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002399 证券简称:海普瑞 公告编号: 2019-039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18年年度权
益分派方案已获2019年5月21日召开的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
会决议公告于2019年5月22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且实施时间距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
不超过两个月。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247,201,704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
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股派0.9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
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
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
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
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
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2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
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7月12日,除权除息日为:2019年7月15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9年7月12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
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19年7
月15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498 乌鲁木齐飞来石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2 08*****488 乌鲁木齐金田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 08*****504 深圳市乐仁科技有限公司
4 08*****044 乌鲁木齐水滴石穿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9年6月20日至登记日:2019年7月12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五、咨询事项
咨询机构:本公司董秘办
咨询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松坪山郎山路21号
咨询联系人:步海华、张亚君
咨询电话:0755-26980311
传真电话:0755-86142889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七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