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68 证券简称:奥马电器 公告编号:2017-127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中期票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拓宽融资渠道,满足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中长期发展的资金需要,优化融资结构、降低资金成本,公司拟发行中期票据,
本次发行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递交股东大
会审议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发行中期票据的具体方案
1、发行规模:本次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 (含
10亿元);
2、中期票据期限:不超过3年(含3年);
3、发行方式: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本期中期票据,在全国银行
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
4、发行利率:本期中期票据的利率为固定利率;发行利率将根据发行当期
市场利率,由公司和主承销商协商共同确定。中期票据利率在中期票据存续期限
内固定不变,不计算复利;
5、担保情况:本次拟发行中期票据无担保;
6、发行对象: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购
买者除外);
7、发行上市:本次发行的中期票据将于注册后根据公司实际融资需要择机
分期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并交易流通;
8、募集资金用途:本次中期票据募集资金主要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偿
还有息债务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的生产经营活动。
二、需提请股东大会授权事项
为合法、高效地完成公司本次中期票据发行工作,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
事会负责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确定本次发行的具体金额、期限、利率、发行期数、承销方式及发行时
机等具体发行方案;
2、决定聘请为本次发行提供服务的主承销商及其他中介机构;
3、签署与本次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相关的法律文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募集资金在募集资金用途内的具体安排;
5、办理与本次发行中期票据有关的其他事项;
6、本授权有效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中期票据在中国银行
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有效期结束时为止。
该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本次中期票据的发行,尚需获
得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批准,并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发行
注册后实施。
三、本次发行中期票据的审批程序
本次发行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经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
注册后实施。 本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中期票据的发行情
况。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拟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企业中期票据,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
民币 10 亿元(含 10 亿元),发行期限为不超过 3 年(含 3 年),本次中期票据
募集资金主要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偿还有息债务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
要求的生产经营活动。通过发行中期票据有利于拓宽融资渠道,优化公司债务结
构,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发行中期票据。我们一致同意在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后实施。
五、备查文件
1、《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11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