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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发科技: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Aviation Development Technology: 2017 Annual Equity Distribution Implementation Notice

SZSI ·  Jun 8, 2018 00:00

证券代码:600391 证券简称:航发科技 公告编号:2018-019

中国航发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

A 股每股现金红利 0.03 元

相关日期

股份类别 股权登记日 最后交易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A股 2018/6/14 - 2018/6/15 2018/6/15

差异化分红送转: 否

一、 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 2018 年 4 月 24 日的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分配方案

1. 发放年度:2017 年年度

2. 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

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3. 分配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 330,129,367 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03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9,903,881.01 元。

三、 相关日期

股份类别 股权登记日 最后交易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A股 2018/6/14 - 2018/6/15 2018/6/15

四、 分配实施办法

1. 实施办法

(1)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

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

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公司本次权益分派不派送红股、不转增股本。

2. 自行发放对象

3. 扣税说明

(1)对于持有公司股份的个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

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 号)和《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

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 号)的有关规定,公司派发股息红利

时,对个人持股 1 年以内(含 1 年)的,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中

登上海分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个人资金账户中

扣收并划付中登上海分公司,中登上海分公司应于次月 5 个工作日内划付上市公司,上市公

司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具体实际税负为:股东的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内(含 1 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

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 20%;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暂减

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 10%;持股期限超过 1 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

人所得税。

(2)对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公司根据《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 QFII 支付股

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 号)的规定,按照 10%的

税率统一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股息 0.027 元人民币。如相关股东认

为其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需要享受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可按照规定在取得股息、红

利后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3)对于持有公司股份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其股息、红利所得税由其自行缴

纳,实际派发现金股息为税前每股人民币 0.03 元。

(4)对于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账户股东(包括企业和个人)投资本公司 A 股股票(“沪

股通”),其现金红利将由公司通过中登上海分公司按股票名义持有人账户以人民币派发,根

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

的通知》(财税【2014】81 号)的规定,按照 10%的税率代扣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

红利 0.027 元。对于香港投资者中属于其他国家税收居民且其所在国与中国签订的税收协定

规定股息红利所得税率低于 10%的,企业或个人可以自行或委托代扣代缴义务人,向上市公司

主管税务机关提出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的申请,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应按已征税款和根据税

收协定税率计算的应纳税款的差额予以退税。

五、 有关咨询办法

联系部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郑云燕

联系电话:(028)89358661

传真:028-8935 8615

公司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三河镇蜀龙大道成发工业园。

特此公告。

中国航发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6 月 8 日

The translation is provided by third-party softwa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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