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67 证券简称:海德股份 公告编号:2018-029 号
海南海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债务融资工具一般性授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南海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
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债务融资工具一般性授权的议案》,该事项将提交
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为高效、有序地推进公司及各控股子公司债务融资工作,
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下属子公司或控
股公司全权办理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的相关事宜,具体情况如下:
一、发行种类及发行主要条款
(一)发行种类
发行种类为债务融资工具。债务融资工具包括但不限于超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中
期票据、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定向融资计划及其他监管机构许可发行的人民币或外币
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
(二)发行主体、规模及发行方式
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由本公司或下属子公司或控股公司作为发行主体。本次债务融资工
具的发行规模为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40 亿元(含 40 亿元)。发行方式为一次或分期、公开
或非公开发行。
(三)发行对象及配售安排
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对象分别为符合认购条件的投资者。
(四)期限与品种
债务融资工具的期限均最长不超过 6 年(含 6 年),可以是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是
多种期限品种的组合。
(五)募集资金用途
预计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募集资金将用于满足经营需要,偿还公司债务、补充流动资金
和/或债转股项目投资等用途。
二、授权事项
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一般及无条件地授权董事长及下属子公司或控股公司,并同意董
事长进一步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决议有效期内根据公司特定需要以及其它市场条件全权
办理债务融资
工具发行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决定是否发行以及确定、修订、调整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的发行种类、发行规模、具
体期限品种和规模、具体条款、条件和其它事宜;
2、根据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实际需要,委任各中介机构,包括但不限于主承销商、评
级机构、律师事务所等,并谈判、签署及修订相关合同或协议,以及签署与每次发行相关的
所有必要法律文件,并代表公司向相关监管部门办理每次债务融资工具的申请、注册或备案
等所有必要手续;
3、办理与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相关、且上述未提及到的其他事项。
本议案所述授权的有效期自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本议案授权之日起 12 个
月。
如果董事长及(或)其转授权人士已于授权有效期内决定有关发行,且公司及下属子公
司或控股公司亦在授权有效期内取得监管部门的发行批准、许可或登记的,则公司及下属子
公司或控股公司可在该等批准、许可或登记确认的有效期内完成有关发行。
三、公司实际发生债务融资事项时,将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本议案债务融资事项
进展情况的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海南海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