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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莱特:关于转让参股公司金信小额贷股权的公告

Sensex a share ·  Oct 28, 2019 00:00

证券代码:002723 证券简称:金莱特 公告编码:2019-078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参股公司金信小额贷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1、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与

江门市臻鼎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臻鼎科技”)签署协议,向其转让江门市

蓬江区金信科技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信小额贷”)44.44%的股权。

以经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第三方评估机构出具的金信小额贷截止2019年6月30

日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依据,协议股权转让价格为5100万元。本次股权转让后,

公司不再持有金信小额贷的股权。

2、本次股权转让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股权转让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

议审议通过,交易金额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该交易尚需经政府有权部门审批。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江门市臻鼎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700MA53M57D32

住所:江门市蓬江区港口二路 1 号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陈培添

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亿元

成立日期:2019 年 8 月 19 日

经营范围:研究、开发:电子产口;销售:电子产品,五金制品,机电产品,

家用电器;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

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股权结构:陈培添持股 100%。

3、臻鼎科技与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

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江门市蓬江区金信科技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703315050571Y

住所:江门市蓬江区棠下镇金桐路 21 号 2 幢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余德志

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亿叁仟伍佰万元

成立日期:2014 年 09 月 25 日

经营范围:小额贷款(凭有效的金融工作办公室批准文件经营)。(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本次交易前金信小额贷的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6,000 44.44%

张海坚 4,000 29.63%

杨伟鸿 2,000 14.82%

何灼贺 1,500 11.11%

合计 13,500 100%

注、金信小额贷其他股东已放弃优先受让权。

3、金信小额贷最近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项目 2019 年 6 月 30 日

总资产 11,042.07

净资产 11,039.66

项目 2019 年 1-6 月

营业收入 23.12

净利润 -73.51

注:上述表格中所有数据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三、定价依据

根据北京北方亚事资产评估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9 年 10 月 22 日

出具的《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拟股权转让涉及的江门市蓬江区金信科技

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江门市蓬江区金信科技小

额 贷 款 有限 公 司于 评 估基 准 日 2019 年 6 月 30 日股 东 全部 权 益价 值 为

11,041.22 万元。经双方协商,公司向臻鼎科技转让所持金信小额贷 44.44%股权

的交易对价为 5100 万元。

四、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江门市臻鼎科技有限公司

(一)股权转让的内容

甲方将其持有的金信小额贷 44.44%的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股权”)转让给

乙方。在标的股权转让完成后,乙方持有金信小额贷 44.44%的股权,乙方按照

中国有关法律法规享有相应的股东权利并承担相应的股东义务。

(二) 股权转让的价格

甲方占有金信小额贷 44.44%的股权,甲方实际出资人民币 6000 万元。截

止 2019 年 6 月 30 日,金信小额贷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11,041.22 万元。现甲

方将其占金信小额贷 44.44%的股权以人民币 5100 万元转让给乙方。

(三) 甲方的承诺与保证

1、甲方保证对其拟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拥有完全处分权,保证该股权没有设

定质押,保证股权未被查封,并免遭第三人追索,否则甲方应当承担由此引起一

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2、甲方保证本次股权转让没有违背金信小额贷公司章程或甲方既往已经签

署的协议的约定,亦不会与甲方先前作出的声明或承诺构成冲突。

3、甲方保证取得本次股权转让所需的相关内部批准文件,并积极协助乙方

及金信小额贷办理本次股权转让的审批及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直至标的股权过户

至乙方名下。

(四) 乙方的承诺与保证

1、乙方保证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如期足额支付股权转让价款。

2、乙方保证取得本次股权转让所需的相关内部批准文件,并积极协助金信

小额贷办理本次股权转让的审批及工商变更手续。

3、乙方保证签订合同之时对金信小额贷的经营情况已经知晓,对金信小额

贷目前的贷款及回收风险亦全面知晓。

(五)税费承担

1、股权转让过程中,甲、乙双方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缴纳相应的税费。

相关的税费由法律法规规定的纳税义务人各自承担。

2、任何一方没有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致使股权过户登记不

能办理的,未履行纳税义务的一方应及时履行相关义务,并承担由此给他方造成

的损失。

五、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股权转让能降低公司类金融业务经营风险,改善公司财务状况,提

高公司资产流动性和偿债能力,有利于进一步分散公司经营风险,提升公司业绩,

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发展。本次交易定价公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金信小额贷为公司参股公司,本次股权转让后,公司不再持有金信小额

贷股权,转让股权对公司当期损益影响金额约为 200 万元。本次股权转让不会导

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

3、本次股权转让所得款的用途主要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转让所持有江门市蓬江区金信科技小额贷款有限公

司 44.44%股权,可以进一步优化公司资产结构,优化资源配置,符合公司战略

发展需要。交易定价遵循了公允的市场价格和条件,体现了公平、公正、公开的

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0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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