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胜利股份 股票代码:000407 公告编号:2017-065 号
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公司转让所持山东胜邦绿野化学有限公司股权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背景概述
为加快公司战略调整和产业升级步伐,全力发展清洁能源天然气产业,
加快退出传统产业,构筑公司主业的核心竞争力,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转让公司所持山东胜邦绿野化学有限公司股权的提案》,公司将农药板块
予以剥离(详见公司 2016-129 号、2017-001 号、2017-003 号专项公告)。
股权转让前,交易各方通过股权转让协议书确认,山东胜邦绿野化学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绿野化学”)尚对本公司负有债务 17,133 万元,待陆
续偿还本公司。股权转让完成后,绿野化学已按协议归还我公司 2,000 万元,
上述欠款尚剩余 15,133 万元。
股权转让以来,受让方江西大刚汽车集团有限公司(现更名为江西壁虎
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刚集团”)对绿野化学在运营资金保障和
管理提升上做了艰辛的努力,截止目前,通过增加股本金和提供流动资金财
务资助投入 9,000 万元,绿野化学逐渐摆脱了严重亏损状态,目前经营状况
和资产质量陆续提升,产品结构逐渐优化,现金流也处于正常状态,企业已
进入健康、保持向好的发展轨道,但因环保、过渡期、产品原材料和供应商
占款的行业因素,以及企业复苏需要时日等因素的影响,目前绿野化学及对
手方尚无力在短期内偿付大额欠款,否则将对原协议安排的后续还款计划造
成严重影响,进而对上市公司利益造成损害。绿野化学为此向本公司出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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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情况说明,申请调整还款计划,并就经营情况及未来能够足额还款的现
金流情况做了说明。
为保障上市公司利益,考虑原协议正处于履行的前期阶段,保持原协议
之履行的稳定性和可操作性,实现共赢的目的,确保公司产业结构调整战略
的顺利推进,在维护公司利益不受损害的情况下,公司同意与受让方及绿野
化学就剩余欠款事宜签署补充协议,就剩余欠款进行细化性安排。
2017 年 12 月 29 日,公司召开八届三十四次董事会会议(临时),会议
以全票赞成通过了上述事项。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最近一次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公
告。
二、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1.绿野化学对本公司 15,133 万元欠款,本公司同意其以分期形式偿还,
并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承担相应利息费用。利息费用按中国人民银行长期贷
款基准利率上浮 25%计算,按季支付。
2.还款时间计划安排为:
序号 还款时间 还款金额
第一期 2018 年 12 月 31 日前 2,000 万元及当年全部欠款对应的利息费用
第二期 2019 年 12 月 31 日前 3,000 万元及当年全部欠款对应的利息费用
第三期 2020 年 12 月 31 日前 4,000 万元及当年全部欠款对应的利息费用
第四期 2021 年 12 月 31 日前 6,133 万元及当年全部欠款对应的利息费用
绿野化学可提前偿付上述借款,利息按实际日期计算。
3.对每期应还款金额,绿野化学均应按照上述时间一次性足额偿清。
4.为保障本公司权益,交易对方同意采取如下保障措施:
(1)大刚集团继续为绿野化学所欠本公司债务提供连带保证责任;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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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集团承诺,为保证更名不影响其履行连带保证责任,大刚集团的净资产不
低于绿野化学对本公司的债务总额。
(2)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大刚集团将其所持绿野化学
股权质押给本公司,为绿野化学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提供质押担保;
(3)绿野化学将全部应收账款质押给本公司,为绿野化学在本合同项
下的全部债务提供质押担保。
(4)绿野化学承诺,绿野化学对本公司的债务优先安排资金进行偿付;
绿野化学、大刚集团承诺,在绿野化学没有全部偿还本公司的债务之前,不
得偿还大刚集团的债务,否则,绿野化学、大刚集团对本公司构成违约。
(5)在未履行完当期还款计划时,股东不得现金分红。
5.监督与执行
(1)绿野化学每季度定期向本公司财务部门报备财务报表(报告);
(2)绿野化学 1,000 万元以上的投资、资产处置、对外担保或重组,
须经本公司同意;偿还完毕债务前,不得启动或签署任何法律文件以进行合
并、分立、解散行为;
(3)绿野化学所有董事会决议应报备本公司;
(4)本公司有权随时查阅绿野化学财务报表及了解经营状况,必要时
派驻代表监督监控绿野化学经营行为;
(5)本公司发现有任何违反本协议相关规定并可能导致自身利益受损
的情形,可以要求对方提前还款或立即提起诉讼。
6.如绿野化学未按本协议约定向本公司归还当期款项,每延迟一日按照
绿野化学当期应还款金额的万分之五为计算标准向本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7.本协议自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且加盖公章,并履行本公司
决策程序后生效。
8.原协议继续有效,与本协议冲突部分,以本协议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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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董事会意见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签署的补充协议系根据合作项目的发展趋势及当下付款能力的现
实情况,本着保障上市公司利益的原则,对剩余欠款事项作出了细化的可操
作性安排,交易对方增加了利息补偿约定,在其承担连带责任保证的基础上,
补充了股权质押、应收账款质押、禁止性保护条款及增信措施,并向公司提
供了相应的说明及承诺。《股权转让协议》、《补充协议》中对付款方式、
付款安排及违约责任作了明确约定,对维护上市公司权益增加了保障,公司
将严格督促交易对方履行相关约定,密切跟踪并作出及时安排。
四、风险提示
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违约风险、付款风险或不可抗力的其他风险。
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进行持续信息披露,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十二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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