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杯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前
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的说明
金杯电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长沙共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湖南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其合计持
有的武汉第二电线电缆有限公司 79.33%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
易”)。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在 12 个月内
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已按照
本办法的规定编制并披露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的资产交易行为,无须纳入累计计算的
范围。中国证监会对本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的累计期限和范围另
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交易标的资产属于同一交易方所有或者控制,或者属于相同或
者相近的业务范围,或者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下,可以认定为同一或者相关资
产。”
在公司审议本次交易正式方案的董事会召开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不存在其他购
买、出售资产的情况,不存在需纳入本次交易的累计计算范围的情况。
特此说明。
金杯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8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