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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江股份: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的公告

SZSI ·  Sep 29, 2018 00:00

证券代码:300020 证券简称:银江股份 公告编号:2018-091

银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银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江股份”或“公司”)与浙江开达装饰

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达装饰”)就转让浙江交通宝互联网技术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浙江交通宝”或“标的公司”)80%股权事宜达成一致,并签署《股权转

让协议》;

2、本次股权转让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

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交易概述

近日,公司与开达装饰关于转让浙江交通宝 80%股权的事宜达成一致并签署相

关协议。公司作价 8,000 万元向开达装饰转让持有的浙江交通宝 80%的股权。本次

股权转让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

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于 2018 年 9 月 28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

议通过,独立董事亦出具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属董事会

批准范围,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手方的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名称:浙江开达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800704606836K

注册地址:杭州市西湖区三墩镇石祥西路 859 号紫金启真大厦 3 号楼 801 室

注册资本:叁仟壹佰万元整

经营范围:服务:建筑装修装饰工程设计与施工,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与施工,建

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与施工,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金属门窗工程专业承

包,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园林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

包(以上均凭资质证书经营);建筑材料销售。

2、股权收购方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产权、

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无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可能或已经造成上市

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3、交易对手的履约能力分析:截至 2017 年底,交易对手资产总额 148,599,362

元、负债总额 94,711,568.71 元、实现营业收入 255,771,584.10 元、实现净利润

3,089,712.28 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截至 2018 年 7 月 31 日,交易对手资产总

额 160,912,581.05 元 、 负 债 总 额 102,557,316.95 元 、 实 现 营 业 收 入

209,454,198.84 元、实现净利润 4,467,488.81 元 ,以上数据未经审计。综上,

交易对手履行能力较强,本次交易风险可控。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名称:浙江交通宝互联网技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才君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崇贤街道三家村杨家埭 74 号 301 室

注册资本:5,0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成果转让:城市智能化系统

技术、大数据技术、云计算技术、电子商务技术、物联网技术;城市规划项目设计

与运营管理;计算机软硬件的批发、零售。

与公司的关系:公司持有浙江交通宝 100%股权

2、浙江交通宝股东情况

本次股权转让前 本次股权转让后

出资额 出资比例 出资额 出资比例

序号 股东名称 序号 股东名称

(万元) (%) (万元) (%)

1 银江股份 1,000 20

1 银江股份 5,000 100

2 开达装饰 4,000 80

合计 5,000 100 合计 5,000 100

四、交易的定价依据

结合项目公司未来收益及相关资产价值的综合评估情况,各方确认,各期股

权转让的定价系建立在双方自愿协商的基础上确定,系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具

有法律上的约束力,不存在显示公平、重大误解、欺诈胁迫等情形。甲、乙双方

同意本次目标股权转让的转让价款总额为人民币 8000 万元。本次股权转让产生的

税费由双方各自承担。

本次交易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银江股份及开达装饰于近日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拟将公司持有的全资子公

司浙江交通宝 80%的股权(以下简称“目标股份”)转让给开达装饰,交易价格总

计 8,000 万元人民币。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银江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浙江开达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公司:甲方设立的由其 100%持股的子公司,公司名称为:浙江交通宝互

联网技术有限公司

目标股权:甲方已设立的项目公司负责项目的开发建设,乙方拟受让甲方持

有的项目公司 80%的股权

1、项目公司基本情况:双方确认,甲方设立的项目公司,股权比例为甲方持

股 100%,法定代表人由甲方指定人员担任。项目公司注册登记、税务登记在【杭

州市余杭区】,注册资本金为 5000 万元,实缴资本金为 3900 万元。

2. 目标股权的转让(转让方式及时间)

2.1 目标股权的转让方式

甲方同意将其所持有项目公司 80%的股权(股权对应的注册资本金为 4000 万

元,实缴资本金为 3120 万元)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按照本协议规定的条件和条

款受让该等股权。双方同意,本次股权转让的基准日为本协议签订之日。

目标股权尚未实缴的出资额 880 万元由乙方在受让该等股权后按照项目公司

章程的规定负责缴纳,甲方不再承担缴纳目标股权出资额的股东义务。

本次股权转让交易完成后,项目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额 出资比例

1 银江股份有限公司 1000 万元 780 万元 20%

2 浙江开达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4000 万元 3120 万元 80%

合计 5000 万元 3900 万元 100%

2.2 转让价格及付款方式

结合项目公司未来收益及相关资产价值的综合评估情况,各方确认,各期股

权转让的定价系建立在双方自愿协商的基础上确定,系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具

有法律上的约束力,不存在显示公平、重大误解、欺诈胁迫等情形。甲、乙双方

同意本次目标股权转让的转让价款总额为人民币 8000 万元。本次股权转让产生的

税费由双方各自承担。

具体股权转让价款支付方式:(1)乙方在本协议签署后 3 个工作日内支付第

一期股权转让价款 4400 万元;2)乙方在本协议签订后 3 个月内支付剩余尾款 3600

万元。

3、项目公司交接:双方一致同意,在乙方全额支付第一期股权转让价款后三

个月内由双方共同办理工商变更及资料的移交工作。

4、违约责任

4.1 甲、乙双方均需全面履行本协议约定的内容,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协议的

约定或其附属、补充条款的约定均视为该方对另一方的违约,另一方有权要求该

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相应损失。

4.2 遵守合同的一方在追究违约一方违约责任的前提下,仍可要求继续履行

本协议或终止协议的履行。

六、本次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不涉及土地租赁、人员安置等安排。本次股权转让后,公司向浙江

交通宝委派的董事、管理人员将不再继续在浙江交通宝任职。

本次交易所得款项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七、本次股权转让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通过本次交易,将转让持有浙江交通宝的 80%股权,有利于公司回笼资金、

整合本公司资源、调整资产结构,有利于公司更加健康持续发展,符合公司的长

远发展和股东利益。

本次股权转让事项将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交易完成后,浙江交

通宝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经公司预测该笔交易将为上市公司实现税前

利润人民币约 4,700 万元(最终数据以会计师事务所的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公司将根据后续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

注,注意投资风险。

八、备查文件

1、股权转让协议;

2、银江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银江股份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银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9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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