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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天地A:关于转让深圳市天地东建混凝土有限公司股权的进展公告

SZSI ·  Jun 25, 2019 00:00

证券代码:000023 证券简称: 深天地 A 公告号:2019—037

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深圳市天地东建混凝土有限公司

股权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2017 年 6 月 16 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临时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转让深圳市天地东建混凝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

建公司”)60%股权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 2017 年 6 月 20 日《证

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告),公司与肖静签订了

《股权转让协议书》(以下简称“原合同”),拟将东建公司 60%的股

权转让予肖静,与其合作在盐田区投资建设混凝土搅拌站,转让价格

为 12,568,229.66 元(大写:人民币壹仟贰佰伍拾陆万捌仟贰佰贰拾

玖元陆角陆分)。上述交易因尚未达到原合同约定的股权交割条件,

未办理股权过户手续。

因项目经营年限存在不确定性,继续投资存在一定风险,经公司

与肖静协商,解除原合同。同时为盘活东建公司资产,降低投资风险,

公司拟以人民币 18,400,000 元(大写:人民币壹仟捌佰肆拾万元)的

1

价格将所持有的东建公司 80%股权协议转让给深圳市利满建投资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利满建”)。公司于 2019 年 6 月 21 日召开第八

届董事会第七十六次临时会议,会议应参与表决的董事 8 人,亲自参

与审议表决的董事 8 人。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

议通过了《关于转让深圳市天地东建混凝土有限公司 80%股权的议

案》。

本次股权转让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公司法》、《公司章

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或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无需征得债权人及其他第三方同意。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交易对方名称:深圳市利满建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深圳市宝安区航城街道鹤洲社区洲石路 743 号深业世纪

工业中心 B 栋 1302

法定代表人:肖彬

注册资本:1,000 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FH2EQXB

主营业务: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投资咨询(不

含限制项目)。(以上均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管理、证券资产管

理及其他限制项目;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需要审

批的,依法取得相关审批文件后方可经营)

2

主要股东:肖彬,持股 50%;谢镇泽,持股 50%

利满建公司与我公司及我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

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无关联关系,也无造成我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

其他关系。

因利满建公司成立于 2019 年 3 月 4 日,时间不足一年,未编制

最近一年财务报表。公司股东肖彬、谢镇泽各持股 50%,无实际控制

人。

利满建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标的资产概况:

企业名称:深圳市天地东建混凝土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东都雅苑紫荆阁商铺 115

法定代表人:石柱铭

注册资本:2,000 万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2003 年 1 月 9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451972589

经营范围:预拌混凝土及混凝土预制件产品的产销、加工(生产

加工项目另行申报及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普通货运、货物

专用运输(罐式)。

主要股东: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00%。

2、标的公司最近一年及最近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3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3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21,079,777.18 20,835,369.44

负债总额 2,071,219.75 1,973,260.25

应收款项总额 8,493,762.59 8,559,962.59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包括担保、诉讼与仲

0 0

裁事项)

净资产 19,008,557.43 18,862,109.19

营业收入 0 0

营业利润 -868,172.87 -146,448.24

净利润 -868,222.87 -146,448.2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96,141.60 -165,196.29

最近一年财务数据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

所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标的的评估情况:

就本次股权转让事宜,公司聘请了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评

估资格的“万隆(上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拟进行股权转让所涉

及的东建公司全部权益价值进行了评估,出具了《资产评估报告》(万

隆评报字(2019)第 10234 号)。本次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对东建公

司进行了评估,评估基准日为 2018 年 12 月 31 日。

东建公司在评估基准日总资产账面值 21,079,777.18 元,评估值

21,474,254.14 元,增值 394,476.96 元,增值率为 1.87%;

总负债账面值 2,071,219.75 元,评估值 2,071,219.75 元,评估结

果无增减值变化;

4

净资产账面值 19,008,557.43 元,评估值 19,403,034.39 元,增值

394,476.96 元,增值率为 2.08%。

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汇总表

评估基准日:2018年12月31日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项 目

B C D=C-B E=D/B×100

流动资产 1,021.53 1,021.53 - -

非流动资产 1,086.44 1,125.89 39.45 3.63

在建工程 1,072.41 1,111.86 39.45 3.68

长期待摊费用 14.03 14.03 - -

资产总计 2,107.98 2,147.43 39.45 1.87

流动负债 207.12 207.12 - -

负债总计 207.12 207.12 - -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1,900.86 1,940.30 39.45 2.08

4、本次拟转让股权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

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

等司法措施。

5、东建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6、本次交易完成后,我公司对东建公司的持股比例由 100%减少

至 20%,不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公司不存在为东建公司提供担保、

财务资助、委托其理财的情形,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交易完

成后亦不存在以经营性资金往来的形式变相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的

情况。

四、股权转让合同的主要内容

1、合同签署各方

5

甲方(转让方):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受让方): 深圳市利满建投资有限公司

丙方: 肖静

2、解除原合同

甲方与丙方协商同意,解除双方于 2017 年签署的《股权转让协

议书》(简称“原合同”),原合同下双方的权利义务终止,互不承

担违约责任。丙方同意其按照原合同向甲方支付的款项,视为丙方代

乙方支付的本合同下的部分股权转让款,甲方不予退还。

3、成交金额

本次股权转让的价格以万隆(上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

产评估报告为基准,经双方协商确定,甲方以人民币 18,400,000 元(大

写:人民币壹仟捌佰肆拾万元)的价格转让其所持有东建公司 80%

的股权给乙方,乙方同意以此价格受让甲方所持东建公司 80%的股

权。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以股权变更登记日为准,下同),甲方即

持有东建公司 20%的股权,乙方即持有东建公司 80%的股权。

4、支付方式

(1)丙方已按原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的款项人民币

11,540,937.88 元(大写:人民币壹仟壹佰伍拾肆万零玖佰叁拾柒元捌

角捌分)视为丙方代乙方向甲方支付的本合同的部分股权转让款。乙

丙双方因此产生的债权债务由其自行协商解决,与甲方无关。

6

(2)余款人民币 6,859,062.12 元(大写:人民币陆佰捌拾伍万

玖仟零陆拾贰元壹角贰分)在本合同的股权变更登记之前由乙方向甲

方付清。

5、生效条件及过户时间

本合同经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并经甲方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

效。

在甲方收到本合同下全部股权转让款后 3 个工作日内,甲乙双方

签字盖章确认东建公司新的《公司章程》。在东建公司新的《公司章

程》确认后 15 日内,甲乙双方与东建公司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

股权变更登记手续及东建公司新的《公司章程》备案手续。自股权变

更登记之日起,本合同所转让股权的所有权正式由甲方转移给乙方。

6、交易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价格系参考前述审计及评估所确认的价格后协商确定。

五、涉及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股权转让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本次交易完成

后,转让股权所得款项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和对外投资等事项。

六、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肖静解除原合同是经双方友好协商的结果,不会对公司生

产经营和财务状况造成不利影响。本次股权转让有利于盘活东建公司

现有资产,降低投资风险。预计新站建成投产后,公司可按持股比例

获得固定投资收益。

7

通过对交易对方的调查了解,公司董事会认为交易对方具备完成

本次交易的履约能力。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将发

生变化,东建公司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3、股权转让合同;

4、《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股权涉及的深圳

市天地东建混凝土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万隆

评报字(2019)第 10234 号)。

5、《深圳市天地东建混凝土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报告》(大

华审字[2019]011090 号)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九年六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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