 60%的股权(以下简称“本
次重组”)。现就广电电气本次重组前 12 个月内(以本说明出具日前
12 个月为准)购买、出售资产的情况说明如下:
根据核查,截至公司本次董事会召开日,除公司的控股孙公司上
海安奕极智能控制系统有限公司曾于 2019 年 10 月以 400 万元人民币
的价格向 ABB(中国)购买其持有的上海 ABB 安奕极电力元件有限
公司 10%的股权外,公司最近 12 个月内不存在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
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