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83 证券简称:湖北能源 公告编号:2019-058
债券代码:112476 债券简称:16 鄂能 01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16 鄂能 01”公司债券回售申报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回售价格:100元/张(不含利息)
2.回售申报期:2019年09月23日至2019年09月25日
3.回售资金发放日期:2019年11月11日
4.有效回售申报数量:1,097,060张
5.回售金额:113,073,974.20元(含利息)
根据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告的《湖
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
明书》的规定,公司分别于2019年09月20日、2019年09月23日、2019
年09月24日发布了《关于“16鄂能01”上调票面利率及投资者回售实
施办法第一次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9-055)、《关于“16
鄂能01”上调票面利率及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第二次提示性公告》(公
告编号:2019-056)、《关于“16鄂能01”上调票面利率及投资者回
售实施办法第三次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9-057)。“16鄂能
01”公司债回售价格为人民币100.00元/张(不含利息),回售申报
期:2019年09月23日至2019年09月25日。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人即本
公司有权在本期债券(债券代码:112476,简称:“16鄂能01”公司
债)存续期间决定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调整后续期限的票面
利率。本次债券在存续期前3年票面利率为3.07%,在本次公司债券存
续期的第3年末,本公司选择上调票面利率48个基点,即本期债券存
续期后2年的票面年利率为3.55%,并在债券存续期内后2年内固定不
变。
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公司债券面值
总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申报期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
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关于上调“16鄂能01”公司债券的票面
利率,即本期债券存续期后2年的票面年利率为3.55%,并在债券存续
期内后2年内固定不变。回售部分债券享有2018年11月11日至2019年
11月10日期间利息,票面利率为3.07%。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债券回
售申报数据,“16鄂能01”公司债本次回售申报数量1,097,060张、
回售金额113,073,974.20元(含利息),剩余托管数量为8,902,940
张。
2019年11月11日为回售资金发放日,本公司将对有效申报回售的
“16鄂能01”公司债债券持有人支付回售本金及当期利息。
特此公告。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9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