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74 证券简称:阳光电源 公告编号:2018-036
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发行中期票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进一步拓宽公司的融资渠道、优化财务结构,降低融资成本,增强公司资
金管理的灵活性,根据《公司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
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发展需要,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
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 15 亿元(含 15 亿元)的中期票据,并已于 2018 年 5 月 30
日召开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发行中期票
据的议案》。具体方案和授权事宜如下:
一、本次发行基本方案
1、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含 15 亿元)。
2、发行方式:根据公司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
注册有效期内一次性发行或分期发行。
3、募集资金用途:由公司及主承销商根据公司需求确定,主要用于调整债
务结构、偿还银行借款、补充流动资金及其他符合规定的用途。
4、发行期限:不超过三年。
5、发行利率:按面值发行,发行利率根据各期发行时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市
场状况最终确定。
6、本次决议的效力:本次发行事宜决议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本
次发行的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二、本次中期票据的授权事项
为保证公司本次中期票据的顺利注册发行,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长全权决定并办理与本次中期票据注册发行及存续、兑付兑息的相关一切事
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需要以及市场实际情况,制定本次
中期票据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中期票据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
于具体发行规模、发行时间、发行利率、发行期限、是否分期发行及发行期数及
各期发行额度、承销方式、担保方式、募集资金用途等与本次中期票据发行有关
的一切事宜;
2、审核、修订、签署与本次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相关的合同、协议和其他一
切必要文件;
3、决定并聘请中介机构办理本次中期票据注册、发行的申报事宜;
4、就本次中期票据发行事宜向有关部门、机构办理登记、备案、开户等手
续;
5、如监管部门对发行中期票据的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公司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依据
监管部门的意见或新的市场条件对本次中期票据的具体发行方案等相关事项进
行相应的调整;
6、在本次中期票据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发行的中期票据上市、还本付息
等事宜;
7、办理与本次中期票据发行及交易有关的其他具体事项;
8、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本次发行中期票据的审批程序
本次拟注册发行中期票据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获准后
实施。
公司申请发行中期票据事宜能否获得批准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有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本次中期票据的申请发行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
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5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