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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利源: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4年公司债券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SZSI ·  May 7, 2019 18:04

债券代码:112227.SZ 债券简称:14利源债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公司债券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柳梧新区察古大道1-1号

君泰国际B栋一层3号

二零一九年五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

则》及其它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以及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

“公司”或“利源精制”)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由受托管理人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华林证券”或“受托管理人”)编制。华林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

源于监管机构、公开市场及发行人提供的资料或说明。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

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华林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在

任何情况下,未经华林证券书面许可,不得将本报告用作其他任何用途。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名称: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公司债券(以下简称“14利源债

”)

发行规模:10亿元人民币

回售情况:2017年9月22日回售2,599,940张,回售金额:276,893,610元(

含利息)

债券余额:人民币74,000.60万元

发行时主体及债项评级:AA,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

目前主体及债项评级:C,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

发行利率:调整前6.5%,调整后7%

发行日期:2014年9月22日

债券期限:5年,附第3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

交易场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重大事项

(一)关于利源精制董事兼财务总监辞职以及副董事长辞职的公告

2019年4月28日,利源精制披露了《关于公司副董事长辞职的公告》(编号

2019-026)、《关于公司董事兼财务总监辞职的公告》(编号2019-027),公告

主要内容如下:

1、王建新先生因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董事长、常务副总经理职务。

2、刘季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及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刘季先生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刘季先生辞

去公司董事职务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

事会的正常运作以及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不会对公司发展造成不利影响。截

至公告日,刘季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为满足公司财务工作

的需要,在未聘任财务总监期间,公司董事会委任王建新先生代行财务总监职

责,代行期自2019年4月26日起。公司将尽快按照相关规定聘任新的财务总监。

(二)关于利源精制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2019年4月28日,利源精制公布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编号2019-028),会议审议通过了《选举王建新先生为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聘任沙雨峰先生为公司高级顾问的议案》、《王建新先生代行公司财务总监

的议案》、《关于对辽源城投担保事项进行置换的议案》。

(三)关于利源精制对外担保的公告

2019年4月28日,利源精制发布了《对外担保公告》(编号2019-030),公告

内容如下:

1、担保情况概述

利源精制于2019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辽源城投担保事项进行置换的议案》。

辽源市智晟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晟达”)向金融机构申请纾

困资金,专项用于解决公司困境。公司为此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上限额度为

15亿元。该事项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9-008、2019-011、2019-017)。

公司为智晟达提供的担保中,有4.9亿元由辽源城市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辽源城投”)提供反担保。4.9亿元借款到位后,该笔资金将

全部由智晟达通过委托加工等方式帮助公司恢复生产,助公司纾困。为此,公

司拟在被查封资产解除查封状态后,以相应资产对辽源城投所提供反担保进行

置换。

2、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辽源城市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7年2月28日

注册地址:吉林省辽源市龙山区人民大街1623号

法定代表人:裴劲松

注册资本:壹佰亿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经营范围:对城市基础设施及配套项目和公共服务领域各类特许经营权的投

资(不得从事集资、吸储等业务)、融资(不得从事银行业务活动)、建设(凭

资质证经营)、运营管理;产权收购、兼并与转让;对股票、债券、实业投资(

不得从事集资、吸储等业务);股权基金管理(仅限非公开方式向特定对象募集

的);土地收储开发与整理;履约业务担保;设计、制作代理户外广告,利用自

有媒体发布广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的关系:辽源城投与公司无股权关系。

被担保人的股权结构:

辽源市财政局

100%

辽源城市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3、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已审议通过《关于

为辽源城投担保事项进行置换的议案》,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具体内

容由公司、智晟达与辽源城投共同协商确定。

4、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辽源城投提供的相应反担保是辽源市是为解决企业困境而

做出的安排。公司在被查封资产解除查封状态后对辽源城投所提供的反担保进行

置换,是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已充分考虑了可预见的利益和风险,不会损害公司

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5、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数量

截止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发生的担保金额为44.35亿元,占公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55.48%。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逾期担保金额为

23.21亿元。

三、提醒投资者关注的风险

华林证券作为“14利源债”的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益,履

行债券受托管理人的职责,在获悉上述事项后,及时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

业行为准则》的相关规定出具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华林证券将继续勤勉履行各项受托管理职责,并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受托

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或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

理人的职责,持续关注发行人上述事项进展及对本期债券还本付息的影响,最

大程度保护“14利源债”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上述债券的相关风险,并请投资者对相关事项做出独立

判断。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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