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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脉科技:债券兑付公告暨摘牌公告

Guomai Technology: Bond Payment Announcement and Delisting Notice

SZSI ·  Jul 19, 2018 15:48

证券代码:002093 证券简称:国脉科技 公告编号:2018—044

债券代码:112035 债券简称:11 国脉债

国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券兑付公告暨摘牌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债券兑付登记日:2018 年 7 月 25 日

债券到期日:2018 年 7 月 26 日

债券摘牌日:2018 年 7 月 24 日

兑付兑息日: 2018 年 7 月 26 日

国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2011 年 7 月 26

日发行的 2011 年公司债券(以下简称“11 国脉债”或“本债券”)至 2018 年

7 月 26 日将期满。根据《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和《2011 年公司债

券上市公告书》有关条款规定,本债券将进行兑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债券情况概述

1、债券名称:国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公司债券。

2、债券期限:7 年期,第 5 年末附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

售选择权。

3、债券代码:112035。

4、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债券面值 100 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5、发行总额:4 亿元人民币,2016 年 11 国脉债的回售金额为 4,090,000.00

元,剩余金额为 395,910,000.00 元。

6、债券利率:票面年利率为 6.8%。本债券在存续期前 5 年的票面年利率为

6.8%,在债券存续期前 5 年固定不变;在本债券存续期的第 5 年末,公司未行使

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存续期限后 2 年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

票面利率 6.8%不变。

7、还本付息方式: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

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8、起息日:2011 年 7 月 26 日。

9、付息日:2012 年至 2018 年每年的 7 月 26 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

(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

10、信用等级:经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长期信用

等级为 AA,本债券信用等级为 AA。

11、上市时间和地点:本债券于 2011 年 8 月 26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

易。

二、本债券兑付方案

根据《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和《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相关条款

规定及《国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公司债券票面利率公告》,“11 国脉债”

的票面利率为 6.8%,本次每手“11 国脉债”(面值 1,000 元)派发利息为人民

币 68 元(含税),兑付本金为人民币 1,000 元,本息合计人民币 1,068.00 元。

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实际每 1,000 元派发本息为 1,054.40

元;扣税后非居民企业(含 QFII、RQFII)债券持有人实际每 1,000 元派发本息

为 1,061.20 元。

三、本债券兑付债权登记日、兑付兑息日及摘牌日

1、兑付债权登记日:2018 年 7 月 25 日

2、兑付兑息日:2018 年 7 月 26 日

3、摘牌日:2018 年 7 月 24 日

四、兑付对象

本次兑付对象为截止 2018 年 7 月 25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11 国脉债”持有人。

五、兑付办法

公司将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兑付。

在本次兑付日 2 个交易日前,公司会将本债券兑付本金及利息足额划付至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

结算系统将本债券兑付本金及利息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

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

公司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相关协议规定,如公司未按时足额将本债券

兑付本金及利息划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后续兑付工作由

公司自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公司的相关公告为准。

六、关于本次付息对象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个人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

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

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 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

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12 号)规定,本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

统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2、非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家税务总局关于

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7 年第 37

号)等规定,本债券非居民企业(包括 QFII、RQFII)债券持有者取得的本债券

利息应缴纳 10%企业所得税,由公司负责代扣代缴。

3、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其他债券持有者的债券利息所得税需自行缴纳。

七、摘牌安排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2015 年修订)》,本债券将于

到期前 2 个交易日摘牌,即于 2018 年 7 月 24 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终止交易。

八、相关机构及联系方式

(一)发行人:

国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文斌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江滨东大道 116 号

电话:0591-87307399

传真:0591-87307336

邮政编码:350015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毛剑敏、赵亮

联系地址: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腾飞一街 2 号 618 室

电话:020-87555888

传真:020-87557566

邮政编码:510700

(三)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2012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广场 25 楼

联系人:赖兴文

电话:0755-21899321

传真:0755-25988122

邮政编码:518031

九、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兑付时间安排的相关文件。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国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7 月 19 日

The translation is provided by third-party softwa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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