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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胜天成:2018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18年度)

Huasheng Tiancheng: 2018 Public Issuance of Corporate Bonds (Phase I) Fiduciary Management Report (2018)

SZSI ·  Jun 27, 2019 00:00

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学清路 8 号科技财富中心 A 座 11 层)

2018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018 年度)

债券受托管理人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5033 号平安金融中心 61 层-64 层)

2019 年 6 月

重要声明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债券受托管理人”)编

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

胜天成”、“发行人”、“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及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

业意见。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

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平安证券所作的

承诺或声明。

1

目 录

第一章 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3

第二章 本次债券概要................................................................................................4

第三章 发行人 2018 年度经营和财务状况..............................................................8

第四章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 11

第五章 本次债券担保人情况..................................................................................12

第六章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13

第七章 本次债券本息偿付情况..............................................................................14

第八章 本次债券跟踪评级情况..............................................................................15

第九章 公司债券相关事务专人的变动情况..........................................................16

第十章 其他事项......................................................................................................17

2

第一章 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

作为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以

下简称“本期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平安证券已履行《北京华胜天成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面向合格投资者)》

(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及《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公

开发行公司债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义务,对发行人及本期债券情况进行

持续跟踪和监督,密切关注公司的经营情况、财务情况、资信状况,以及偿债保

障措施的实施情况等,监督公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情况,

切实维护债券持有人利益。

3

第二章 本期债券概要

(一)发行主体: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本期债券名称: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公开发行公司

债券(第一期)。

(三)债券品种和期限:本期债券分为两个品种。品种一为5年期固定利率

债券,附第2、4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品种二为

5年期固定利率债券,附第1、2、3、4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

回售选择权。

(四)发行规模:本期债券发行基础规模为1亿元,可超额配售不超过4亿元。

本期债券分2个品种,并引入品种间回拨选择权,回拨比例不受限制,发行人和

簿记管理人将根据本期债券发行申购情况,在总发行规模内,由发行人和簿记管

理人协商一致,决定是否行使品种间回拨选择权。

(五)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网下面向机构投资者询价配

售结果,决定是否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即在基础发行规模1亿元的基础上,追

加不超过4亿元的发行额度。

(六)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期债券面值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七)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债券登

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

(八)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将根据网下面向机构投资者

簿记询价,由公司与簿记管理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一致后在利率询价区间内

确定。

本期债券品种一的票面利率在债券存续期内前2年固定不变;在债券存续期

的第2年末,如发行人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未被回售部分的债券票面利

率为存续期内前2年票面利率加调整基点,在债券存续期第3-4年内固定不变;在

债券存续期的第4年末,如发行人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未被回售部分的

债券票面利率为债券存续期内前4年票面利率加调整基点,在债券存续期第5年内

固定不变。

本期债券品种二的票面利率在债券存续期内前1年固定不变。在债券存续期

4

内第1年末,如发行人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未被回售部分的债券票面利

率为存续期前1年票面年利率加调整基点,在债券存续期第2年内固定不变;在债

券存续期的第2年末,如发行人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未被回售部分的债

券票面利率为债券存续期前2年票面年利率加调整基点,在债券存续期第3年内固

定不变;在债券存续期内第3年末,如发行人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未被

回售部分的债券票面利率为债券存续期前3年票面年利率加调整基点,在债券存

续期第4年内固定不变;在债券存续期内第4年末,如发行人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

择权,则未被回售部分的债券票面利率为债券存续期前4年票面年利率加调整基

点,在债券存续期第5年内固定不变。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九)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对于本期债券品种一,发行人有权决

定在存续期的第2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后3年的票面利率、在第4年末调整本期债券

后1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的第2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和第4个计息年

度付息日前的第30个交易日刊登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

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本期债券的后续期限票面利

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对于本期债券品种二,发行人有权决定在存续期的第1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后4

年的票面利率、在第2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后3年的票面利率、在第3年末调整本期

债券后2年的票面利率以及在第4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后1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

于本期债券的第1个计息年度付息日、第2个计息年度付息日、第3个计息年度付

息日和第4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30个交易日刊登关于是否调整票面利率以及

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本期债券的后续期限

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十)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品种一或品种

二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债券持有人有权选择在公告的投资者回售登记

期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若债券持有

人未做登记,则视为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调整。

(十一)回售登记期:自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品种一或品种二

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内,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方式

进行回售申报。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公司债券面值

5

总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登记期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

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决定。

(十二)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本期债券按年付息,每年付息一次,到

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本期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

投资者支付的利息为投资者截至利息登记日收市时各自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

总额与票面年利率的乘积之和,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为投资者截至兑付

登记日收市时各自所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

额的本金。

(十三)发行方式、发行对象与配售规则: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具

体定价与配售方案参见发行公告。

(十四)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本期债券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十五)起息日: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2018年4月23日。

(十六)利息登记日: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的相关规定办理。在利息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

权就所持本期债券获得该利息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

(十七)付息日:本期债券品种一或品种二的付息日为2019年至2023年每年

的4月23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自回售完成后将不再

计提利息。(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

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十八)兑付日:本期债券品种一的兑付日为2023年4月23日。若投资者行

使回售选择权,则根据回售登记情况,回售部分将于2020年4月23日和2022年4

月23日兑付。本期债券品种二的兑付日为2023年4月23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

择权,则根据回售登记情况,回售部分将于2019年4月23日、2020年4月23日、2021

年4月23日和2022年4月23日兑付。(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

第1个交易日)。

(十九)付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本期债券登记机构的有

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登记机构的相关

规定办理。

(二十)担保情况: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二十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发行人在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6

开设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接受、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

(二十二)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

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

(二十三)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簿记管理人:平安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

(二十四)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主承销商组织

承销团,采取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二十五)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

于偿还公司债务。

(二十六)拟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十七)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

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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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发行人 2018 年度经营和财务状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发行人名称: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维航

设立日期:1998 年 11 月 30 日

注册资本:1,102,318,383 元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学清路 8 号科技财富中心 A 座 11 层

邮政编码:100193

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张月英

电话号码:010-80986666

传真号码:010-80986020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633713190R

所属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承接计算机信息系

统集成;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电子工程专业承包;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

外围设备、通信设备、仪器仪表;接受委托从事软件外包服务;电子商务服务;

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项目投资;投资管理。(企业依法自主

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

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二、发行人2018年度经营情况

2018年度,公司主营业务主要由两部分构成,即传统主导业务“企业IT系统

解决方案”以及创新业务“云计算产品和服务。

1、传统主导业务-企业IT系统解决方案

公司目前营收占比70%多的业务为系统集成和应用软件开发。公司的系统集

8

成业务,主要由系统规划、系统设计、应用平台搭建、计算机及网络平台建设、

软硬件集成、工程实施等构成,公司以集成商身份,根据客户项目需求分别向多

家供应商采购软硬件、服务等,并集成为一套解决方案提供给客户。

2、创新业务-云计算相关产品和服务

2018年,公司将云计算相关产品和服务升级为两大系列,云成系列和云胜系

列。

云成系列,核心是研发并向客户提供自主可控的云计算相关产品和解决方

案。主要由基础架构产品和系统架构产品组成。其核心是按资源容量按需收费,

让客户实现轻资产化,例如提供“云数据中心租用及管理”服务。

云胜系列,核心是将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信息技术整合应用与行业及

产业的数字化升级中,打通行业资源以及生态的上下游,实现IT与产业深度结合,

打造行业运营平台,从而探索产业运营模式以及数字聚集带来的新的商业模式。

2018年度,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及毛利率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主营业务收

项 目 主营业务收入 主营业务成本 毛利率 入比上年增

企业IT系统解决方案 39.62 36.01 9.10% -13.47%

云计算产品及服务 12.04 7.91 34.29% 48.89%

合计 51.66 43.93 14.98% -4.10%

三、发行人2018年度财务情况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亿元

项 目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增减率

流动资产合计 49.08 75.13 -34.67%

非流动资产合计 52.27 45.33 15.31%

资产总计 101.35 120.46 -15.86%

流动负债合计 42.95 60.84 -29.40%

9

项 目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增减率

非流动负债合计 5.80 4.89 18.53%

负债合计 48.75 65.73 -25.83%

所有者权益合计 52.60 54.73 -3.89%

2018 年度,公司流动资产减少,主要原因为应收账款及货币资金减少所致。

公司流动负债减少主要由于短期借款及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减少所致。

(二)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亿元

项 目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增减率

营业收入 52.24 54.31 -3.81%

营业利润 -2.47 2.54 -197.24%

利润总额 -2.45 2.56 -195.54%

净利润 -2.88 2.45 -217.7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

-2.26 2.28 -199.05%

利润

2018年度,公司营业收入下降,利润总额、净利润由正转负且下降幅度明显,

主要由于本年度投资收益减少及财务费用增加所致。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亿元

项 目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增减率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88 -8.95 -187.9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31 -16.76 -80.2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3.16 21.52 -161.14%

2018年公司经营活动现金净流入近8亿元,主要系公司持续加大对应收账款

的催收力度,应收账款回款增加所致。

2018年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出约3.31亿元,较上年同期大幅减少,主要系公

司本年股权投资减少,并将部分股权出售变现所致。

2018年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出约13.15亿元,主要系公司偿还了9亿元公司债

券,以及近5亿元短期借款所致。

10

第四章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

一、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8]322号”文核准,发行人于2018年4月23日发

行了本期债券。

本期债券扣除发行费用之后的净募集资金已汇入发行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二、本次债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

截止本报告出具之日,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公开发行公司

债券(第一期)募集资金1亿元已全部使用完毕,募集资金用于偿还公司债务,募

集资金使用符合募集说明书中要求,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作良好。

11

第五章 本次债券担保人情况

本次债券无担保。

12

第六章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2018年度,发行人未发生需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事项,未召开债券持有人

会议。

13

第七章 本期债券本息偿付情况

本期债券按年付息,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

兑付一起支付。2019年4月23日为本期债券首次付息日。本期债券第一个计息年

度的利息已于2019年4月23日支付完毕。

14

第八章 本期债券跟踪评级情况

根据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2019年6月18日出具的《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2018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跟踪评级报告(2019)》,经中

诚信证评信用评级委员会审定,维持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主体信用评

级为AA,评级展望稳定;维持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

15

第九章 公司债券相关事务专人的变动情况

2018年度,发行人负责处理与公司债券相关事务的专人由汤文昊女士变动为

颜媛媛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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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其他事项

一、公司重大诉讼、仲裁或受到重大行政处罚事项

2018年度,公司不存在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声誉、业务活动、未来

前景等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决诉讼、仲裁事项及行政处罚案件。

二、公司破产重整事项

2018年度,公司不存在破产重整事项。

三、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2018年末,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5.56亿元,具体包括:1、公司与实际

控制人王维航先生互相提供无条件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13.86亿元。2、为参股公

司北京华胜天成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担保1.70 亿元。

四、公司债券面临暂停或终止上市风险情况

2018年度,公司发行的公司债券不存在面临暂停或终止上市风险的情况。

五、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的情况

2018年度,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

调查的情况,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采取

强制措施的情况。

六、中介机构变更情况

2018年度,本期债券涉及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审计机构等中介机构未发生变

更。

七、2018年度的其他重大事项

序号 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是否发生

1 发行人经营方针、经营范围或生产经营外部条件等发生重大变化 否

2 债券信用评级发生变化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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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是否发生

3 发行人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 否

4 发行人发生未能清偿到期债务的违约情况 否

发行人当年累计新增借款或对外提供担保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

5 否

百分之二十

6 发行人放弃债权或财产,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十 否

7 发行人发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百分之十的重大损失 否

8 发行人作出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决定 否

9 发行人涉及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或受到重大行政处罚 否

10 保证人、担保物或者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发生重大变化 否

11 发行人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可能不符合公司债券上市条件 否

发行人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

12 否

管理人员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

13 其他对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否

(本页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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