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416 股票简称:爱施德 公告编号:2018-088
债券代码:112293 债券简称:15 深爱 01
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
“15 深爱 01”2018 年兑付兑息暨摘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债权登记日:2018 年 11 月 12 日
债券到期日:2018 年 11 月 13 日
兑付兑息日:2018 年 11 月 13 日
摘牌日:2018 年 11 月 9 日
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15 深
爱 01”或“本期债券”)将于 2018 年 11 月 13 日支付自 2017 年 11 月 13 日至
2018 年 11 月 12 日期间的利息及本期债券的本金。
本期债券付息的债券登记日为 2018 年 11 月 12 日,凡在 2018 年 11 月 12
日(含)前买入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2018 年 11 月
12 日卖出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
由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于 2015
年 11 月 12 日发行的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至
2018 年 11 月 13 日将期满 3 年到期兑付。根据本公司“15 深爱 01”《深圳市爱
施德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及《深圳市爱施德
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上市公告书》有关条款的规定,现将
有关到期兑付本息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2、债券代码:112293。
3、债券简称:15 深爱 01。
4、发行总额:人民币 6 亿元。
5、当前余额:人民币 502,799,400 元。
6、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期债券面值 100 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7、债券期限:本期债券的期限为 3 年,附第 2 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
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8、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票面利率为 5.95%(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2
年末,本公司选择不上调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即本期债券存续期后 1 年的票面
利率仍维持 5.95%不变)。
9、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已于 2017 年 10 月 16 日在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发行人选择不上调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
本期债券存续期后 1 年的票面利率仍维持 5.95%不变。
10、发行人选择不上调票面利率公告日期:201,7 年 10 月 16 日、10 月 17
日、10 月 18 日。
11、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公司分别于 2017 年 10 月 16 日、2017 年 10 月 17
日、2017 年 10 月 18 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了《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15 深爱 01”不上调票面利率暨债券持有人回售实施办法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5 深爱 01”不上调票面利率暨债券持有人
回售实施办法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5 深
爱 01”不上调票面利率暨债券持有人回售实施办法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投资
者可在回售申报期内选择将持有的债券全部或者部分回售给公司,回售价格为
100 元/张(不含利息)。
12、回售情况: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对“15 深
爱 01”债券回售申报登记的统计,回售有效申报数量为 972,006 张,回售金额为
102,984,035.70 元(含利息),剩余托管数量为 5,027,994 张。
13、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
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同支付。
14、起息日:2015 年 11 月 13 日。
15、付息日:2016 年至 2018 年每年的 11 月 13 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
权,则其回售债券部分的付息日为 2016 年至 2017 年每年的 11 月 13 日。如遇法
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16、兑付日:2018 年 11 月 13 日
17、担保人及担保方式: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18、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
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 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
19、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上市时间和地点:本期债券于 2016 年 2 月 2 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集
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双边挂牌交易。
21、登记、托管、委托债券派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二、本次付息方案
根据本公司《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票面
利率公告》,“15 深爱 01”的票面利率为 5.95%,本次付息每手“15 深爱 01”面
值 1,000 元,派发利息为 59.50 元(含税),兑付本金为人民币 1,000 元,本息合
计兑付金额为人民币:1,059.50 元。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实际
每手派发本息兑付金额为:人民币 1,047.60 元,扣税后非居民企业(包含 QFII、
RQFII)取得的实际每手派发本息兑付金额为:人民币 1,053.55 元。
三、兑付债权登记日、兑付兑息日及摘牌日
1、兑付债权登记日:2018 年 11 月 12 日
2、兑付兑息日:2018 年 11 月 13 日
3、摘牌日:2018 年 11 月 9 日
四、付息、兑付对象
本期债券兑付兑息对象为:截止 2018 年 11 月 12 日(该日期为债权登记日)
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15 深爱
01”持有人(界定标准请参见本公司的“特别提示”)。
五、付息方法
公司将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付息、兑付。
在本次付息兑付日 2 个交易日前,公司会将本期债券本次利息及本金足额划
付至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收到款项后,通
过资金结算系统将本期债券本次利息及本金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持有
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
公司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相关协议规定,如公司未按时足额将债券付息
资金划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后续付息工作由公司自行负责
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公司的相关公告为准。
六、摘牌安排
本期债券将于 2018 年 11 月 9 日摘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
规则(2015 年修订)》,本期债券将于到期前 2 个交易日摘牌,即于 2018 年 11
月 9 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终止交易。
七、关于本次付息对象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个人投资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
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持有者应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收入个人所得税,
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 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
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12 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
得税统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2、非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非居民企业所得税
源泉扣缴管理暂行办法》(国税发〔2009〕3 号)以及《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 QFII
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
47 号)等规定,本期债券非居民企业(包括 QFII、RQFII)债券持有者取得的本
期债券利息应缴纳 10%企业所得税,由公司负责代扣代缴。
3、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对于本期债券其他持有者,其债券利息所得税自行缴纳。
八、本期债券付息的相关机构
1、发行人: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文辉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泰然大道东泰然劲松大厦 20F
联系人:米泽东
联系电话:0755-21519932
传真:0755-83890101、0755-83890032
2、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祝献忠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8 号
项目主办人:王勖尧、孙可
联系人:王勖尧、孙可
联系电话:0755-88021101
传真:0755-88021014
3、托管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2012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广场 22-28 楼
联系人:梁一霞
联系电话:0755-21899317
邮编:518038
特此公告。
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11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