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are_log

星星科技: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批复到期失效的公告

SZSI ·  Dec 11, 2018 16:36

证券代码:300256 证券简称:星星科技 公告编号:2018-0143

浙江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批复到期失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7 年 12 月 12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向浙江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核发了《关于核准浙江星星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向 合 格 投 资 者 公 开 发 行 公 司 债 券 的 批 复 》( 证 监 许 可

[2017]2300 号),批复内容如下:

一、核准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 8 亿元的公司债券。

二、本次公司债券采用分期发行方式,首期发行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

起 12 个月内完成;其余各期债券发行,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 24 个月内

完成。

三、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应严格按照报送中国证监会的募集说明书进行。

四、本批复自核准之日起 24 个月内有效。

五、自核准发行之日起至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前,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

应及时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在取得本次公司债券发行批复后,公司密切关注债券市场利率变动情况,积

极准备相关事宜。但因宏观经济形势影响,债券市场利率变化造成发行公司债券

成本过高,继续推进公司债券的发行工作将不利于公司节约财务成本,优化融资

结构。因此,为维护公司及投资者利益,公司未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核

准日期 2017 年 12 月 12 日)起的 12 个月内实施首期债券发行,该批复将到期自

动失效。

目前公司经营正常,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批复到期不会对公司目前的经营

活动造成影响。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后续如再推出债券发行计划,需重新召开董事会和股东

大会进行审议,并按规定进行披露后上报中国证监会核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12 月 11 日

The above content is for informational or educational purposes only and does not constitute any investment advice related to Futu. Although we strive to ensure the truthfulness, accuracy, and originality of all such content, we cannot guarantee i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