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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中孚:2011年公司债券2019年度第三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SZSI ·  May 22, 2019 00:00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公司债券

2019 年度第三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河南中孚实业股

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

公司 2011 年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文件、第三方机构出具

的专业意见以及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

“公司”或“中孚实业”)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等,由本期债券受托

管理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

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

为光大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一、 发行人概况

(一) 公司名称: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 公司注册地址:河南省巩义市新华路 31 号

(三) 公司法定代表人:崔红松

(四) 公司信息披露联系人:丁彩霞

(五) 联系电话:0371-64569088

(六) 联系传真:0371-64569089

(七) 登载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

www.sse.com.cn

二、 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一) 债券名称: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公司债

(二) 债券简称:11 中孚债

(三) 债券代码:122093

(四) 债券期限:8 年

(五) 债券利率:7.3%

(六) 债券发行规模:人民币 15 亿元

(七) 剩余债券规模:人民币 4.32 亿元

(八) 债券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

复利,逾期不另计息。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

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九) 募集资金用途:偿还公司债务、优化公司债务结构。

(十) 债券发行首日:2011 年 8 月 29 日

(十一) 债券上市交易首日:2011 年 9 月 22 日

(十二) 债券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三、 重大事项提示

光大证券作为 11 中孚债的受托管理人,现将本期债券重大事项

报告如下:

公司于 2019 年 5 月 9 日披露了《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11 中孚债”暂停上市的公告》(详见公告:临 2019-048),依据该

公告,根据《关于调整债券上市期间交易方式有关事项的通知》及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调整公司债券结算业务有关事项

的通知》,公司“11 中孚债”已自 2019 年 4 月 1 日起进行了交易方式

调整,仅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上采取报价、

询价和协议交易方式进行交易, 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分公司提供逐笔全额结算。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公司债券实施暂停上市的决定》, 公司“11 中孚债” 自 2019 年 5

月 13 日起暂停上市,债券简称由“11 中孚债”更名为“孚债暂停”,

债券代码“122093”不变。公司债券持有人仍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固

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上采取报价、询价和协议交易方式进行交易。

光大证券将继续关注本期债券暂停上市期间,对发行人本息偿付、

发行人日常经营和财务状况以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

的事项,并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

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和《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受托管理协议》

等的规定和约定,履行相应的受托管理职责。

(以下无正文)

The above content is for informational or educational purposes only and does not constitute any investment advice related to Futu. Although we strive to ensure the truthfulness, accuracy, and originality of all such content, we cannot guarantee i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