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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航空:关于召开“16春秋01”2019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的公告

Spring Airlines: Notice on holding the “16 Spring and Autumn 01” 2019 Second Bondholders' Meeting

Aug 30, 2019 00:00

债券简称: 16春秋01 债券代码:136421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 2016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2019 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

特别提示: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6 年

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面向合格投资者)》、《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

行 2016 年公司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1、债券持有人会议需由超过代表本期未偿还债券总额且有表决权的二分之一的债

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出席方为有效。

2、债券持有人会议对表决事项作出决议,须经出席(包括现场、网络、通讯等方

式参加会议)本次会议并有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所持未偿还债

券面值总额二分之一以上同意方为有效。

3、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对全体债券持有人(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

对议案或者放弃投票权、无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债券的持

有人)具有同等效力和约束力。受托管理人依据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行事的结果由全体

债券持有人承担。

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于 2016 年 3 月 30 日获准公开

发行不超过 23 亿元的公司债券。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6 年公司债

券(第一期)(以下简称“16 春秋 01”)于 2016 年 6 月 3 日发行完毕,发行总额

为人民币 23 亿元。截至本通知公告日,“16 春秋 01”存续规模 1.92 亿元。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6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面向合格投资者)》、《春秋航空股份有

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6 年公司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相关规定,中信建投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16 春秋 01”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就召集 2019 年第二次债

券持有人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会议召开时间:2019 年 9 月 30 日上午 10:00-10:30

3、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长宁区空港一路 528 号二号楼

4、会议召开及投票方式:现场投票和通讯投票结合的方式

5、债权登记日:2019 年 9 月 23 日(以下午 15:00 交易结束后,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供的“16 春秋 01”债券持有人名册为准)

6、会议出席人员:

(1)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于债权登记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或适用法律规定的其他机构托管名册上登记的本期未偿还

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出席或者委派代表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2)下列机构或人员可以参加债券持有人会议、发表意见或进行说明,也

可以提出议案供会议讨论决定,但没有表决权:

①发行人;

②本期债券担保人及其关联方;

③持有本期债券且持有发行人 10%以上股份的股东、上述股东的关联方或发

行人的关联方;

④债券受托管理人(亦为债券持有人者除外);

⑤其他重要关联方;

(3)债券受托管理人和发行人委派的人员;

(4)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

7、会议联系方式:

(1)发行人: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上海市长宁区空港一路 528 号二号楼

联系人:桂许燕

电话:021-22353088

传真:021-22353089

(2)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内大街 2 号凯恒中心 B 座 2 层

联系人:陈鹏宇

电话:010-86451119

传真:010-65608445

二、审议事项

1、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减资

事项的议案(详见附件一)

2、关于修订《 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6 年公司债券债券持有

人会议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详见附件二)

三、出席会议登记办法

1、债券持有人本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明文件和持有本期未偿

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或适用法律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债券持有人法定代表人或

负责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资格的有效

证明和持有本期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或适用法律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委托

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明文件、被代理人(或其法定代表

人、负责人)依法出具的投票代理委托书、被代理人身份证明文件、被代理人持

有本期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或适用法律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

2、登记办法:符合上述条件的、拟出席(包括现场及通讯方式参加会议)

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应于 2019 年 9 月 29 日 17:00 前将参会回执

(参会回执样式,参见附件三)以及上述相关文件通过专人、传真或邮寄方式送

达发行人联系地址,邮寄方式的接收时间以发行人工作人员签收时间为准。

四、表决程序和效力

1、债券持有人会议可以现场投票,也可以通讯投票。

2、如债券持有人选择通讯投票表决,应于自债权登记日次日 2019 年 9 月

24 日起,至会议召开日 2019 年 9 月 30 日下午 15:00 前将表决票(参见附件五)

通过专人、传真或邮寄方式送达发行人联系地址,邮寄方式的接收时间以签收时

间为准。

3、债券持有人进行表决时,每一张未偿还的本期债券享有一票表决权,但

发行人、本期债券的担保人(以下简称“担保人”,如有)、持有发行人 10%以上

股份的股东和上述股东的关联方(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下同)、担保人

的关联方或发行人的关联方持有的未偿还本期债券无表决权。

4、债券持有人会议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表决票参见附件五)。每一审议

事项的表决投票,应当由至少两名与发行人无关联关系的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

人)、一名债券受托管理人代表和一名发行人代表参加清点,并由清点人当场公

布表决结果。

5、会议主席根据表决结果确认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是否获得通过,并应当

在会上宣布表决结果。决议的表决结果应载入会议记录。

6、会议主持人如果对提交表决的决议结果有任何怀疑,可以对所投票数进

行点算;本期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 10%以上有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

对会议主持人宣布的表决结果有异议的,如果会议主持人未提议重新点票,本期

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 10%以上有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有权在宣布

表决结果后立即要求重新点票,会议主席应当即时点票。

7、债券持有人会议对表决事项作出决议,须经出席(包括现场、通讯等方

式参加会议)本次会议并有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未偿还债券

面值总额二分之一以上同意方为有效。

8、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自作出之日起生效。债券持有人单独行使债权及担

保权利,不得与债券持有人会议通过的有效决议相抵触。

五、其他事项

1、会议会期半天,交通费用及食宿费用自理。

2、本通知内容若有变更,会议召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将以公告

方式在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日 7 日前发出补充通知。债券持有人会议补充通知将

在刊登会议通知的同一指定报刊或互联网网站上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特此通知。

附件一: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

减资事项的议案

附件二:关于修订《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6 年公司债券债券

持有人会议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附件三:16 春秋 01(债券代码:136421)2019 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参

会回执

附件四:16 春秋 01(债券代码:136421)2019 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授

权委托书

附件五:16 春秋 01(债券代码:136421)2019 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表

决票

附件一: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限制性股票及减资事项的议案

2019 年 8 月 29 日,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春秋航空”)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

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 2019 年 8 月 30 日《证券日

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

制性股票的公告》和《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

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8 和 2019-049)。

根据上述议案,由于激励对象王跃金、朱亮因个人原因提前与公司解除劳动

合同,公司将回购注销其已获授尚未解锁的 1.50 万股限制性股票。因公司 2019

年 5 月已实施完毕 2018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20 元(含税),

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回购价格由 23.943 元每股调整至 23.743 元每股。

公司将以每股 23.743 元的回购价格回购注销离职激励对象王跃金、朱亮已授予

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0.5 万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 0.0016%,并向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注销该部分股票。注销完成后,

注册资本减少 1.50 万元,变更为 91,672.77 万元,公司股份总数也相应减少 1.50

万股,变更为 91,672.77 万股。

以上议案,特提请“16 春秋 01”2019 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予以审议。

附件二:

关于修订《 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6 年公司债券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为充分提高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16 春秋 01”债券持有人会议效率,使债

券持有人能够更好地通过债券持有人会议行使权利,公司拟修订《春秋航空股份

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6 年公司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以下简称“《持有人

会议规则》”),修订后的《持有人会议规则》自本议案经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

过之日起生效。《持有人会议规则》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条款 修订前 修订后

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权限范围如下:

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权限范围如下:

……

……

(3)当发行人发生或者进入减资、

(3)当发行人发生或者进入减资(但因发行人实

合并、分立、解散、整顿、和解、

施股权激励计划而发生回购激励对象所持股份并

重组或者申请破产等法律程序时,

第四条 予以注销导致的减资情形除外)、合并、分立、解

对是否接受发行人提出的建议以及

散、整顿、和解、重组或者申请破产等法律程序时,

是否委托债券受托管理人参与该等

对是否接受发行人提出的建议以及是否委托债券

法律程序(含实体表决权)等行使

受托管理人参与该等法律程序(含实体表决权)等

债券持有人依法享有权利的方案作

行使债券持有人依法享有权利的方案作出决议;

出决议;

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当出现以下 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当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受

情形之一时,受托管理人应当及时 托管理人应当及时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

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 ……

第五条 …… (5)发行人减资(因发行人股权激励计划发生回

(5)发行人减资、合并、分立、解 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导致的减资情形除外)、合

散或者申请破产; 并、分立、解散或者申请破产;

…… ……

以上议案,特提请“16 春秋 01”2019 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予以审议。

附件三:

16 春秋 01(债券代码:136421)

2019 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参会回执

兹确认本人/本单位或本人/本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将出席 16 春秋 01(债

券代码:136421)2019 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16 春秋 01 债券持有人(签署):

(公章):

16 春秋 01 债券持有人证券账户卡号码:

持有 16 春秋 01 债券张数(面值人民币 100 元为一张):

参会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年 月 日

附件四:

16 春秋 01(债券代码:136421)

2019 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 16 春秋 01(债券代码:

136421)2019 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本人对《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

减资事项的议案》表决意见的指示为 (请填写“同意”、“反对”

或“弃权”)。

本人对《关于修订<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6 年公司债券债券持

有人会议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表决意见的指示为 (请填写“同

意”、“反对”或“弃权”)。

注:

1、如果委托人不做具体指示,视为代理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2、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3、如本授权委托书指示表决意见与表决票有冲突,以本授权委托书为准,

本授权委托书效力视同表决票。

委托人(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营业执照号码/负责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有面额为人民币 100 元的债券张数:

委托人的证券账号: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19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结束之日止。

附件五:

16 春秋 01(债券代码:136421)

2019 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表决票

序号 会议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

1 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减资事

项的议案

关于修订《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公开

2 发行 2016 年公司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

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债券持有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个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持有本期债券张数(面值人民币 100 元为一张):

表决说明:

1、请就表决事项表示“同意”、“反对”或“弃权”,在相应栏内画“√”,并且对

同一项议案只能表示一项意见;

2、本表决票复印或按此格式自制有效;

3、如债券持有人选择以通讯方式投票表决,应于自债权登记日次日(2019

年 9 月 24 日)起,至 2019 年 9 月 30 日 15:00 前将表决票通过传真方式送达发

行人联系地址,邮寄方式的接收时间以签收时间为准。

4、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

表决权利,其所持有表决权的本期公司债券张数对应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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