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勤上股份:“12勤上01”2018年付息公告

SZSI ·  Dec 21, 2018 00:00

证券代码:002638 证券简称:勤上股份 公告编号:2018-137

债券代码:112136 债券简称:12 勤上 01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12勤上01”2018年付息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公司债券(第一期)本次付息的债权登记

日为2018年12月26日,凡在2018年12月26日(含)前买入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

资者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2018年12月26日卖出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本次

派发的利息。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发行人”)

于 2012 年 12 月 27 日发行的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公司债券(第一

期)(以下简称“12 勤上 01”、“本期债券”)至 2018 年 12 月 27 日将期满 6

年。根据《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和《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有关条款的规定,在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内,每年付

息一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2、债券简称:12勤上01

3、发行人: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4、债券代码:112136

5、发行总额:人民币4亿元,债券余额935.84万元

6、发行价格:人民币100元/张。

7、债券期限:7年期,附第5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

选择权。

8、债券利率:7.38%,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第5个计息年度付息日上调票面利

率100个基点,即本期债券存续期后2年的票面年利率为7.38%,并在债券存续期

内后2年内固定不变。

9、本次付息起息日:2017年12月27日。

10、下一次付息起息日:2018年12月27日。

11、下一次付息期票面利率:7.38%。

12、债券付息日:2013年至2019年每年的12月27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

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

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3、债券付息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

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14、债券的信用级别:根据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出具的本期债券跟踪评级

报告,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公司债券的信用等

级为AA-。

15、担保人及担保方式:本期债券无担保。

16、债券受托管理人: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7、上市时间和地点:本期债券于2013年2月4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二、本次债券付息方案

按照《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公司债券(第一期)票面利率公告》,

本期债券发行时票面利率为6.38%,在本期公司债券存续期的第5年末,公司选择

上调票面利率100个基点,现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7.38%。每10张“12勤上01”面

值人民币1,000元派发利息人民币73.80元(含税)。非居民企业(包含QFII、RQFII)

取得的实际每10张派发利息为人民币73.80元,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

持有人取得的实际每10张派发利息为人民币59.04元。

三、债券付息权益登记日、除息日及兑息日

1、债权登记日为2018年12月26日

2、除息日为2018年12月27日

3、付息日为2018年12月27日

4、下一付息期起息日:2018年12月27日。

5、下一付息期票面利率:7.38%

四、债券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止2018年12月26日(该日期为债权登记日)下午深圳证券

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

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12勤上01”持有人(界定标准请参见本公告的

“特别提示”)。

五、债券付息方法

公司将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付息。

在本次付息日2个交易日前,公司会将本期债券本次利息足额划付至中国结

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

系统将本期债券本次利息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

营业部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

本公司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相关协议规定,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债券

付息资金划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后续付息工作由本公司自

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本公司的相关公告为准。

六、关于本次付息对象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个人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

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

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 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

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12 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

得税统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2、非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非居民企业所得税

源泉扣缴管理暂行办法》(国税发〔2009〕3 号)、《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

券市场企业所得税 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08 号)等规定,2018

年 11 月 7 日至 2021 年 11 月 6 日期间,本期债券非居民企业(包含 QFII、RQFII)

债券持有者取得的本期债券利息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

3、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其他债券持有者的债券利息所得税需自行缴纳。

七、本期债券付息相关机构

1、发行人: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永洪

联系地址:东莞市常平镇横江厦村

邮政编码:523565

联系人: 马锐

电话号码: 0769-83996285

2、主承销商: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永衡

联系地址:广州市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10楼

邮政编码:510623

联系人:曹林丽

电话号码:020-23385013

3、联席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至二十六层

法定代表人:何如

联系人:张远航

电话:0755-82130833

邮政编码:518000

4、托管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2012 号深证证券交易所广场 22-28 楼

联系人:赖兴文

电话:0755-21899321

邮政编码:518038

特此公告。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2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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