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27 证券简称:尤夫股份 公告编号:2017-117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融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以资产抵押申请融资的概述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拟以自有房产、土地
作为抵押,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申请融资,此次融资包括短期
借款、中长期借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及其他融资等,融资总金额为人民
币11900万元,期限为5年,主要用于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资金周转需要。融资额
度及资产抵押的具体情况如下:
提供融资银行名称 融资金额(万元) 期限 是否需资产抵押 抵押物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公司自有房产、
11900 5年 是
限公司湖州分行 土地
二、以资产抵押申请融资的情况
公司以资产抵押的方式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申请融资,融
资总金额为人民币11900万元,期限为5年。本次抵押的资产具体情况如下:
建筑面积
资产名称 权证号 坐落
(㎡)
湖州市南浔区和
土地 浔土国用(2014)第002717号 154303.00
孚镇兴达路1号
湖房权证湖州市字第
湖州和孚镇洋东
房产 00215991-00215998、00215487、 58289.09
矿区
00218603-00218606、124005611号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上述抵押资产的账面价值为 11900 万元,占公司
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2.07%。
三、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本次向银行申请融资及资产抵押事项,是为了保证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稳定
发展,对公司不存在不利影响。
四、其他
公司董事会授权法定代表人翁中华先生在上述融资金额范围内代表本公司
办理上述融资事宜,签署有关合同、文件并及时向董事会汇报。
特此公告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1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