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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固集创:关于放弃参股公司股权转让优先购买权的公告

Dinggu Jichuang: Announcement on relinquishing the transfer of priority purchase rights of participating companies

SZSI ·  Oct 15, 2019 16:39

证券代码:300749 证券简称:顶固集创 公告编号:2019-159

广东顶固集创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放弃参股公司股权转让优先购买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广东顶固集创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顶固集创”或者“公司”)的参股公司

深圳市凯迪仕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迪仕”)为激励核心员工与其共同成长,

实现其长远发展与员工的有机结合,其自然人股东苏祺云、蒋念根、李广顺、徐海清拟

以其持有的凯迪仕合计约 5%股权转让给员工持股平台深圳领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领凯投资”),拟用于对凯迪仕员工进行股权激励。

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 1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放弃参

股公司股权转让优先购买权的议案》。

本次放弃优先购买权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也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股东大会审议。

二、参股公司基本情况介绍

1、公司名称:深圳市凯迪仕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064957354N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住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松坪山社区松坪山新东路 1 号清华信息港 B 座 9 楼

5、注册资本:3,626.64 万元

6、法定代表人:苏祺云

7、成立日期:2013 年 3 月 20 日

8、营业期限至:2033 年 3 月 20 日

9、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指纹技术、生物识别技术及家居智能化系统的研发

及相关技术咨询;指纹和智能电子门锁、指纹和智能电子门禁、指纹和智能电子考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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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纹和智能电子保险箱的研发、销售;经营进出口业务;从事广告业务;自有物业租赁

(以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

营)。许可经营项目是:经营电信业务。

10、 本次股权转让前的股权结构:

股东姓名/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苏祺云 2,858.00 78.82

蒋念根 332.10 9.16

徐海清 83.95 2.31

李广顺 83.95 2.31

顶固集创 134.32 3.70

深圳市建信远致投贷联动股权投资基金合伙

134.32 3.70

企业(有限合伙)

合计 3,626.64 100.00

三、参股公司本次股权转让受让方基本情况介绍

1、名称:深圳领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FGED75Q

3、执行事务合伙人:唐盛伟

4、成立日期:2019 年 2 月 14 日

5、企业性质:有限合伙企业

6、注册地址: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高峰社区上早大厦 150 号 B701

7、经营范围:投资兴办实业;投资咨询

8、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无关联关系

四、参股公司本次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股东苏祺云将持有的凯迪仕 154.35 万元出资额(出资比例 4.26%)以 640.54 万元转

让给领凯投资;股东蒋念根将持有的凯迪仕 17.94 万元出资额(出资比例 0.50%)以 74.44

万元转让给领凯投资;股东徐海清将持有的凯迪仕 4.52 万元出资额(出资比例 0.12%)

以 18.77 万元转让给领凯投资;股东李广顺将持有的凯迪仕 4.52 万元出资额(出资比例

0.12%)以 18.77 万元转让给领凯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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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完成后,领凯投资将持有凯迪仕 181.33 万元出资额(出资比例 5%)。领凯投资

系凯迪仕员工持股平台,本次受让的股权主要用于对凯迪仕员工进行股权激励。

本次股权转让后,顶固集创持有凯迪仕的股权比例不变。

五、公司本次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说明及对公司的影响

凯迪仕本次股权转让的目的是建立员工持股平台,激励核心员工与凯迪仕共同成长,

实现凯迪仕长远发展与员工的有机结合。公司本次放弃优先购买权不构成《上市公司重

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也不涉及关联交易,对公司在凯迪仕的权

益不会产生重大影响,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和持续经营能力不会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情形。

六、独立董事意见

经认真核查,本次放弃优先购买权,对公司在凯迪仕的权益不会产生重大影响,对

公司未来主营业务和持续经营能力不会产生不利影响。公司董事会已就本次放弃优先购

买权事项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会议的召开、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本次放弃优先购买权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公司放弃关于参股公司凯迪仕股权转让的优先购买权。

七、备查文件

1、广东顶固集创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广东顶固集创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放弃参股公司股权转让优先购

买权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顶固集创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10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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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translation is provided by third-party softwa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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