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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达股份:关于转让上海第三制线厂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进展公告

Shenda Co., Ltd.: Announcement on the progress of transferring 100% of the shares of Shanghai Third Wire Mill Co., Ltd.

SZSI ·  Dec 25, 2018 00:00

证券代码:600626 证券简称:申达股份 公告编号:2018-044

上海申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上海第三制线厂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申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通过上海联

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联交所”)公开挂牌转让持有的上海第三制

线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线厂有限公司”、“标的”、“标的企业”)

100%股权,挂牌期间产生两家意向受让方。2018 年 12 月 10 日,上海联

合产权交易所组织竞价,上海凯州信息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州

信息工程”、“受让方”)以 13,950.62 万元竞价成交。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本次交易尚未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一、交易概述

经公司于 2018 年 8 月 29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同

意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不低于经国资备案的评估值,公开挂牌转让持有的

上海第三制线厂有限公司 100%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8 月 31 日、

2018 年 10 月 11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刊载的相关公告。

二、进展情况

2018 年 10 月 29 日至 2018 年 11 月 23 日,公司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公

开挂牌转让上述标的股权。因挂牌期间产生两家意向受让方,按照产权交易规则,

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于 2018 年 12 月 10 日组织竞价,采用中国产权交易报价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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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人。最终,上海凯州信息工程有限公司以人

民币 13,950.62 万元报价成为本次交易的受让方。2018 年 12 月 13 日,本公司

与凯州信息工程签署产权交易合同。

三、受让方基本情况

名称:上海凯州信息工程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浦东新区康桥镇康士路 25 号 108 室

法定代表人:陈震宇

注册资本:3,2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6 年 4 月 30 日

经营范围:通信信息工程,通信建设工程施工,楼宇智能化工程,计算机网络工

程的设计、维护及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配件、办公用品、建材的销售。【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四、产权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1、合同主体

转让方:上海申达股份有限公司

受让方:上海凯州信息工程有限公司

2、合同签署日期

2018 年 12 月 13 日

3、交易标的

上海第三制线厂有限公司 100%股权。

4、交易价格

本次交易价款为人民币 13,950.62 万元。

5、支付方式

(1)凯州信息工程已支付至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的人民币 3,000 万元交易保

证金,在合同生效后自动转为部分交易价款。

(2)本次产权交易价款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上述保证金直接转为本次产权

交易部分价款,凯州信息工程应当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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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余部分的产权交易价款人民币 10,950.62 万元,一次性支付至上海联合产权交

易所指定银行账户,并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将按照相关

交易规则将交易价款划转至公司指定银行账户。

6、产权交接事项

(1)公司与凯州信息工程应当共同配合,于合同生效后 60 个工作日内完成

产权持有主体的权利交接,并在获得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后

30 个工作日内,配合标的企业办理产权交易标的的权证变更登记手续。

(2)在交易基准日至完成权利交接期间,标的企业相关的盈利或亏损由凯州

信息工程享有或承担。公司对合同项下的产权交易标的、股东权益及标的企业资

产负有善良管理的义务。

7、违约责任

(1)凯州信息工程若逾期支付价款,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支付部分价款的

1‰向公司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 10 日的,公司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凯州信息

工程赔偿损失。

(2)公司若逾期不配合凯州信息工程完成产权持有主体的权利交接,每逾期

一日应按交易价款的 1‰向其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 10 日的,凯州信息工程有

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公司赔偿损失。

(3)合同任何一方若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和承诺,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

当承担赔偿责任;若违约方的行为对产权交易标的或标的企业造成重大不利影

响,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五、出售资产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转让交易预计投资收益约为 1.07 亿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本次交易

对公司 2018 年度损益影响额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数据为准。

特此公告。

上海申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2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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