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36 证券简称:博敏电子 公告编号:临 2019-017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资产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其所持有的中天引控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天引控”)300 万股股份转让给何家政先生,交
易价格为人民币 3,300 万元。由于受让方需支付的现金金额较大,以及其个人资
金周转安排等原因,何家政先生向公司请求延长付款限期,并承诺将在宽限期限
内支付剩余股份转让价款,其他交易事项不变。
一、交易概述
公司于 2018 年 6 月 2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转让公司所持中天引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议案》。公司与何家政先生于
2018 年 6 月 29 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书》,约定公司将其持有的账面价值为
3,000 万元的参股公司中天引控 0.95%股权转让给何家政先生,交易价格为人民
币 3,300 万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中天引控的股权。具体详见公
司《关于出售资产的公告》(编号:临 2018-042)。交易双方已于 2018 年 7 月
5 日完成股份变更登记工作。
二、交易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股权受让方何家政先生已支付股权转让款 330 万元,未
能按期支付剩余股份转让价款。公司及时发出催款通知,积极沟通剩余股份转让
价款的支付事宜。经双方沟通协商,何家政先生出具《关于延期支付股份转让价
款的承诺函》(以下简称“承诺函”),主要承诺内容如下:
1、何家政先生承诺就《股份转让协议书》中股份转让价款剩余款项按照下
述时间节点进行支付:
1
(1)2019 年 06 月 30 日前支付总转让价款的 45%于公司;
(2)2019 年 10 月 31 日前一次性支付剩余未结款项于公司;
(3)如何家政先生未能按照上述承诺的时间向公司支付股份转让价款剩余
款项,其应按《股份转让协议书》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且公司有权要求其继续
履行协议或解除协议。如因何家政先生违约给公司造成损失,其支付的违约金
金额低于实际损失的,其应另行予以补偿。
2、原协议其他内容不变,《承诺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一经签署不可撤
销。
三、对公司的影响
股权受让方何家政先生未能按期支付剩余股份转让价款,主要系本次股权
受让所需支付的现金金额相对较大,以及其个人资金周转安排等原因所致。经
双方沟通协商,何家政先生出具了《承诺函》,对剩余款项的支付作出了明确安
排,上述款项不能收回的风险相对较小。
出于谨慎性考虑,公司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要求,对本次交易尚
未收到的股权转让款项计提了相应的坏账准备。该项坏账准备计提的会计处理
已在公司 2018 年度业绩预计时充分考虑在内,对公司 2019 年 1 月 30 日披露的
《2018 年度业绩预增公告》(临 2019-010)不会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3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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