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68 证券简称:奥马电器 公告编号:2017-126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超短融资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调整和优化公司债务结构,降低财务成本,满足公司经营发展资金需求,
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有关发行内容
如下:
一、 发行方案
1、发行主体: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发行规模: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含15亿元),具体发行规模将以公司
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的金额为准;
3、发行期限:最长不超过270天;
4、发行时间:根据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在注册有效期内择机一次或分期发行;
5、发行利率:发行利率将根据公司信用评级情况及银行间市场供求关系确
定;
6、发行对象: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
除外);
7、发行方式:由承销商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
8、募集资金用途:包括但不限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偿还银行贷款和其他
符合规定的用途;
9、决议有效期限:本次超短期融资券事宜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相
关决议在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注册及存续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二、本次发行的授权事项
为保证公司本次超短期融资券的顺利发行,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全权负责办理与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有关
的一切事宜,包含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市场条件和公司的实际需要全权决定本
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选择承销商、具体发行时机、
发行批次、发行数量、发行利率、募集资金用途等,并办理相关手续加以实施,
以及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
2、在公司发行本次超短期融资券的过程中,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
限于公司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申请文件、募集说明书、发行公告、承销协议
和承诺函等),并办理必要的手续。
3、在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
定必须由公司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发行的
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4、办理与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
5、上述授权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
完毕之日止。
三、审议程序
本次超短融资券注册发行事项经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一次会议审议
通过后,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后方可实
施,在具体的注册有效期内持续有效。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披露本次超短融
资券注册发行的情况。
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事宜能否获得注册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
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11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