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are_log

三钢闽光:关于公司债券“11三钢02”本息兑付暨摘牌公告

Sangang Minguang: Announcement on payment and delisting of principal and interest of the corporate bond “11 Sangang 02”

SZSI ·  Apr 3, 2019 00:00

证券代码:002110 证券简称:三钢闽光 公告编号:2019-030

债券代码:112073 债券简称:11三钢02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债券“11 三钢 02”本息兑付暨摘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债权登记日:2019 年 4 月 8 日

最后交易日:2019 年 4 月 8 日

本息兑付日:2019 年 4 月 9 日

债券摘牌日:2019 年 4 月 9 日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 2012 年

4 月 9 日发行的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公司债券(第

二期)(债券代码 112073,以下简称本期债券),至 2019 年 4

月 9 日将期满 7 年到期兑付。根据本公司《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

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1 年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和《福

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公司债券(第二期)上市公告

书》有关条款的规定,在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内,每年付息一次,

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公司将于 2019

年 4 月 9 日支付 2018 年 4 月 9 日至 2019 年 4 月 8 日期间的利息

及本期债券的本金。为保证本息兑付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

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公司债券

(第二期)

2.债券简称: 11三钢02

3.债券代码: 112073

4.发行价格: 100元/张

5.发行总额: 4亿元

6.债券期限: 7年

7.债券利率: 6.88%

8.起息日: 2012年4月9日

9.付息日:2013年至2019年每年的4月9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

的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

作日)。

10.付息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

期不另计息。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

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11.信用级别:经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

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

12.担保情况:福建省三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本期债

券的还本付息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3.保荐人、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平安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

14.上市时间和地点:本期债券于2012年5月15日在深交所上

市交易。

15.登记、托管、委托债券派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16. 回售情况:公司在2017年2月23日、24日、27日进行了本

期债券回售登记,根据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对“11三钢02”债券

回售申报的统计,回售申报有效数量为1,742,052张,回售金额

为174,205,200元(不含利息),剩余托管量为2,257,948张。

二、本期债券兑付兑息方案

“11三钢02”票面利率为6.88%,每手“11三钢02”(面值

1,000元)的本期债券派发利息为68.8元(含税),兑付本金为

人民币1,000元,本息合计人民币1,068.80元(含税)。扣税后

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实际每手(面值1,000元)派发

本息为人民币1,055.04元,扣税后非居民企业(包含QFII、RQFII)

债券持有人实际每手(面值1,000元)派发本息为人民币1,068.80

元。

三、本期债券兑付债券登记日及兑付日

1.债权登记日:2019 年 4 月 8 日

2.最后交易日:2019 年 4 月 8 日

3.兑付兑息日:2019 年 4 月 9 日

4.债券摘牌日:2019 年 4 月 9 日

四、本期债券兑付兑息对象

本次兑付兑息对象为:截止2019年4月8日(该日期为债权登

记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全体“11三钢02”持有人(界定标准请参见本公告的“特别

提示”)

五、本期债券兑付兑息办法

公司将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兑付兑息。

在本次兑付兑息日的2个交易日前,公司会将本期债券本次

兑付兑息资金足额划付至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本期债券

的本次兑付本金及利息划付给相应的兑付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

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

本公司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相关协议规定,如本公司未

按时足额将债券兑付本金及利息资金划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指定的银行账户,则后续兑付兑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办理,

相关实施事宜以本公司的相关公告为准。

六、关于本次兑付对象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个人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

规和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

者应缴纳公司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20%。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

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12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

所得税统一由各兑付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

代缴,就地入库。

2.非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非

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管理暂行办法》(国税发[2009]3 号)、

《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通

知》(财税2018108 号)等规定,2018 年 11 月 7 日至 2021

年 11 月 6 日期间,本期债券非居民企业(包含 QFII、RQFII)

债券持有者取得的本期债券利息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

3.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对于其他债券持有者,其债券利息所得税自行缴纳。

七、咨询联系方式

咨询机构: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福建省三明市梅列区工业中路群工三路

联系人:胡红林、罗丽红

咨询电话:0598-8205188

传真:0598-8205013

邮政编码:365000

八、相关机构

1. 保荐人(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

名称: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曹实凡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 4036 号荣超大厦

16-20 层

联系人:徐恩润、赵洋

联系电话:18618405866、0755-81917033

传真:010-56800318

2.托管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深南大道2012号深

圳证券交易所广场22-28楼

联系人:赖兴文

联系电话:0755-21899321

邮政编码:518031

特此公告。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 年 4 月 2 日

The translation is provided by third-party software.


The above content is for informational or educational purposes only and does not constitute any investment advice related to Futu. Although we strive to ensure the truthfulness, accuracy, and originality of all such content, we cannot guarantee i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