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14 证券简称:罗平锌电 公告编号:2019-102
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收购股权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罗平锌电”)于2019年5
月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拟收购云南鸿源实
业有限公司100%股权》的预案及《拟收购曲靖市弘安矿业有限公司100%股权》的
预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以现金方式收购自然人江攀和速金碧所持有的云南鸿源实
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源实业”)100%股权及自然人江庆碧、杨树萍和江龙
祥所持有的曲靖市弘安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安矿业”)100%股权。5月23
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两个议案。有关此次拟
收购股权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19年5月8日、5月24日在《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拟收购股权的公告》(公
告编号:2019-071)及《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81
号)。
二、交易进展情况
1、在披露拟收购股权事项后,2019年5月13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
下简称“深交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
司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9】第202号),其要求公司就本次拟收购股权
的相关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于2019年5月17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中小板公
司管理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报云南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2、2019年5月17日,因此次股权收购的部分事项需进一步完善与补充,且部
分内容需请评估机构发表专业意见,经向深交所申请后,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
体发布了《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78)。
2019年5月22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了《关于再次延期回复深圳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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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80),延期原因与前述相同。
3、公司近期收到中共罗平县纪委办公室转发的中共云南省纪委办公厅关于
《关注罗平锌电收购相关公司事宜的函》(云纪办【2019】346 号),中共云南省
纪委办公厅关注公司拟收购股权事项。按照罗平县纪委的要求,公司对该事项进
行了自查,并于近日向罗平县纪委提交了此次股权收购事项的收购过程说明和进
展情况。
4、本次拟收购股权事项工作开展期间,由于存在对问询函的延期回复,公
司多次向深交所和云南证监局汇报收购进展情况。现鉴于中共云南省纪委办公厅
的关注,公司将待省纪委指示后方开展后续相关工作。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股权转让方持续对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条款进
行积极磋商、反复探讨和沟通,但未能与股权转让方达成一致意见,因此未签订
股权转让协议,未支付任何收购款项。
三、风险提示
此次收购股权事项存在协议双方未能就相关条款达成一致意见,而最终导致
股权转让不能完成的风险。
公司将密切关注和追踪此次收购股权事项的进展,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积极履行本次股权收购事项的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公
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
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 年 8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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