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珈伟股份:关于终止公司债券发行工作的公告

珈偉股份:關於終止公司債券發行工作的公告

2018/08/09 17:36

股票代码:300317 股票简称:珈伟股份 公告编号:2018-107

深圳珈伟光伏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公司债券发行工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珈伟光伏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珈伟股份”)于 2018

年 8 月 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债券

发行工作的议案》同意终止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事项,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

回相关申请材料。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基本情况

公司本次发债拟用于偿还债务、补充流动资金,支撑公司主营业务持续增长。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于 2017 年 6 月 28 日召开的第三届

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及 2017 年 7 月 17 日召开的 2017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通过,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等议案,拟面

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本次债券的发行规模不超过 6 亿元(含 6 亿元),

分两期发行,首期发行规模不超过 4 亿元(含 4 亿元),本次债券为 5 年期固定

利率债券,附第 3 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二、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债券事项的原因及影响

由于自公司启动本次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以来,国内债券市场发

生了较大变化,融资成本上升,经充分沟通,公司决定向深交所申请撤回本次发

债的申报材料并终止审核。

本次终止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事项,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与持续稳定发展

造成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三、独立董事关于终止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终止本次公开发行债券事项,

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议该项议案时履行了必要的程序,

该程序合法、有效。终止本次公开发行债券事项,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

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终止公司公开发

股票代码:300317 股票简称:珈伟股份 公告编号:2018-107

行债券事项并申请撤回相关申请材料。

四、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珈伟光伏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8 月 9 日

譯文內容由第三人軟體翻譯。


以上內容僅用作資訊或教育之目的,不構成與富途相關的任何投資建議。富途竭力但無法保證上述全部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原創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