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59 证券简称:中百集团 公告编号:2019-8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册发行超短期
融资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继续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财务结构,降低
财务费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银行间
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以及《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
超短期融资券业务规程(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
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规模不
超过人民币 12 亿元的超短期融资券。公司不存在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及严重违
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情形,不是失信责任主体。
一、本次发行方案
1.注册和发行规模:拟注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12 亿元(含 12 亿元),最终
发行规模将以公司在交易商协会取得的注册通知书载明的额度为准。
2.发行期限:在交易商协会注册有效期内择机发行;单期发行不超过(含)
270 天。
3.发行利率:根据发行时银行间债券市场状况确定。
4.发行对象:面向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
的投资者除外)。
5.募集资金用途:用于置换原有银行借款、兑付银行承兑汇票和补充流动
资金。
6.发行方式:由承销机构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
二、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授权事项
为保证本次发行工作能够有序、高效地进行,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在有关法律法规许可范围内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发行方案框架和原则下,从维
护公司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负责本次发行的研究和组织工作,并由董事会根
据进展情况授权公司经营层具体办理本次发行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确定本次发行的具体金额、期限、发行期数、利率、承销方式及发行时
机与发行条款有关的一切事宜;
2.决定为本次发行提供服务的主承销商及其他中介机构的招标及聘请;
3.在上述授权范围内,负责修订、签署和申报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
和法律文件,并办理本次发行相关的申报、注册手续;
4.如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发行的
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5.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
以上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本次发行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26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需中国
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同意注册。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后,公司将根据债券市场
融资成本、公司资金需求等因素,选择适当时间发行。
特此公告。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