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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达环保:关于股东协议转让公司股份的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

Yuanda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Indicative Announcement on Shareholders' Agreements to Transfer the Company's Shares

Sensex a share ·  Dec 28, 2018 00:00

证券代码:600292 证券简称:远达环保 编号:临 2018-043 号

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协议转让公司股份的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第二大股东重庆市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全资

子公司重庆市能源投资集团物资有限责任公司、控股子公

司重庆天府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25 日与重

庆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附生效条件的

《股份转让协议》,将所持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股份有

限公司无限售流通股共计 66,982,819 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 8.58%),以 5.85 元/股的价格协议转让给重庆市城市

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股份转让协议》为附生效条件的合同。待《股份转让协议》

生效后,协议双方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进行合规性确认并及

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股份

协议转让过户手续。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

变化。

● 由于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概述

(一)基本情况

公司今日收到第二大股东重庆市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能投集团”)通知,能投集团及其全资子公司重庆市能

源投资集团物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物资公司”)、控股子

公司重庆天府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府矿业”)于 2018

年 12 月 25 日与重庆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重庆城投”)签订附生效条件的《股权转让协议》。能投集团

及其所属物资公司、天府矿业公司将所持有的国家电投集团远达

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无限售流通股共计

66,982,81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8.58%),以 5.85 元/股的价格

协议转让给重庆城投,股份转让价款合计为人民币 391,849,491

元。

能投集团及其所属公司具体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持股股东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能投集团 61,647,562 7.90%

2 物资公司 2,735,157 0.35%

3 天府矿业 2,600,100 0.33%

合计 66,982,819 8.58%

协议转让方与受让方作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分别编制了《简式

权益变动报告书》(一)与(二)。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

况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28 日在《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一)与(二)。

(二)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转让方(甲方):重庆市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

人重庆市能源投资集团物资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天府矿业有限责任

公司;

受让方(乙方):重庆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受让的股份数量及比例:共计 66,982,819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本的 8.58%。其中能投集团持有 61,647,562 股,持股比例为 7.9%;

物资公司持股 2,735,157 股,持股比例为 0.35%;天府矿业持股

2,600,100 股,持股比例为 0.33%;

受让价格:每股 5.85 元;

付款安排: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本次股份转让总价款分两期支付,其中:

第一期: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后 1 个工作日内,重庆城投向能投

集团支付第一期股份转让款 252,446,766.4 元、向物资公司支付第

一期股份转让款 11,200,467.9 元、向天府矿业支付第一期股份转

让款 10,647,409.5 元;

第二期:本次股份转让行为获得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

会批准后 2 个工作日内,重庆城投向能投集团支付剩余股份转让款

108,191,471.3 元、向物资公司支付剩余股份转让款 4,800,200.55

元、向天府矿业支付剩余股份转让款 4,563,175.5 元。

合同生效条件: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并获得重庆市国有

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后生效。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

化。

《股份转让协议》为附生效条件的合同,尚需获得重庆市国

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后生效。待《股份转让协议》生效后,

协议双方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进行合规性确认,并在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股份协议转让过户手续。公

司将持续关注上述股份转让事宜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

三、风险提示

本次股份转让亦可能存在因违约或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转

让不能完成的风险。转让双方已在《股份转让协议》中做了相关

约定;如股份转让不能顺利完成,将由转让双方进行协商解决并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国家电投集团投远达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The translation is provided by third-party softwa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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