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10 证券简称:森远股份 公告编号:2017-088
鞍山森远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备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为进一步盘活存量资产,增加融资渠道,鞍山森远路桥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将评估价值为人民币 5,700 万元的自产设备作为标
的物,以售后回租方式向海通恒信国际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恒
信”)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金额为 5,000 万元,租赁期限 30 个月。在租赁
期间,公司以回租方式继续占有并使用该部分设备,同时按照双方约定向海通恒
信支付租金和费用,租赁期满,公司以留购价格 100 元回购此融资租赁资产。
本次融资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根据《公司章程》有关审批权限的规定,本
次融资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融资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一、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交易对方名称:海通恒信国际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04 年 07 月 09 日
3、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4、法定代表人:任澎
5、注册资本:700,000 万元
6、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 300 号名人商业大厦 10 楼
7、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
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兼营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商业保理业
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股东结构:海通恒信金融集团有限公司出资占 65.1308%;海通开元投资
有限公司出资占 34.8692%
9、与本公司的关系:海通恒信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交易标的情况
1、标的名称:评估价值为人民币 5,700.00 万元的自产设备
2、类别:固定资产
3、权属:交易标的归属本公司。标的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
利,亦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涉诉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
司法措施。
三、交易情况介绍
1、租赁总金额:5,000.00 万元
2、租赁标的:评估价值为人民币 5,700.00 万元的自产设备
3、租赁方式:采取售后回租,即公司将上述租赁物出售给海通恒信,并回
租使用,租赁期内公司按约定向海通恒信分期支付租金
4、租赁期限:30 个月(自起租日起算)
5、保证金:500.00 万元
6、还款方式:不等期还本付息
7、租赁设备所属权:在租赁期间,设备所有权归海通恒信,自租赁期满之
日起,租赁设备由公司按 100 元留购
8、担保措施:由公司实际控制人郭松森为该笔融资租赁交易提供连带责任
担保
四、本次融资租赁的目的及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1、本次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有利于公司盘活存量固定资产、补充流动资
金;有利于拓宽融资渠道、优化筹资结构;有利于进一步增强公司市场竞争力,
推动其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2、本次拟进行的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不影响公司生产设备的正常使用,
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不涉及关联交易,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不会产
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因此影响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开展的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有利于公司盘活存量资产,拓展融
资渠道,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开展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
特此公告。
鞍山森远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1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