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南京化纤 股票代码:600889 编号:临 2018-019
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南京化纤
股票代码:600889
信息披露义务人:南京国资混改基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海涛
住所:南京市雨花台区玉兰路 8 号国资大厦
通讯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玉兰路 8 号国资大厦
股权变动性质:认购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增加)
签署日期:二○一八年四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
法》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
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
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南京国资混改基金有限公司在南京化纤股
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
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
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
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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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
目录........................................................................................................................ 2
释义........................................................................................................................ 3
第一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4
第二节权益变动目的和计划................................................................................ 5
第三节权益变动方式............................................................................................ 6
第四节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8
第五节其他重要事项............................................................................................ 9
第六节备查文件.................................................................................................. 10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1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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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义
在本报告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本报告书 指 《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混改基金 指 南京国资混改基金有限公司
南京化纤、上市公司、公司 指 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新工集团 指 南京新工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董事会 指 南京化纤董事会
股东大会 指 南京化纤股东大会
本次权益变动 指 混改基金认购南京化纤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行为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券交易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元 指 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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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概述
名称 南京国资混改基金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南京市雨花台区玉兰路 8 号国资大厦
法定代表人 王海涛
注册资本 100,0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100MA1MHX5K7F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投资及项目管理;与上述经营项目相关的投资咨询、技术咨询。(依法
经营范围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 2016 年 04 月 13 日至 2026 年 04 月 12 日
南京紫金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比例 37.50%)、南京市城市建设
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比例 22.50%)、南京市交通建设
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比例 10.00%)、南京安居建设集
主要股东名称
团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比例 10.00%)、南京商贸旅游发展集团有限责任
公司(持股比例 10.00%)、南京东南国资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股
比例 10.00%)
通讯方式 南京市雨花台区玉兰路 8 号国资大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混改基金目前的主要负责人情况如下表所示:
姓名 性别 在公司职务 国籍 长期居住地 是否取得境外居留权
王海涛 男 董事长 中国 中国大陆 否
胡苏迪 男 总经理 中国 中国大陆 否
冯伟 男 财务总监 中国 中国大陆 否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上述人员最近五年内未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
没有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
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人除持有南京化纤股份外,未持有其他上
市公司 5%以上已发行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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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权益变动目的和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认购南京化纤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是基于对上市公司经
营理念、发展战略的认同及对上市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看好,从而进行的一项投资
行为。
二、未来十二个月的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内无继续增持上市公
司股份的计划。若增持上市公司股份,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关信息
披露义务及审批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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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南京化纤的股份;南京化纤本次非
公开发行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南京化纤 23,584,905 股,占南京化纤已发
行 A 股股本的 6.44%。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南京化纤的股份情况
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结果,南京化纤新增股份 59,276,727 股,信息披
露义务人认购南京化纤本次非公开发行 23,584,905 股股票,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
比例占南京化纤发行后总股本 366,346,010 股的 6.44%。
三、本次发行股份的发行价格和定价依据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期首日,即 2018 年 3
月 28 日,发行股份的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 A 股股票交易均价
的 90%,即 6.36 元/股。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 A 股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
日前 20 个交易日 A 股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 A 股股票交易总
量。
南京化纤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次发行的申
购情况,对有效申购进行簿记,按照价格优先、金额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最
终确定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 6.36 元/股。
四、已履行的批准程序
2016 年 12 月 23 日,南京化纤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以及《关于南京化纤股份
有限公司 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017 年 3 月 7 日,南京化纤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调整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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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议案。
2017 年 4 月 10 日,南京化纤召开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以及《关于调整南京化纤股
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018 年 3 月 2 日,南京化纤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提请股东大会同意新工集团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提请股东
大会同意新工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2018 年 3 月 19 日,南京化纤召开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同意新工集团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
新工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2017 年 9 月 12 日,南京化纤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申请经中国证监会
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
2017 年 10 月 12 日,中国证监会向南京化纤核发《关于核准南京化纤股份
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821 号),核准南京化纤本
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相关事宜。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南京化纤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取得的新股。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上述有关锁定期安排外,信息披露
义务人取得本次发行的新股不存在任何其他转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
冻结。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与南京化纤最近一年的重大交易情况及未来交易安排
最近一年,信息披露义务人与南京化纤未发生重大交易。对于未来可能发生
的交易,南京化纤及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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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 6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买卖南京化纤股票的情况。
8
第五节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
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
解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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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声明;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二、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和备查文件置于以下地点,供投资者查阅:
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六合区郁庄路 2 号
公司电话:025-84208005
公司传真:025-57518852
联系人:陈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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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章):南京国资混改基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王海涛
签署日期:2018 年 4 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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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基本情况
江苏省南京市六合区
上市公司名称 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所在地
郁庄路 2 号
股票简称 南京化纤 股票代码 600889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 南京市雨花台区玉兰
南京国资混改基金有限公司
名称 注册地 路 8 号国资大厦
拥有权益的股份 增加减少□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无
数量变化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为上市公司 是□否 是否为上市公司 是□否
第一大股东 实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
权益变动方式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
(可多选)
继承□赠与□
其他□(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 股票种类:无
披露前拥有权益
的股份数量及占 持股数量:0 股
上市公司已发行
股份比例 持股比例:0%
本次权益变动 股票种类:限售股
后,信息披露义
务人拥有权益的 变动数量:23,584,905 股
股份数量及变动
比例 变动比例:6.44%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拟于未来 12 是□否
个月内继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
在此前 6 个月是
否在二级市场买 是□否
卖该上市公司股
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
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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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股股东或实际
控制人减持时是
否存在侵害上市 不适用
公司和股东权益
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
控制人减持时是
否存在未清偿其
对公司的负债,
未解除公司为其 不适用
负债提供的担
保,或者损害公
司利益的其他情
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
不适用
否需取得批准
是否已得到批准 不适用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章):南京国资混改基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王海涛
签署日期:2018 年 4 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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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章):南京国资混改基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王海涛
签署日期:2018 年 4 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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