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05 证券简称:南国置业 公告编号:2018-040号
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发行中期票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
通过了《关于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为促进公司业务发展,降低融资成本,优化
融资结构,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规模不超过 15 亿元
(含 15 亿元)人民币的中期票据。
一、中期票据注册发行方案
1、注册规模
本次拟注册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含 15 亿元)。
2、发行期限
本次拟注册的中期票据的期限不超过 5 年(含 5 年),具体发行期限将根据公
司的资金需求及市场情况确定。
3、发行利率
本次发行利率按照市场情况确定。
4、募集资金用途
主要用于偿还金融机构贷款、补充流动资金等。
5、发行方式
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有效期内一次性或分期发行,具体发行方式
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6、发行对象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购买者除外)。
7、决议有效期
1
本次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事宜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发行注册有效
期内持续有效。
二、申请授权事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
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全权负责办理公司本次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具体相关事宜,包括
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市场条件和公司需求,决定或修订、调整
公司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注册发行额度、发行期限、发行
利率、发行方式、承销方式、募集资金用途等与公司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相关的一切
事宜;
2、聘请本次中期票据发行的相关中介机构,包括但不限于承销机构、律师事务
所及评级机构等,办理公司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注册发行申报、上市流通等相关事
宜;
3、签署与本次中期票据发行相关的各项文件、合同等,包括但不限于发行申请
文件、募集说明书、承销协议及根据适用的监管规则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文件等;
4、办理本次中期票据发行过程中涉及的各项注册备案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办理
公司发行中期票据的注册登记手续、发行及交易流通等事项的有关手续;
5、如监管部门对发行中期票据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根据监管部
门的意见对本次发行中期票据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6、办理与公司注册发行中期票据有关的其他事项;
7、上述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在公司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注
册及存续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三、审议决策程序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并经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获准后实施。公司将及时披露与本
次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相关的情况。公司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事宜能否获得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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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本次中期票据的申请
注册发行情况。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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