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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凤凰:关于转让江苏雷盟全部股权和债权的公告

Shanghai Phoenix: Announcement on Transfer of All Shares and Claims of Jiangsu Lei Meng

SZSI ·  Nov 25, 2017 00:00

证券代码:600679 900916 股票简称:上海凤凰 凤凰 B 股 编号:临 2017-040

上海凤凰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江苏雷盟全部股权和债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简要内容:上海凤凰下属二级子公司上海凤凰电动车有限公司拟以

1,877.07 万元的价格向无锡海宝转让江苏雷盟 100%股权,以 2,426.73 万元的价

格向无锡海宝转让其对江苏雷盟的应收帐款,转让价款合计 4,303.80 万元。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亦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交易的实施不存在

重大法律障碍。

一、交易事项概述

上海凤凰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上海凤凰自行

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凤凰自行车)的子公司上海凤凰电动车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凤凰电动车)拟与无锡海宝涂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海宝)签订协

议,以 1,877.07 万元(评估价值)的价格向无锡海宝转让其持有的江苏雷盟电动

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雷盟)100%股权,以 2,426.73 万元(帐面价值)

的价格向无锡海宝转让其对江苏雷盟的债权,转让价款合计 4,303.80 万元。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无锡海宝涂装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林定陆

注册资本:500 万元

成立日期:2012 年 04 月 18 日

注册地址:无锡市锡山区安镇街道大成工业集中区盘龙路南

主营业务:电子配件(笔记本电脑板)、塑料烤漆加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

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概况

1、标的名称:江苏雷盟电动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

2、江苏雷盟成立于 2003 年 03 月 04 日,注册资本:人民币 588 万元;注册

地址:无锡市锡山区安镇镇大成工业区 B 区;法定代表人:王朝阳。经营范围:

电动车、助动车、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及零部件的研发、技术服务、生产、

销售;摩托车、五金交电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

3、交易标的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 目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04 月 30 日

资产总额 16,273,553.29 16,115,138.47

负债总额 25,330,163.40 24,620,644.52

所有者权益 -9,056,610.11 -8,505,506.05

营业收入 2,693,952.00 773,664.00

利润总额 1,867,440.11 551,104.06

净利润 1,867,440.11 551,104.06

上述江苏雷盟 2016 年度及评估基准日 2017 年 04 月 30 日的财务数据已经上

海上咨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上

咨净审 2(2017)第 011 号)。

(二)交易标的权属状况说明

江苏雷盟 100%股权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性转让的

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

其他情况。

(三)交易标的的评估情况

根据上海财瑞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评估报告编号:沪财

瑞评报(2017)2017 号),在评估基准日 2017 年 04 月 30 日,对江苏雷盟采用

资产基础法评估的价值如下:

资产总额账面价值为 16,115,138.47 元,评估价值为 43,391,331.96 元,增值

率为 169.26%;负债总额账面价值为 24,620,644.52 元,评估价值为 24,620,644.52

元,无增减值;股东全部权益账面价值-8,505,506.05 元,评估价值为 18,770,687.44

元,增值率为 320.69%。

四、协议的主要内容

1、江苏雷盟 100%股权的交易价格为 18,770,687.44 元。

2、凤凰电动车对江苏雷盟债权的交易价格为 24,267,310.62 元(帐面价值)。

3、无锡海宝应在股权转让协议签订后 5 个工作日内向凤凰电动车支付定金

人民币 1,000 万元。

4、无锡海宝应在股权转让登记手续完成后三个月内,向凤凰电动车支付剩

余款项。

5、根据国家法律或规章需要支付的、由政府主管部门收取的股权转让相关

费用,如审批、登记、过户等费用由双方平均承担。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应向单方

收取的、与资产转让有关的税赋按税赋征收对象由纳税方承担。

6、凤凰电动车保证所持有的江苏雷盟 100%股权上不存在任何抵押、质押、

其它担保物权,以及司法查封、扣押等权利被限制的情形,也不存在其他第三方

的任何权利。

五、涉及转让股权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不涉及职工安置。

自评估基准日至无锡海宝付清转让款项之日,期间江苏雷盟所产生的房租收

入归凤凰电动车所有(与之有关的费用由凤凰电动车承担)。

六、转让股权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压缩子公司数量,优化资源配置及资产结构,交易

获得的资金将进一步促进公司主业发展。

2、本次交易完成后,凤凰电动车将不再持有江苏雷盟股权,亦不再持有对

江苏雷盟的债权,不再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3、本次交易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良影响,也不会损害公司及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4、由于交易对方尚未付清交易款项,本次交易结果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的后续实施进展及时披露有关信息,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

资风险。

上海凤凰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11 月 25 日

The translation is provided by third-party softwa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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