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06 证券简称:协鑫集成 公告编号:2017-109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香港上市公司协鑫新能源 10.01%股权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及 2017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香港上市公司协鑫新能源
10.01%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境外全资附属公司出资约 10.50 亿港元收购
Haitong International New Energy VIII Limited (以下简称“HTNE”)持有的
协 鑫 新 能 源 控 股 有 限 公 司 ( 股 票 简 称 : 协 鑫 新 能 源 , 股 票 代 码 :00451.HK )
1,844,978,301 股股票,及 Sum Tai Holdings Limited(以下简称“STHL”)持有
的协鑫新能源 65,000,000 股股票,合计占其全部已发行股份的 10.01%。公司全
资子公司协鑫集成科技(香港)有限公司与 HTNE 及 STHL 公司分别签署了购买股
份之《框架协议》。2017 年 12 月 11 日,公司境外全资附属公司东昇光伏科技(香
港)有限公司分别与 HTNE、STHL 签署了《股份买卖协议》。
上述股权收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11 月 25 日及 2017 年 12 月 13 日
在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 证 券 时 报 》、《 中 国 证 券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站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收购香港上市公司协鑫新能源
10.01%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100)、《关于收购香港上市公司协鑫新能源
10.01%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103)。
二、交易进展情况
截止目前,本次股权收购事项已在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及江苏省商务厅
审批备案完成,《股份买卖协议》所载的全部生效条件已达成,故本次《股份买卖
协议》已正式生效,相应买卖单据签署和印花税缴纳事项也于 2017 年 12 月 27
日完成。
三、其他说明
目前公司的股份收购款尚未支付,股份也未进行过户。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
对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备案通知书(苏发改外资发[2017]1544 号);
2、企业境外投资证书(境外投资证第 N3200201700696 号)。
特此公告。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