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茂业通信 证券代码:000889 公告编号:2018—56
茂业通信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支付重组一期现金对价
及重组交易对方购买公司股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茂业通信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17 年开始筹划重大资产
重组,拟分别向交易对方刘英魁以及宁波保税区嘉语春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嘉
语春华”)、宁波保税区嘉惠秋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嘉惠秋实”)发行股份及
支付现金购买其合计持有的北京中天嘉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简称“嘉华信息”或“标的公
司”)100%股权(作价合计 148,000 万元)。其中,以现金方式购买嘉华信息 51%股权,在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嘉华信息 49%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不超
过 63,900 万元,在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及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实施。本次重组方案已
获得公司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尚需证监会核准,有关情况可查阅 2018
年 4 月 25 日、6 月 1 日分别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载的《公司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41)、《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监
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50)。
本次交易各方签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简称《协议》)已经生效,
嘉华信息 51%的股份已过户至公司名下,有关情况可查阅公司分别于 2018 年 5 月 10 日、6
月 1 日、6 月 5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载的《关于重大资产
重组通过经营者集中审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47)、《关于工信部批准本公司成为重
组标的公司股东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51)、《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标的公司 51%的股权
完成过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55)。按照《协议》约定,在满足《协议》生效、标的
公司 51%的股权完成过户、相关方及人员签署竞业禁止协议、嘉华信息财务状况和业务经营
没有重大不利变化等条件下,本公司应在嘉华信息 51%的股份过户至公司名下的工商登记完
成之日后 30 日内向交易对方支付第一期现金对价 15,096 万元(占现金对价总额 75,480 万元
的 20%);后续第二期支付的现金对价 22,644 万元(占总额的 30%),将在嘉华信息 51%的股
份过户至公司的工商登记完成之日后 4 个月内且不晚于 2018 年 12 月 31 日支付;后续第三
期支付的现金对价 37,740 万元(占总额的 50%)不晚于 2019 年 5 月 31 日支付。
本公司于 2018 年 6 月 5 日,向交易对方刘英魁、嘉语春华、嘉惠秋实的监管账户分别
支付第一期现金对价 1,176.47 万元(人民币.下同)、6,862.75 万元、1,960.78 万元,合计
10,000.00 万元。余下的第一期交易价款 5,096 万元将按《协议》约定支付。
交易对方承诺将于收到第一期支付款后 6 个月内、第二期支付款后 6 个月内和第三期支
付款后 6 个月内,分别以每期现金对价支付款从二级市场或其他合法方式购买公司股票。交
易对方根据《协议》约定购买的股票数量累计不少于 2,500 万股(注:占公司总股本的 4.02%)
或购买股票的金额达到 40,000 万元时,视为交易对方履行完毕《协议》约定的购买股票义
务。
上述支付现金对价安排、交易对方购买公司股票承诺可查阅 2018 年 3 月 28 日在《中国
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载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018 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公告》(编号:2018—19)。
风险提示:未来交易对方将根据市场情况从二级市场或其他合法方式购买公司股票,请
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茂业通信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6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