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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河集团:公开发行2018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18年度)

Jianghe Group: Public Issuance of 2018 Corporate Bonds (Phase I) Fiduciary Management Report (2018)

SZSI ·  Jun 29, 2019 00:00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顺义区牛汇北五街 5 号)

公开发行 2018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018 年度)

债券受托管理人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2019 年 6 月

重要声明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证券”或“国泰君安”)编

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发行人对外发布的《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等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以及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

见。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

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国泰君安证券所作的

承诺或声明。请投资者独立征询专业机构意见,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不能将本

报告作为投资行为依据。

2

目录

第一章 本期公司债券概况及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 4

第二章 发行人 2018 年度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 .................................................... 7

第三章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 ............................................ 14

第四章 本期债券内外部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重大变化情况.................... 15

第五章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 16

第六章 发行人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以及本期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 17

第七章 发行人在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其他义务的执行情况............ 18

第八章 本期债券的信用评级情况 ........................................................................ 19

第九章 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 20

第十章 其他事项 ....................................................................................................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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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本期公司债券概况及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

一、 发行人名称

中文名称: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Jangho Group Co.,Ltd.

二、 核准文件和核准规模

本次公司债券已经中国证监会于 2017 年 7 月 26 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17]

1355 号”文核准,公司获准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 20 亿元的公

司债券。

本次债券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2018 年 7 月 19 日至 7 月 20 日,江河创建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河集团”)成功发行 1 亿元 2018 年公司债券

(第一期)(以下简称“18 江河 01”或“本期债券”)。

三、 本期债券的主要条款

1、发行主体: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8 年公司债券(第一

期)。

3、发行总额: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 1 亿元。

4、债券期限:本期发行的公司债券期限为 3 年期,附第 2 年末发行人调整

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5、担保情况: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6、债券票面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 7.20%。本期债券票

面利率在债券存续期的前 2 年固定不变。如发行人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未

被回售部分债券存续期限后 1 年票面年利率为债券存续期限前 2 年票面年利率加

调整基点,在债券存续期限后 1 年固定不变;如发行人未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

择权,则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存续期限后 1 年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4

7、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在本期债券第 2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

20 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

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2

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后 1 年的票面利率。若发行人未行使利率调整选择权,则本期

公司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8、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布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

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将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

人。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本期债券第 2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

发行人将按照交易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9、回售申报期:自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

的公告日起 3 个交易日内,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方式进行回售申报。债券持有

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公司债券份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申报

期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发行人关于

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决定。

10、还本付息方式及支付金额: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

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本期债券于

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利息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

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对应的票面年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

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有

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11、起息日: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 2018 年 7 月 19 日。

12、利息登记日:本期债券利息登记日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在利息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本期债券获得该

利息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

13、付息日:本期债券存续期间,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9 年至 2021 年每

年的 7 月 19 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

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

5

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9 年和 2020 年每年的 7 月 19 日,前述日期如遇法定节假

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14、到期日:本期债券的到期日为 2021 年 7 月 19 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

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到期日为 2020 年 7 月 19 日。

15、计息期限: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为 2018 年 7 月 19 日至 2021 年 7 月 19

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的债券的计息期限为 2018 年 7 月 19

日至 2020 年 7 月 19 日。

16、兑付登记日:2021 年 7 月 19 日之前的第 6 个工作日为本期债券本金及

最后一期利息的兑付登记日。在兑付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

人,均有权获得所持本期债券的本金及最后一期利息。

17、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1 年 7 月 19 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

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的债券兑付日为 2020 年 7 月 19 日日,前

述日期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18、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评定,发行人

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级,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级。

19、债券受托管理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四、 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

国泰君安证券作为本期债券受托管理人,2018 年内按照本期债券受托管理

协议及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履行了本期债券的受托管理职责,建立了对发行人的定

期跟踪机制,并监督了发行人对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所约定义务的执行情况。

2018 年度,发行人未发生需要披露《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的对债券持

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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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发行人 2018 年度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

一、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Jangho Group Co.,Ltd.

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牛汇北五街 5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顺义区牛汇北五街 5 号

法定代表人:刘载望

电话:010-60411166

传真:010-60411166

电子信箱:ir@jangho.com

成立日期:1992 年 2 月 4 日

总股本金额:115,405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00217649F

股票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江河集团

股票代码:601886.SH

主营业务:建筑装饰业务和医疗健康业务。

二、 发行人 2018 年度经营情况

(一)发行人所处的行业情况

1、建筑装饰行业

(1)幕墙行业

根据《建筑装饰行业“十三五”发展规划纲要》目标,预计到 2020 年中国

7

建筑幕墙工程总产值将突破 5000 亿元,年均增长速度在 11%左右。建筑幕墙行

业市场化程度高,且竞争较为充分,但多数企业集中于低端市场,以价格战为主。

在高端市场,尤其是一些全国标志性、区域重点的幕墙工程绝大部分被国内幕墙

50 强企业承包。在幕墙行业竞争逐步走向白热化的过程中,淘汰、整合成为不

可避免的趋势,特别是在经济环境恶化的时期,资金面的紧缺对承包商的资金实

力提出了更大的挑战。未来幕墙行业中“强者越强、弱者越弱”的马太效应将逐

步显现。龙头企业凭借在资金实力、历史业绩和技术水平三方面的优势,在未来

行业内的横向整合中将占据主导地位,不断扩大经营规模和市场占有率,而部分

中小企业的生存将更加艰难,未来将面临被兼并或淘汰的命运。

随着国家对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视,环保、绿色、节能、智能将成为未来幕墙

行业发展的趋势,技术的创新将成为可持续快速发展的关键。

(2)内装及设计行业

2016 年,国家出台《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力争

用 10 年左右的时间,使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 30%,此后各个

地方政府推出了当地的装配式建筑发展目标和鼓励政策。与传统装修方式不同,

装配式装修是一种全新的装修方式,没有湿作业,采用干式工法,内装系统可与

主体结构分离,这样可以最大限度的减少对原有内装的拆除,装修部件在工厂预

先制作完成,由产业工人在现场进行组装,从而实现降低成本、减少对房屋结构

的损害、增加工作效率,真正实现了低碳、节能、绿色、环保,因此装配式内装

将成为未来内装行业发展的新趋势。

2、医疗健康行业

2018 年度,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和国家医疗保障局正式成立。国家卫生健

康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拟订国民健康政策,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组

织制定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监督管理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卫生应急,负责计划

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等。新组建的国

家医疗保障局,将整合此前人社部、国家卫计委以及民政部的有关职能融合,实

现三保合一。两大部门的成立为广大人民群众的医疗健康提供了顶层设计和政策

保障,为“健康中国”战略目标的实现打下了坚实的基础。2018 年 11 月,国家

8

卫健委发布《关于印发全面提升县级医院综合能力工作方案(2018-2020 年)的

通知》,该方案明确,到 2020 年,力争实现县域内就诊率达 90%左右,标志着

分级诊疗工作取得了扎实进展。

随着国家鼓励社会办医,私立医疗机构对眼科医疗市场尤其是高端眼科医疗

市场的补充作用将越来越明显。患者也越来越关注医疗机构的服务水平、技术水

平,这将带动国内各私立医疗机构向国际化标准看齐,提升国内眼科医疗行业整

体医疗水平。公司下属子公司 vision 是澳大利亚最大的眼科连锁医院,拥有多年

的眼科办医经验及一大批专业眼科医生。

2018 年 6 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出台《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医疗机构、医师

审批工作的通知》,通知提出在保障医疗质量安全的前提下,医疗机构可以委托

独立设置的医学检验实验室、病理诊断中心、医学影像诊断中心、医疗消毒供应

中心或者有条件的其他医疗机构提供医学检验、病理诊断、医学影像、医疗消毒

供应等服务。该政策的出台,有利于第三方医学检验机构积极参与到国家卫生健

康发展战略中,对提升第三方医学检验发展整体水平和空间有着重大影响。

2018 年度,公司收购了以第三方检验为主的江河华晟医学 80%股权。2019

年初,公司全资子公司江河香港发出了收购 Healius 的非约束力要约函,目前

Healius 为澳大利亚第一大全科医生诊疗中心、第二大病理提供商、第二大影像

连锁医院。

(二)发行人 2018 年度经营情况

2018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60.37 亿元,同比增长 4.84%,其中建筑装

饰板块实现营业收入 152.46 亿元,同比增长 5%;医疗健康板块实现营业收入 7.91

亿元,同比增长约 2%。2018 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09 亿元,同

比增长 30.4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净利润 5.66 亿元,

同比增长 36.39%。

公司主营业务情况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9

营业收 营业成

毛利率比

毛利率 入比上 本比上

分行业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上年增减

(%) 年增减 年增减

(%)

(%) (%)

增加 3.45

建筑装饰业 15,246,551,287.81 12,546,076,455.53 17.71 5.01 0.78

个百分点

增加 1.64

医疗健康业 790,710,393.58 531,381,685.60 32.80 1.76 -0.65

个百分点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营业收 营业成

毛利率比

毛利率 入比上 本比上

分产品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上年增减

(%) 年增减 年增减

(%)

(%) (%)

建筑装饰服 增加 3.45

15,246,551,287.81 12,546,076,455.53 17.71 5.01 0.78

务 个百分点

医疗健康服 增加 1.64

790,710,393.58 531,381,685.60 32.80 1.76 -0.65

务 个百分点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营业收 营业成

毛利率比

毛利率 入比上 本比上

分地区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上年增减

(%) 年增减 年增减

(%)

(%) (%)

增加 4.28

中国大陆 11,166,517,608.93 9,030,393,971.12 19.13 2.49 -2.66

个百分点

海外(含港澳 增加 1.14

4,870,744,072.46 4,047,064,170.01 16.91 10.68 9.17

台) 个百分点

三、 发行人 2018 年度财务状况

1、 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元

项目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合计 27,288,722,479.43 24,105,918,539.97

负债合计 18,406,592,559.70 16,484,038,176.62

少数股东权益 1,264,367,222.29 729,275,698.41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权益合计 7,617,762,697.44 6,892,604,664.94

2、 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元

10

项目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营业收入 16,037,261,681.39 15,296,572,511.51

营业利润 865,853,664.89 691,673,976.50

利润总额 868,622,506.54 737,197,058.01

净利润 738,605,897.18 591,550,545.3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08,606,499.03 466,460,034.18

3、 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元

项目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408,596,697.72 1,389,304,862.4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76,953,521.64 -236,209,753.1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7,077,464.19 -2,457,516,674.20

4、 主要财务数据变动分析

(1)资产、负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变动比例

项目名称 2018 年末 2017 年末 变动原因解释

(%)

主要系本期经营回款较

货币资金 4,178,261,750.08 2,893,009,048.58 44.43

好、银行贷款增加所致

其他应收 主要系应收出售承达集团

1,488,633,142.82 299,235,421.96 392.02

款 股权转让款所致

其他流动 主要系增值税留抵税额增

805,749,111.40 611,798,326.50 31.7

资产 加所致

一年内到

系江河医疗支付第一期江

期的非流 6,605,200.00 853,846.46 673.58

河华晟医学股权收购款

动资产

长期股权 主要系报告期合伙设立江

81,336,568.83 29,166,235.18 178.87

投资 河易知医疗

投资性房 系出租的房屋转为投资性

19,073,935.96 3,355,207.52 468.49

地产 房地产所致

长期待摊 主要系本期新增装修工程

82,897,839.20 25,863,841.62 220.52

费用 所致

主要系持有股票市价下

递延所得

439,840,125.17 333,073,518.59 32.05 跌,其他综合收益亏损所

税资产

其他非流

9,000,000.00 - 主要系子公司预付购房款

动资产

11

变动比例

项目名称 2018 年末 2017 年末 变动原因解释

(%)

短期借款 3,010,106,439.01 1,531,351,605.65 96.57 主要系本期贷款增加所致

应付职工 主要系本期计提职工薪酬

341,068,889.41 238,508,084.51 43

薪酬 及年终奖金增加所致

一年内到

期的非流 - 699,018,645.15 -100 系本期偿还中期票据所致

动负债

其他流动 主要系本期偿还超短期融

1,130,483,684.44 1,772,624,496.23 -36.23

负债 资券所致

系公司附属子公司本期从

长期借款 618,947,274.82 48,381,641.23 1,179.30

金融机构取得贷款所致

应付债券 99,485,785.59 - 系本期发行公司债所致

主要系持有股票市价下

递延所得

64,812,650.46 108,514,004.44 -40.27 跌,其他综合收益亏损所

税负债

主要系人民币升值导致外

其他综合 币报表折算差额减少,及

-495,648,813.09 15,208,354.53 -3,359.06

收益 购买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公允价值下跌所致

(2)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变动比例

科目 2018 年 2017 年 变动原因解释

(%)

营业收入 16,037,261,681.39 15,296,572,511.51 4.84 -

营业成本 13,077,458,141.13 12,984,347,449.16 0.72 -

销售费用 179,756,551.32 189,788,116.67 -5.29 -

主要是由于职员薪酬上涨

管理费用 1,071,617,527.44 838,832,533.84 27.75

所致。

主要系根据财会(2018)

研发费用 438,074,677.81 285,255,788.51 53.57 15 号文规定变更研发费

用归集方法所致。

主要是由于报告期融资规

财务费用 237,305,247.76 318,755,929.09 -25.55 模扩大,利息支出大幅增

加所致。

经营活动产

生的现金流 1,408,596,697.72 1,389,304,862.49 1.39% -

量净额

投资活动产 主要系公司收购首颐医疗

生的现金流 -1,076,953,521.64 -236,209,753.13 不适用 9.4643% 股 权 及 认 购

量净额 Healius 股票所致

12

变动比例

科目 2018 年 2017 年 变动原因解释

(%)

筹资活动产

生的现金流 107,077,464.19 -2,457,516,674.20 不适用 主要系本期借款增加所致

量净额

13

第三章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

一、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发行人已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顺义支行开设募集资金

专项账户,发行人、国泰君安证券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顺义

支行也已按照相关规定签署了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本期债券合计发行人民币 1 亿元,本期债券扣除承销费用之后的净募集资金

已于 2018 年 7 月 23 日汇入发行人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专户。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国

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出具了《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8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资金到账确认书》。

二、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基本情况

根据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募集资金运用计划,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拟将用于

补充流动资金。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18 江河 01”的募集资金已按照募集

说明书的约定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并已经全部使用完毕。

14

第四章 本期债券内外部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重大变化情况

本期债券采用无担保形式发行。

15

第五章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2018 年度,发行人未发生须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事项,未召开债券持有

人会议。

16

第六章 发行人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以及本期债券的本息偿付

情况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尚未涉及兑付兑息事项,偿债安排及偿债

保障措施运行良好。

17

第七章 发行人在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其他义务的执行情

根据公司于 2017 年 3 月 13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 2017 年

4 月 6 日召开的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发行人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预计

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在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及《公司章程》的前提下,将至少采取如下措施: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2018 年度发行人未发生需履行上述承诺的情形。

18

第八章 本期债券的信用评级情况

根据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主体与

相关债项 2019 年度跟踪评级报告》,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通过对发行人

主体长期信用状况和发行的 2018 年公司债券进行跟踪评级,确定发行人主体长

期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18 江河 01”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

作为本期公司债券的受托管理人,国泰君安证券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本期债

券的相关风险,并请投资者对相关事项做出独立判断。

19

第九章 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一、 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 2018 年末,发行人对外担保余额为 6.69 亿元,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担 担 否

担保是 保 保 为 关

担保方与 是否存

担保 否已经 是 逾 关 联

担保方 上市公司 被担保方 担保金额 在反担

类型 履行完 否 期 联 关

的关系 保

毕 逾 金 方 系

期 额 担

江河幕墙

工程(阿

江河集 保证 其

公司本部 联酋)有 118,970,819.87 否 否 0 是 是

团 担保 他

限责任公

江河幕墙

江河集 保证 其

公司本部 加拿大有 213,633,674.45 否 否 0 是 是

团 担保 他

限公司

江河幕墙

江河集 保证 其

公司本部 美洲有限 336,208,936.63 否 否 0 是 否

团 担保 他

公司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

0

保)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A)(不包括对子公司

668,813,430.94

的担保)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B) 6,486,000,000.00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担保总额(A+B) 7,154,813,430.94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80.55

其中: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

332,604,494.32

(C)

20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担 担 否

担保是 保 保 为 关

担保方与 是否存

担保 否已经 是 逾 关 联

担保方 上市公司 被担保方 担保金额 在反担

类型 履行完 否 期 联 关

的关系 保

毕 逾 金 方 系

期 额 担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被担保对

2,739,000,000.00

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D)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 50%部分的金额(E) 2,713,748,471.08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 5,785,352,965.40

二、 涉及的未决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不存在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可能

产生实质影响的重大未决诉讼或仲裁事项。

公司未决诉讼或仲裁事项如下所示:

案件进展情

原告 被告 案由 受理机构 标的额

江河创建集团股

Soil-Build 新加坡国际

份有限公司新加 合同纠纷 1,663.5 万新币 说明一

(Pte.)Ltd 仲裁

坡分公司

江河创建 青岛长基基业有 山东省高级

合同纠纷 - 说明二

集团 限公司 人民法院

工程质量违约

金 1,738,513.90

元、工期延期违

石家庄市裕

金 1,159,009.26

德鸿公司 江河创建集团 合同纠纷 华区人民法 说明三

元以及其他损

16,800,659.00

说明一:公司与 Soil-Build(Pte.)Ltd(下称“原告”)合同纠纷:本公司新加

坡分公司与原告于 2011 年 2 月 26 日签订《Sub-contract for supply and installation

of aluminum facade》,约定合同总价 780.00 万新币。2016 年 2 月 24 日原告以本

21

公司违反合同约定的完工日期为由,向新加坡国际仲裁提出索赔要求,请求裁决

本公司赔偿工期罚款 1,663.50 万新币,公司应收原告新币 839,464.32 元已全额计

提坏账准备,公司开立的以原告为受益人的保函新币 780,000.00 元已全额确认预

计负债,2019 年 2 月 25 日,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裁决原告支付本公司工程款

1,390,717.18 新币,并按照 5.33%的年利率支付相应利息等。公司将继续跟进该

案件后续进展,预计不会产生其他财务损失。说明二:本公司与青岛长基基业有

限公司《青岛温泉嶺海大酒店幕墙系统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本公司因不服山东

省高级人民法院(2017)鲁民终 843 号民事判决结果,于 2017 年 11 月 1 日提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下称“最高院”)再审,2018 年 2 月 9 日,最

高院下发民事判决书((2017)最高法民申 5017 号),以进一步查明有关事实

来认定涉案工程是否经过合法的招标程序,申请方是否存在违约行为,如违约,

违约金额如何确定,需要依法查明确认等为由,裁定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本

案,目前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已经收到最高院发回案宗,正在审理中。公司将继

续跟进该案件后续进展,预计不会产生其他财务损失。

说明三:2018 年 7 月 30 日,就本公司与德鸿公司签订的《中央悦城二单元

及裙楼、迎宾苑项目幕墙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下发(2018)

冀民终 617 号民事判决书,判令德鸿公司支付本公司诉求的工程款及相应利息等,

此后公司收到上述款项。2018 年 10 月 11 日,德鸿公司由于上述判决未受理其

诉求,重新向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本公司支付工程质量

违约金 1,738,513.90 元、工期延期违约金 1,159,009.26 元以及因此给其造成的损

失 16,800,659.00 元,并于 2018 年 10 月 15 日申请冻结本公司银行存款

15,000,000.00 元。目前此案正在审理中,本公司预计不会产生其他财务损失。

三、 相关当事人

2018 年度,本期公司债券的受托管理人和资信评级机构均未发生变动。

22

第十章 其他事项

是否对公司偿债能

序号 重大事项 是否发生

力产生重大影响

经营方针、经营范围或生产经营外部条件等发

1 否 否

生重大变化

2 债券信用评级发生变化 否 否

3 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 否 否

4 发生未能清偿到期债务的违约情况 否 否

当年累计新增借款或者对外提供担保超过上

5 否 否

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二十

放弃债权或财产,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

6 否 否

7 发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百分之十的重大损失 否 否

作出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决

8 否 否

涉及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或者受到重大行政处

9 否 否

保证人、担保物或者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发生重

10 否 否

大变化

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可能不符合公司债券

11 否 否

上市条件

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董事、监事、

12 高级管理人员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 否 否

措施

23

(本页无正文,为《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8 年公司债券

(第一期)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18 年度)》签章页

债券受托管理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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