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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源精制: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4年公司债券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SZSI ·  Mar 23, 2019 00:00

债券代码:112227.SZ 债券简称:14利源债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公司债券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柳梧新区察古大道1-1号

君泰国际B栋一层3号

二零一九年三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

则》及其它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以及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

“公司”或“利源精制”)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由受托管理人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华林证券”或“受托管理人”)编制。华林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

源于监管机构、公开市场及发行人提供的资料或说明。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

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华林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在

任何情况下,未经华林证券书面许可,不得将本报告用作其他任何用途。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名称: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公司债券(以下简称“14利源债

”)

发行规模:10亿元人民币

回售情况:2017年9月22日回售2,599,940张,回售金额:276,893,610元(

含利息)

债券余额:人民币74,000.60万元

发行时主体及债项评级:AA,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

目前主体及债项评级:C,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

发行利率:调整前6.5%,调整后7%

发行日期:2014年9月22日

债券期限:5年,附第3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

交易场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关于利源精制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

2019年3月19日,利源精制发布了《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

告》,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公司于2019年2月1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调查通知书》并被立案调查,目前证监会调查工

作仍在进行中,公司尚未收到证监会就上述立案调查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每月至少披露一次公

司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如果公司存在重大违法行

为,公司股票可能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并暂停上市,请广大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提醒投资者关注的风险

华林证券作为“14利源债”的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益,履

行债券受托管理人的职责,在获悉上述事项后,及时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

业行为准则》的相关规定出具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华林证券将继续勤勉履行各项受托管理职责,并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受托

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或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

理人的职责,持续关注发行人上述立案调查事项进展及对本期债券还本付息的

影响,最大程度保护“14利源债”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上述债券的相关风险,并请投资者对相关事项做出独立

判断。

(以下无正文)

The above content is for informational or educational purposes only and does not constitute any investment advice related to Futu. Although we strive to ensure the truthfulness, accuracy, and originality of all such content, we cannot guarantee i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