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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冷股份: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Dai Leng Co., Ltd.: 2018 Annual Equity Distribution Implementation Notice

Sensex a share ·  Jul 5, 2019 00:00

证券代码:000530;200530 证券简称:大冷股份;大冷 B 公告编号:2019-032

大连冷冻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连冷冻机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2018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

案已获 2019 年 5 月 17 日召开的本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自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本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本次实

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本次实施分

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现将权益分派事

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18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1、以本公司现有总股本 843,212,507 股为基数(其中 A 股

601,712,507 股,B 股 241,500,000 股),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5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A 股 QFII、RQFII 以及持有股改限售

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45 元;持有非股

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

征收,先按每 10 股派 0.5 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

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

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

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对于 QFII、RQFII 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

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B 股非居民企业扣税后每 10 股派

现金 0.45 元,境内(外)个人股东的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

收,先按每 10 股派 0.5 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

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

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 元;

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5 元;持

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向 B 股股东派发的现金红利,B 股股息折算汇率根据本公司章程

规定,将按照股东大会决议日后第一个工作日(2019 年 5 月 20 日)

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兑港币的中间价(港币:人民币=1:

0.8789)折合港币兑付,未来代扣 B 股个人股东需补缴的税款参照前

述汇率折算。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 A 股股权登记日为:2019 年 7 月 12 日,除权除息

日为:2019 年 7 月 15 日。

本次权益分派 B 股最后交易日为:2019 年 7 月 12 日,股权登记

日为:2019 年 7 月 17 日,除权除息日为:2019 年 7 月 15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19 年 7 月 12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

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 A 股股东;截止 2019 年

7 月 17 日(最后交易日为 2019 年 7 月 12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

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 B 股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

将于 2019 年 7 月 15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

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B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于 2019 年 7 月 17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

或托管银行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如果 B 股股东于 2019 年 7 月 17 日

办理股份转托管的,其现金红利仍在原托管证券公司或托管银行处领

取。

3、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772 大连冰山集团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9年7月3至登记日:2019

年7月12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

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本公司自

行承担。

五、其它事项说明

B股股东中如果存在不属于境内个人股东或非居民企业但所持红

利被扣所得税的情况,请于2019年7月31日前(含当日)与本公司联

系,并提供相关材料以便进行甄别,确认情况属实后本公司将协助返

还所扣税款。

六、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本公司证券法规部

咨询联系人:杜宇

咨询电话:0086-411-87968822

传真电话:0086-411-87968125

七、备查文件

1、本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大连冷冻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7 月 5 日

The translation is provided by third-party softwa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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