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南京港 证券代码:002040 公告编号:2018-056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
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1月30日召
开第六届董事会2018年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发行超
短期融资券的议案》。为了优化债务结构,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财务
成本,根据《公司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
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
申请注册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超短期融资券。具体方案和
授权情况如下:
一、本次超短期融资券的发行方案
1、注册规模
本次拟注册超短期融资券的规模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
2、发行期限
不超过9个月。
3、资金用途
本次募集资金用于置换银行贷款。
4、发行利率
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利率按照市场化原则确定。
5、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的对象为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合格机构投资者。
6、发行方式
由承销商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
二、本次超短期融资券的授权事项
为合法、高效地完成公司本次超短期融资券的注册发行工作,公
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其办理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具体事
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公司需要以及市场条件,确定或调整超短期融资券实际
发行的金额、期限、利率、发行时机、募集资金的具体用途、发行安
排等具体方案;
2、聘请中介机构,办理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申报事宜;
3、签署与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有关的合同、协议和相关的法
律文件以及履行与之有关的各项信息披露义务;
4、办理与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有关的其他事项;
5、本次授权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 2 年。
三、 本次超短期融资券的审批程序
本次超短期融资券注册发行事项经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8年
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 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批准,并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获准注册后实施,最终方
案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通知书为准。
该事项尚具有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按
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本次超短期融资券的注册、发行情
况。
特此公告。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2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