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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业股份:关于收购个旧云锡双井实业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Tin Industry Co., Ltd.: Announcement on the acquisition of 100% of the shares and related transactions of Gejiu Yunxi Shuangjing Industrial Co., Ltd.

Sensex a share ·  Dec 27, 2018 00:00

证券代码:000960 证券简称:锡业股份 公告编号:2018-096

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个旧云锡双井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100%股权暨

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减少关联交易,加大对尾矿资源的利用效率,同时提升公司原料保障水平,

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锡业股份”或“公司”)拟以自有资金 6,190.25

万元收购云南锡业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云锡控股”)持有的

个旧云锡双井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双井实业”或“标的公司”)100%

股权。

本次交易对方云锡控股为本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收购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联董事汤发先生、杨奕敏女士、韩守礼先生和李季先生回避了表决。该关联交

易事项已经独立董事郑家驹先生、谢云山先生、邵卫锋先生和尹晓冰先生事前认

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关联方交易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公司与关联

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 3,000 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以上

的关联交易,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 2017 年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资产为 109.56 亿元,因此本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同时也

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经交易双方协商,本次交易的定价依据为经相关国资备案的评估值,目前已

完成评估值备案程序。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关联方名称:云南锡业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2、住所:云南省红河州个旧市金湖东路 121 号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4、法定代表人:张涛

5、注册资本:462,866.36 万元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2501217887888A

7、经营范围:有色金属及其矿产品、稀贵金属及其矿产品、非金属及其矿

产品的采选冶、加工、销售;化工产品(国家有特殊规定的除外)、建筑材料批

发、销售;进出口业务(按目录经营);矿冶机械制造;环境保护工程服务;建

筑安装;房地产开发;劳务服务;技术服务;井巷掘进;水业服务;生物资源加

工;仓储运输、物流;有色金属深加工及其高新技术产品的开发、生产和销售;

固体矿产勘查(乙级);动力电池、光能、太阳能的研发、生产、销售。(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成立日期:2006 年 7 月 6 日

9、股权结构:云南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股 73.1168%,昆明和泽投

资中心(有限合伙)持股 14.0783%,云南国资国企改革壹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持股 12.8049%。

10、云锡控股最近一年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9 月 30 日

项目

/2017 年度 /2018 年 1-9 月

总资产 5,572,523.45 5,756,188.26

净资产 1,314,281.34 1,302,270.86

营业收入 5,495,338.06 5,088,157.51

净利润 9,282.45 7,932.22

以上 2017 年度财务数据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8

年 9 月末数据未经审计。

云锡控股目前直接持有本公司 12.49%的股份,同时为本公司控股股东的控

股股东。经查询,云锡控股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标的名称:个旧云锡双井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法定代表人:何东杨

4、注册资本:6,098.07 万元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2501217886834H

6、住所:云南省红河州个旧市老厂镇羊坝底

7、经营范围:有色金属矿产品加工、销售;普通货运;耐磨泵及其过流元

件修理、防腐;耐磨设备、管道部件修复、处理;机械加工及修理(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特殊福利企业资格:根据 2016 年 5 月 1 日起实施的《促进残疾人就业增

值税优惠政策管理办法》,标的公司符合该办法规定的福利企业增值税即征即退

政策,即对合格福利企业,增值税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后返),残疾人每人每月

退税额为纳税人所在区县适用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 4 倍的优惠政策。根据《企业

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中对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的规定,该类型税

费返还属于准则规定的政府补助形式。

9、股权结构:云锡控股持有其 100%股权。

10、权属说明:本次交易标的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

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及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等

情况。

11、主要财务情况:

个旧云锡双井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最近一年一期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指标情况

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1 月 30 日

资产总额 9,312.24 6,468.80

负债总额 340.95 279.05

净资产 8,971.28 6,189.74

项 目 2017 年度 2018 年 1-11 月

营业总收入 2,130.37 1,976.06

营业总成本 1,887.39 1,766.94

利润总额 429.91 346.96

净利润 429.91 346.9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1.65 -2.67

量净额

以上数据均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经查询,个旧云锡

双井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标的股权评估情况

根据中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 2018 年 11 月 30 日为评估基准日出具的《云

南锡业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拟转让所持有的个旧云锡双井实业有限责任公

司 100%股权所涉及个旧云锡双井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全部股东权益价值评估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中和评报字(2018)第 KMV4057 号),经资产基础法评估,

个旧云锡双井实业有限责任公司资产总额账面价值为 6,468.79 万元,评估价值为

6,469.30 万元,增值额为 0.51 万元,增值率为 0.01%;负债总额账面价值为 279.05

万元,评估价值为 279.05 万元;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为 6,189.74 万元,所有者

权益评估价值为 6,190.25 万元,增值额为 0.51 万元,增值率为 0.01%。即:云锡

控股所持有的双井实业 100%股权价值评估价值为 6,190.25 万元。评估结果详见

下列评估结果汇总表: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评估基准日:2018 年 11 月 30 日

单位:人民币万元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项 目

A B C=B-A D=C/A×100

1 流动资产 5,879.78 5,888.73 8.95 0.15

2 非流动资产 589.01 580.57 -8.45 -1.43

3 其中: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 -

4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 -

5 长期应收款 - - - -

6 长期股权投资 - - - -

7 投资性房地产 - - - -

8 固定资产 589.01 580.57 -8.45 -1.43

9 在建工程 - - - -

10 工程物资 - - - -

11 固定资产清理 - - - -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项 目

A B C=B-A D=C/A×100

12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 -

13 油气资产 - - - -

14 无形资产 - - - -

15 开发支出 - - - -

16 商誉 - - - -

17 长期待摊费用 - - - -

18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 -

19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 -

20 资产总计 6,468.79 6,469.30 0.51 0.01

21 流动负债 279.05 279.05 0.00 0.00

22 非流动负债 - - - -

23 负债合计 279.05 279.05 0.00 0.00

24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6,189.74 6,190.25 0.51 0.01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1、根据资产评估结果,标的股权的所有者权益评估价值为 6,190.25 万元。

经交易双方协商约定以经相关国资备案的净资产评估值作为交易对价。目前已完

成评估值备案程序。

2、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公允,符合市场原则,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本次收购完成后,个旧云锡双井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

司,将扩大公司合并报表的范围。云锡控股所欠个旧云锡双井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的房屋转让款和内部银行存款合计 2,581.65 万元,收购完成后将形成关联方非经

营性资金占用。经双方协商约定,在股权转让协议生效后,公司在支付股权转让

价款时将 2,581.65 万元予以抵扣,即本次实际需支付的股权转让价款为 3,608.60

万元。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锡业股份受让云锡控股所持有的个旧云锡双井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100%

的股权,使锡业股份成为个旧云锡双井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并持有其 100%

股权。

2、根据中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云南锡业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

司拟转让所持有的个旧云锡双井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100%股权所涉及个旧云锡双

井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全部股东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和评报字

(2018)第 KMV4057 号),个旧云锡双井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截至 2018 年 11 月

30 日的所有者权益的评估价值为 6,190.25 万元,作为本次股权转让的定价依据

(以相关国资评估备案结果为准)。

3、各方确认,本次股权转让的股权转让款共计 6,190.25 万元。本协议生效

后,除锡业股份和云锡控股双方另有书面约定外,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调减

或增加转让价格。

4、协议生效后 3 个工作日内,锡业股份按照协议相关规定支付股权转让价

款。

5、锡业股份和云锡控股同意在协议生效并且云锡控股收到股权转让款之日

起 30 日内积极配合个旧云锡双井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办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

续,并于 30 个工作日内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完成且锡业股份被记载于个旧

云锡双井实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名册时即视为股权交割完成。

6、协议经三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成立。

7、协议同时具备以下条件时生效:

(1)甲乙丙三方签字并加盖公章;

(2)该事项经甲方、乙方的主管机关或有关部门批准或备案;

(3)在本协议签订之时,甲方、乙方承诺已取得有效的内部决策程序。

六、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公司将利用自有资金收购上述股权,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无须征得债权人或其他第三方的同意。本次交易完成后,个旧

云锡双井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将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交易不存在人员安置、

土地租赁等情况。

七、关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1、关联交易目的

本次交易旨在减少日常关联交易,进一步增强上市公司的独立性,同时通过

利用标的公司的尾矿加工能力,提升公司尾矿资源利用率,增强公司日常生产原

料的保障能力,有利于公司长期稳定可持续发展。因此,本次关联收购有其必要

性和合理性。

2、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所需资金较少,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现金流带来较大影响。

八、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18 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云锡控股(母公司)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

交易的总金额为 37,824 万元。

九、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书面意见和独立意见

(一)事前认可书面意见

1、公司以自有资金收购云南锡业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个

旧云锡双井实业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减少关联交易。利用标的公司的尾

矿加工能力,提升公司尾矿资源利用率,增强公司日常生产原料的保障能力,

有利于公司长期稳定可持续发展,没有对上市公司独立性造成不利影响,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2、董事会在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应按规定回避表决。

3、同意将收购个旧云锡双井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100%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提

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二)独立意见

公司以自有资金收购云南锡业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个旧云锡双

井实业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减少关联交易,同时提升公司尾矿资源利用率;

本次交易定价公允,未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相关方聘请的评估机构

具备独立性,评估假设合理,评估结果公正、客观地反映了评估基准日评估对象

的实际情况;我们在本次会议召开前已审核并一致认可了该关联交易事项;董事

会在本次议案审议中,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符合《公司法》、深交所及《公司

章程》的相关规定。据此,我们一致同意对云锡双井实业有限责任公司100%股

权进行收购。

十、保荐机构意见结论

安信证券保荐代表人通过与锡业股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交谈,

查阅了本次关联交易的董事会决议、独立董事意见、审计报告、评估报告、转让

协议等相关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和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对公司本次关联交易的合

理性、必要性等进行了核查。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于 2018 年 12 月 26 日经锡业股份第七届董事会第四

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全体独立董事

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意见,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

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2、云锡控股聘请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瑞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及中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分别对标的资产进行审计、评估,经

双方协商一致,本次关联交易价格以经相关国资备案的评估值为交易对价。本次

关联交易定价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综上,本保荐机构对锡业股份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十一、备查文件

1、《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收购个旧云锡双井实业有限

责任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书面意见》;

3、《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

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股权转让协议》;

5、《个旧云锡双井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审计报告》(瑞华云专审字【2018】

53030157号);

6、《云南锡业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拟转让所持有的个旧云锡双

井实业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所涉及个旧云锡双井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全部

股东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和评报字(2018)第KMV4057

号);

7、《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锡业股份收购个旧云锡双井实业有限

责任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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