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1999 股票简称:出版传媒 编号:临 2019-019
北方联合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计划
实施期限届满暨增持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增持计划的基本情况: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计划自
2018年11月2日起6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择机增持公
司股份,增持数量为550万股至1,100万股之间,增持计划不设价格区
间。
●增持计划的完成情况:截至2019年5月1日,本次增持计划实施
期限届满并已实施完毕。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通过上海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累计增持公司股份5,509,28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0%。
2019年5月5日,北方联合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接到控股股东辽宁出版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出
版集团”)的通知,出版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辽宁博鸿投资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博鸿投资”)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
份计划实施期限届满并已实施完毕。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公司控股股东出版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博鸿投
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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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增持前,出版集团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372,000,000 股,
持股比例 67.52%,一致行动人博鸿投资不持有公司股份。出版集团
及其一致行动人博鸿投资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372,000,000 股, 持股
比例 67.52%。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 3 日披露了《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
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8-032),主要内
容如下:
(一)增持股份的目的:控股股东出版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基于
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同,为增强广大投资者信
心,切实维护投资者权益和资本市场的稳定,决定增持本公司股份。
(二)增持股份的数量及金额: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
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累计增持数量不低于 550 万股(占公司已发行总
股份的 1%)、不超过 1,100 万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 2%)。
(三)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不设定价格区间,出版集团及
其一致行动人将基于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并根据公司股票价
格波动及市场整体趋势,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四)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计划自 2018 年 11 月 2 日起未
来 6 个月内完成。
三、增持计划实施结果
自 2018 年 11 月 2 日至 2019 年 5 月 1 日,公司控股股东出版集
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累计增持公司股
份 5,509,289 股,增持金额 35,039,820.82 元,占公司总股本的 1.00%,
已达到本次增持计划的最低增持额。截至本公告日,出版集团及其一
致行动人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届满,并已实施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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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增持计划完成后,出版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
份 377,509,289 股,占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 68.52%。
四、律师对本次增持发表的法律意见
北京盈科(沈阳)律师事务所对本次增持发表了法律意见:本次
增持的增持人具备实施本次增持的主体资格;本次增持符合《证券
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等有关规定;本次增
持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可以免于向中国证监会提出
豁免要约申请的情形;本次增持已按相关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的规定履行了现阶段所需的信息披露义务。
五、其他事项说明
(一)本次增持行为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 63 条规
定的免于发出要约收购并免于按照规定提交豁免申请的情形,符合
《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
规定。
(二)出版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在本次增持完成后六个月
内及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特此公告。
北方联合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 年 5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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