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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我家:重大资产购买实施情况报告书

I Love My Family: Major Asset Purchase Implementation Report

Sensex a share ·  Jun 6, 2019 00:00

证券代码:000560 证券简称:我爱我家 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实施情况报告书

序号 交易对方名称

1 谢照

2 黄磊

3 胡洋

4 田春杉

5 湖南玖行企业股权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6 南通沃富金信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7 珠海横琴麦伽玖创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8 上海唯猎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独立财务顾问

二〇一九年六月

1

公司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本报告书中的虚假记载、 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本次交

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

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承诺方不转让在我爱我家拥

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

账户提交我爱我家董事会,由董事会代其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

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

司报送承诺方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

公司报送承诺方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

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承诺方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

资者赔偿安排。

本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报告书中财务会

计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深圳证券交易所、其它政府机关对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相关事项所做出的任何决定

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本次重大资产购买完成后,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 因

本次重大资产购买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报告书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

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注意:本报告书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交易的实施情

况。投资者如欲了解更多信息,请仔细阅读《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

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修订稿)》以及相关文件。

2

目录

公司声明 ....................................................................................................................... 2

目录 ............................................................................................................................... 3

释义 ............................................................................................................................... 5

第一节 本次交易概况 ............................................................................................... 7

一、本次交易方案概述 ........................................................................................................ 7

(一)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方案 ............................................................................................ 7

(二)对价支付安排 ............................................................................................................ 7

二、标的资产的评估及交易作价情况 ................................................................................ 9

三、业绩承诺、补偿与对价调整安排 ................................................................................ 9

(一)业绩承诺方及补偿义务人 ........................................................................................ 9

(二)业绩承诺期间 ............................................................................................................ 9

(三)承诺净利润数 ............................................................................................................ 9

(四)业绩补偿安排 ............................................................................................................ 9

(五)期末减值测试与补偿 .............................................................................................. 11

(六)对价调整机制 .......................................................................................................... 11

四、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12

五、本次交易不构成借壳上市 .......................................................................................... 13

六、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 13

第二节 本次交易实施情况 ..................................................................................... 14

一、本次交易的决策过程和批准情况 .............................................................................. 14

(一)上市公司为本次交易已经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 14

(二)标的公司为本次交易已经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 14

3

(三)交易对方为本次交易已经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 14

二、本次交易的交割情况和价款支付情况 ...................................................................... 14

(一)交易资产的交割情况 .............................................................................................. 14

(二)交易对价的支付情况 .............................................................................................. 15

三、相关实际情况与此前披露的信息是否存在差异 ...................................................... 15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更换情况及其他相关人员调整情况 ...................... 15

五、是否发生上市公司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人占用的情形,或上市公

司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 16

六、相关协议及承诺的履行情况 ...................................................................................... 16

(一)相关协议的履行情况 .............................................................................................. 16

(二)相关承诺的履行情况 .............................................................................................. 16

七、相关后续事项的合规性及风险 .................................................................................. 17

第三节 中介机构对本次交易实施情况的结论意见 ............................................. 18

一、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次交易实施情况的结论意见 ...................................................... 18

二、竞天公诚律师对本次交易实施情况的结论意见 ...................................................... 18

第四节 备查文件及查阅地点 ................................................................................. 19

一、备查文件 ...................................................................................................................... 19

二、备查文件地点 .............................................................................................................. 19

三、查阅网址 ...................................................................................................................... 19

4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我爱我家、上市公

指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司、本公司

我爱我家房地产经

指 北京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为我爱我家的子公司

蓝海购、标的公司 指 湖南蓝海购企业策划有限公司

蓝海购的全体股东,即谢照、黄磊、胡洋、湖南玖行、南通沃富、

交易对方 指

麦伽玖创、上海唯猎、田春杉

业绩承诺方、补偿义

指 谢照、黄磊、胡洋、湖南玖行

务人

非业绩承诺方 指 南通沃富、麦伽玖创、上海唯猎、田春杉

蓝海购全体股东对蓝海购的全部出资额 300.368 万元,即全体股

标的资产 指

东所持蓝海购 100%的股权

本次交易、本次重大

资产购买、本次重大 指 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向交易对方支付现金购买标的资产

资产重组

湖南玖行 指 湖南玖行企业股权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南通沃富 指 南通沃富金信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麦伽玖创 指 珠海横琴麦伽玖创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上海唯猎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原上海唯猎投资中心(有

上海唯猎 指

限合伙)

深圳市联动户外广告有限公司(原“深圳市联动文化投资有限公

深圳联动 指

司”)

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与谢照、黄磊、胡洋、湖南玖行、南通沃富、

麦伽玖创、上海唯猎、田春杉于 2019 年 4 月 16 日签订的《我爱

我家房地产经纪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与谢照、黄磊、胡洋、湖南

《股权转让协议》 指 玖行企业股权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南通沃富金信股权投

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珠海横琴麦伽玖创投资中心(有

限合伙)、上海唯猎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田春杉关于湖

南蓝海购企业策划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

5

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与谢照、黄磊、胡洋、湖南玖行于 2019 年

《业绩承诺补偿协 4 月 16 日签订的《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与

议》 谢照、黄磊、胡洋、湖南玖行企业股权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关于湖南蓝海购企业策划有限公司之业绩承诺补偿协议》

交割先决条件全部完成/相关条件被豁免并经我爱我家确认之

交割日 指

日,或我爱我家和转让方另行约定的其他日期为交割日

独立财务顾问核查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

意见 公司重大资产购买交易实施情况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实施情况报告

本报告书 指

书》

《重组报告书》 指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重组管理办法》 指

令第 127 号)

《股票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章程》 指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国泰君安、独立财务

指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顾问

竞天公诚律师 指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坤元评估 指 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或万元,中国之法定货币,除非另有说明

注: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本报告书的数值各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6

第一节 本次交易概况

一、本次交易方案概述

(一)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方案

上市公司子公司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以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谢照、胡洋、黄磊、

田春杉、湖南玖行、南通沃富、麦伽玖创、上海唯猎(以下合称“交易对方”)持有

的蓝海购 100%的股权,本次交易合计对价为 56,000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出资份额(万 现金交易对价

项目 名称 持股比例(%)

元) (万元)

1 谢照 247.5128 74.04% 42,610.65

2 黄磊 17.3792 5.79% 3,332.19

3 胡洋 5.4759 1.82% 1,047.43

4 湖南玖行 30.0000 9.99% 5,749.33

5 田春杉 1.2260 0.41% 159.90

6 南通沃富 17.8455 5.94% 2,316.60

7 麦伽玖创 3.1973 1.06% 413.40

8 上海唯猎 2.8349 0.95% 370.50

合计 300.3679 100.00 56,000.00

其中谢照、黄磊、胡洋、湖南玖行承担本次交易的业绩承诺,为业绩承诺方;其

他股东不承担本次交易的业绩承诺,为非业绩承诺方。

(二)对价支付安排

本次交易的对价分期支付,安排如下:

1、非业绩承诺方的支付

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在交割日后的 15 个工作日内向非业绩承诺方支付其约定应

得的全部股权转让价款。

2、业绩承诺方的分期支付

7

(1)首期款

1)在股权转让协议生效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向业绩承诺

方按比例合计支付约定应得股权转让价款的 17%;

2)标的资产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我爱我家房地产

经纪向业绩承诺方按比例合计支付约定应得股权转让价款的 17%;

3)交割日后 15 个工作日内,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向业绩承诺方按比例合计支付

约定应得股权转让价款的 18%。

(2)第二期转让款

在标的公司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的情况下,审计机构对标的公司 2019 年度业绩

出具《专项审计报告》后 15 个工作日内、至迟不晚于我爱我家公告相应年度年度报

告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向业绩承诺方按比例合计支付其约定

应得股权转让价款的 16%。

(3)第三期转让款

在标的公司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的情况下,审计机构对标的公司 2020 年度业绩

出具《专项审计报告》后 15 个工作日内、至迟不晚于我爱我家公告相应年度年度报

告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向业绩承诺方按比例合计支付其约定

应得股权转让价款的 16%。

(4)第四期转让款

在标的公司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的情况下,审计机构对标的公司 2021 年度业绩

出具《专项审计报告》及对标的公司的减值情况出具《减值测试专项审核报告》之日

后 15 个工作日内、至迟不晚于我爱我家公告相应年度年度报告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

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向业绩承诺方按比例合计支付其约定应得股权转让价款的 16%。

8

同时,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有权从最近一期应支付给业绩承诺方的股权转让款项

中扣除业绩承诺方届时应该向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支付但还没有支付的款项,包括但

不限于业绩补偿价款、减值补偿价款、应返还的违约金、给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造成

的损失赔偿及经业绩承诺方和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确认的其他款项等。

二、标的资产的评估及交易作价情况

本次交易以 2018 年 12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坤元评估对蓝海购经审计的净资

产分别采用资产基础法、收益法两种评估方法进行评估,并最终选定收益法评估结果

作为评估结论。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蓝海购母公司账面净资产为 19,537.60 万元,

经收益法评估,蓝海购净资产评估价值为 58,159.00 万元,评估增值 38,621.40 万元,

增值率 197.68%。

根据评估结果,交易各方协商一致确定蓝海购 100%股权的最终交易价格为 56,000

万元。

三、业绩承诺、补偿与对价调整安排

(一)业绩承诺方及补偿义务人

本次交易的业绩承诺方及补偿义务人为谢照、黄磊、胡洋及湖南玖行。

(二)业绩承诺期间

业绩承诺期间为 2019 年度、2020 年度及 2021 年度。

(三)承诺净利润数

本次交易的业绩承诺方承诺,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蓝海购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 12 月 31 日及 2021 年 12 月 31 日累积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合

并报表口径下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 7,000 万元、15,000 万元及

24,000 万元。

(四)业绩补偿安排

9

1、业绩补偿金额的确定

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应在业绩承诺期各年度报告中单独披露蓝海购实际实现的

净利润(合并层面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与承诺净利润

的差异情况,并由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当年年度审计聘请的或经本次交易双方同意的

具备证券期货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专项审核报告》。蓝海购实现的累积实

际净利润与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的差额应根据前述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审

核报告》确定。

如蓝海购在业绩承诺期间内未能实现当期累积承诺净利润,则业绩承诺方当期应

补偿金额的确定方式如下:

当期应补偿金额 =(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际净

利润数)÷业绩承诺期间内累积承诺净利润数总和(即 24,000 万元)×拟购买标的资

产交易对价(即 56,000 万元)-累积已补偿金额。

2、业绩补偿款的支付安排

业绩承诺方优先以其在本次交易中获得的股权转让款进行补偿。在发生业绩补偿

的情况下,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有权在当期股权转让款中扣减当期应补偿金额后支付

予业绩承诺方,当期应付股权转让款的具体计算方式为:

当期应付股权转让款=当期股权转让款-当期应补偿金额。如当期应付股权转让款

小于当期应补偿金额的,则业绩承诺方应另行以本次交易取得的现金对价、自有资金

或自筹资金对差额进行补足,差额补足款应在《专项审核报告》出具后且业绩承诺方

收到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补偿通知后的 15 个工作日内,支付到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

指定的银行账户。

无论因何种原因,业绩承诺方在业绩补偿年度内各期已向我爱我爱家房地产经纪

补偿的金额,不予退回。

10

(五)期末减值测试与补偿

1、减值补偿金额的确认

业绩承诺期间届满时,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当年年度审计聘请的或经本次交易双

方认可的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标的公司进行减值测试,并出具《减值

测试专项审核报告》。

若标的公司业绩补偿年度届满后期末减值金额大于业绩补偿年度内已补偿现金

金额的,则业绩承诺方需另行对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进行补偿,补偿金额的具体计算

方式为:

期末减值应补偿金额=(蓝海购期末减值额-已补偿现金金额)。

2、减值补偿款的支付安排

如业绩承诺方需就蓝海购减值向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进行补偿的,则我爱我家房

地产经纪有权自当期应付股权转让款中继续扣减期末减值应补偿金额后支付予业绩

承诺方;如当期应付股权转让款不足以支付上述期末减值应补偿金额的,业绩承诺方

应另行以本次交易取得的现金对价、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对差额进行补足,差额补足

款应在《减值测试专项审核报告》出具后且业绩承诺方收到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补偿

通知后的 15 个工作日内,支付到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指定的银行账户。

业绩承诺方根据累计用于业绩补偿及减值补偿的金额不超过本次交易的全部交

易对价的 100%。

(六)对价调整机制

若业绩承诺期届满后,蓝海购在业绩承诺期内实现的累积实际净利润超过累积承

诺净利润(即 24,000 万元)的,则将相应调整本次交易中业绩承诺方应取得的相应交

易对价。对价调整金额的具体计算方式为:

对价调整金额=(业绩补偿年度内累积实际净利润数-业绩补偿年度内累积承诺净

利润数)×50%。

11

前述对价调整金额最高不得超过本次交易总交易对价的 20%。我爱我家房地产经

纪应于业绩补偿期届满后经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当年年度审计聘请的或经双方同意

的具备证券期货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专项审核报告》,且经双方书面确认后的

30 个工作日内将对价调整金额以现金方式支付到业绩承诺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四、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之规定,“上市公司在 12 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

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已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编制并披露

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的资产交易行为,无须纳入累计计算的范围。交易标的资产属于

同一交易方所有或者控制,或者属于相同或者相近的业务范围,或者中国证监会认定

的其他情形下,可以认定为同一或者相关资产”。

2018 年 7 月 12 日,我爱我家召开 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

我爱我家以 50,400 万元的转让对价受让林洁持有的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 8%的股权,

上述交易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经于 2018 年 7 月 30 日完成;该项收购属于我爱我家

最近 12 个月购买的资产。

以本次交易相关指标和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 8%股权交易相关指标与上市公司

2017 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相关指标进行的对比如下:

单位:万元

我爱我家房 蓝海购

我爱我家

地产经纪8% 100%股权 是否构成

项目 合计 2017年度财 占比

股权相关指 相关指标提 重大

务数据

标提取值 取值

资产总额 50,400.00 56,000.00 105,400.00 1,713,216.49 6.15% 否

资产净额 50,400.00 56,000.00 105,400.00 777,580.49 13.55% 否

营业收入 65,401.48 13,996.21 79,397.69 131,853.63 60.22% 是

注: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 8%股权和蓝海购 100%股权对应的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分别选取资

产总额、资产净额与对应的交易对价孰高值

12

根据上述测算,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五、本次交易不构成借壳上市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谢勇先生通过直接持股及其控制的太和先机合计控制上市

公司 22.97%的股份,为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本次交易为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以支

付现金的方式收购蓝海购 100%股权,不涉及发行股份,本次交易前后不涉及上市公

司实际控制人的变更。

因此,本次交易不属于《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借壳上市。

六、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完成前后,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因此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13

第二节 本次交易实施情况

一、本次交易的决策过程和批准情况

(一)上市公司为本次交易已经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1、上市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16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

2、上市公司于 2019 年 5 月 17 日召开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

3、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于 2019 年 5 月 20 日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了本次交易

相关的议案。

(二)标的公司为本次交易已经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19 年 4 月 8 日,标的公司股东会已经通过决议,同意股东将其合计持有的蓝海

购 100.00%的股权转让给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

(三)交易对方为本次交易已经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1、湖南玖行合伙人会议审议同意本次交易;

2、南通沃富合伙人会议审议同意本次交易;

3、麦伽玖创执行事务合伙人审议同意本次交易;

4、上海唯猎执行事务合伙人审议同意本次交易。

综上,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本次交易已履行相应的批准和授权程序。

二、本次交易的交割情况和价款支付情况

(一)交易资产的交割情况

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的约定,交割先决条件全部完成/相关条件被豁免并经我爱

我家确认之日,或我爱我家和转让方另行约定的其他日期为交割日。

2019 年 5 月 20 日,长沙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向蓝海购换

14

发了营业执照,蓝海购 100%的股权已经变更登记至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名下。

截至 2019 年 5 月 31 日,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及标的公司已经向我爱我家房地产

经纪出具了确认交割先决条件已经得到满足的确认函及交割证明书,我爱我家房地产

经纪亦对交割先决条件的完成进行了确认,本次交易的交割先决条件已经全部达成。

(二)交易对价的支付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支付股权转让款的情况如下:

1、2019 年 5 月 30 日,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按照《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向业绩承

诺方黄磊、胡洋及湖南玖行分别支付 566.47 万元、178.06 万元及 977.39 万元股权转

让款,分别占其约定应得股权转让价款的 17%;

2、2019 年 5 月 30 日,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按照《股权转让协议》及《付款协议》

的约定,直接向谢照支付股权转让款 3,343.81 万元、代谢照向蓝海购支付谢照原应承

担的资本公积出资义务及债务 3,900 万元,上述款项合计 7,243.81 万元,占谢照约定

应得股权转让价款的 17%。

3、2019 年 6 月 4 日,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按照《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向业绩承

诺方谢照、黄磊、胡洋及湖南玖行分别支付 7,243.81 万元、566.47 万元、178.07 万元

及 977.38 万元股权转让款,分别占其约定应得股权转让价款的 17%。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已经按照相关协议的约定,正常履行

了股权转让款的支付义务。

三、相关实际情况与此前披露的信息是否存在差异

在本次重大资产购买交易实施过程中,未发现相关实际情况与此前披露的信息存

在重大差异的情况。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更换情况及其他相关人员调整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重组实施过程中,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的更换情况如下:

2019 年 4 月 17 日,严飞飞向上市公司提交书面辞职申请,其因在上市公司股东

15

单位天津海立方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工作变动原因,提出辞去上市公司监事职务。

2019 年 4 月 30 日,上市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刘中锡及张良清先生为上市公司第九

届监事会监事。

上述人员的更换为监事的个人工作变动导致,与本次重组无关;除上述情况外,

本次重组实施过程中,上市公司未发生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更换情况。

五、是否发生上市公司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人占用的情形,或上

市公司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本次重组实施过程中,未发生上市公司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人占

用的情形,也未发生上市公司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六、相关协议及承诺的履行情况

(一)相关协议的履行情况

本次交易涉及的主要协议情况如下:

1、2019 年 4 月 16 日,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与谢照、黄磊、胡洋、田春杉、湖南

玖行、南通沃富、麦伽玖创及上海唯猎签署《股权转让协议》;

2、2019 年 4 月 16 日,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与谢照、黄磊、胡洋及湖南玖行签署

《业绩承诺补偿协议》;

3、2019 年 4 月 16 日,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与谢照、蓝海购签署了关于补足蓝海

购资本公积出资义务及偿还对蓝海购债务的《付款协议》。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述协议已经生效,相关各方正在按照约定履行。

(二)相关承诺的履行情况

本次交易过程中,交易相关各方均作出了相关承诺,相关承诺的主要内容已在《我

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修订稿)》中详细披露。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述承诺主体已经或正在按照相关的承诺履行,无违反上

述承诺的行为。

16

七、相关后续事项的合规性及风险

截至报告书签署日,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过户及交割已经完成。本次交易的相关

后续事项主要为:

1、本次交易相关方尚需继续履行本次重组涉及的相关协议和承诺;

2、上市公司尚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后续的信息披露义务。

综上,在相关各方按照其签署的相关协议和作出的相关承诺完全履行各自义务的

情况下,本次交易后续事项的实施不存在合规性风险和实质性法律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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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中介机构对本次交易实施情况的结论意见

一、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次交易实施情况的结论意见

经核查,国泰君安认为,截至《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我爱我家控股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实施情况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签署日,我爱我家

本次重组的审批以及实施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相关各方已经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标的公司的股权转

让工商变更登记已经完成,交割先决条件已经实现,标的公司的交割已经完成,交易

对价的支付正在按照相关协议的约定履行。

本次交易实施过程中,不存在与已披露信息存在重大差异的情形;本次交易实施

过程中不存在上市公司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人非经营性占用的情形,

亦不存在上市公司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就

本次交易签署的协议已履行或正在履行,未出现违反协议约定的行为;在相关各方按

照其签署的相关协议和作出的相关承诺完全履行各自义务的情况下,本次交易后续事

项的实施不存在合规性风险和实质性法律障碍。

二、竞天公诚律师对本次交易实施情况的结论意见

截至《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

购买实施情况的法律意见》出具之日,上市公司本次交易的实施过程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和《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按照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已合法取得蓝海购 100%

股权;本次交易实施过程中不存在相关实际情况与此前披露的信息存在差异的情形;

本次交易实施过程中,未发生上市公司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人占用的

情形,亦未发生上市公司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本次交易涉及的

相关协议和承诺均得到切实履行或尚在履行过程中,不存在违反协议约定或承诺的情

形,相关后续事项的办理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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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备查文件及查阅地点

一、备查文件

(一)《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实施情况报告书》;

(二)《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

产购买实施情况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三)《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

产购买实施情况的法律意见》

二、备查文件地点

投资者可在下列地点查阅上述文件:

(一)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东风西路 1 号我爱我家 C 座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871-65626688

传真:0871-65626688

联系人:文彬、解萍

(二)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上海市石门二路街道新闸路 669 号 35 层

电话:021-38674914

传真:021-38676888

联系人:业敬轩、李晓玲、董骏豪

三、查阅网址

指定信息披露网址: http://www.cninfo.com.cn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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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实施情况报告

书》之盖章页)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6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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