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就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事项
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说明
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向
深圳市泰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交易对方”或“泰永科技”)支付
现金购买其持有的重庆源通电器设备制造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源通”)
65%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公司就参与本次交易采取了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严格限定相关信息的知
悉范围,并贯穿于本次交易的筹划过程中,具体情况如下:
2018 年 10 月 26 日,公司副总经理贺贵兵与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余
辉与泰永科技总经理吴月平洽谈重组合作的可能性,经过洽商初步达成合作意向,
并签署保密协议,约定尽可能的缩小知悉本次交易相关敏感信息的人员范围。
公司在进行本次交易过程中按照《关于上市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
理制度的规定》等相关规定,及时登记内幕信息知情人,并与各中介机构、交易
对方、重庆源通及时签订了保密协议。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及时记录
商议筹划、论证咨询等阶段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筹划过程,制作《内幕信息知情
人登记表》及《交易进程备忘录》。同时,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
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以及“证监公司字[2007]128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的要求,公司对本次
交易相关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是否利用该消息进行内幕交易进行了自查,并由相关
内幕信息知情人分别出具了自查报告。
综上所述,公司已就本次交易采取了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限定了相关敏
感信息的知悉范围,及时签署了保密协议,严格地履行了本次交易信息在依法披
露前的保密义务。
(本页无正文,为《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就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暨
关联交易事项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说明》之签章页)
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3 月 17 日
深圳市泰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就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事项
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说明
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拟向深圳市泰永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交易对方”或“泰永科技”)支付现金购买其
持有的重庆源通电器设备制造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源通”)65%股权
(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泰永科技就参与本次交易采取了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严格限定相关信息
的知悉范围,并贯穿于本次交易的筹划过程中,具体情况如下:
2018 年 10 月 26 日,上市公司副总经理贺贵兵与上市公司财务总监、董事
会秘书余辉与泰永科技总经理吴月平洽谈重组合作的可能性,经过洽商初步达成
合作意向,并签署保密协议,约定尽可能的缩小知悉本次交易相关敏感信息的人
员范围。
泰永科技已就本次交易的决策集中在少数核心人员范围,限定了相关敏感信
息的知悉范围,并与上市公司签署了保密协议,严格地履行了本次交易信息在依
法披露前的保密义务。
综上所述,泰永科技已就本次交易采取了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限定了相
关敏感信息的知悉范围,严格地履行了本次交易信息在依法披露前的保密义务。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泰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就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暨关
联交易事项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说明》之签章页)
深圳市泰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3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