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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医药:拟出售参股公司股权的公告

Peking University Pharmaceutical: Announcement of Proposed Sale of Shares in Participating Companies

SZSI ·  Oct 26, 2017 00:00

证券代码:000788 证券简称:北大医药 公告编号:2017-48 号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拟出售参股公司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公开挂牌方式转让参股

公司北京北大医疗肿瘤医院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肿瘤公司”)41%股权。交

易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肿瘤公司股权。

1、本次交易采取挂牌征集受让方的方式,交易对方尚不确定,挂牌价格不

低于净资产的评估值(评估值最终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结果为准)。

2、公司将聘请具备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拟出售的肿瘤公司股

权进行审计评估,待审计评估工作完成后,公司会将转让的具体情况及审计评估

结果及时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正式履行评估备案及对外公开挂牌转让程序等。本

次交易将根据教育部资产评估备案的结果及交易金额判断是否需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

3、本次交易未构成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

重大资产重组。

一、交易概述

公司于 2017 年 10 月 25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北

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出售参股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通过公开挂牌方式,

以不低于标的股权的评估值出售公司持有的北京北大医疗肿瘤医院管理有限公

司 41%股权。

公司将聘请具备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为本次交易标的清产核

资及审计评估单位。待审计评估工作完成后,公司会将转让的具体情况及审计评

估结果及时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正式履行评估备案及对外公开挂牌转让程序等。

本次交易采取挂牌征集受让方的方式,交易对方尚不确定,交易是否成功具有不

确定性。本次交易未构成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

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将根据教育部资产评估备案的结果和交易金额判断是否

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北大医疗肿瘤医院管理有限公司

类型:责任有限公司(非上市)

成立日期:2014 年 08 月 08 日

注册资本:30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吕和东

住所:北京市通州区运河东大街 1 号北京国际医疗服务区 002 室

经营范围:医院管理;医院管理咨询;投资管理;投资咨询;项目投资;资

产管理;企业管理咨询;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医疗机构形象策划;承办展览展

示;技术交流;商务信息咨询(不含中介);肿瘤诊疗、医疗设备、医用材料、

药品的技术开发;医学研究与试验发展。(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1、主要股东对本公司的持股比例

股东名称 投资额 持股比例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4100 万元 41%

北京北大医疗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000 万元 10%

心安(北京)医疗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1500 万元 15%

北京大学肿瘤医院 3400 万元 34%

2、标的公司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2017 年 6 月 30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2017 年 1 月-6 月 2016 年度

资产总额 6904 万元 8283 万元

负债总额 3598 万元 9510 万元

净资产总额 4795 万元 6070 万元

净利润 -1276 万元 -3757 万元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3、标的公司的其他股东不同意放弃优先受让权。

三、涉及收购、出售资产的其他安排

本次股权转让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同业竞争等情况。

四、出售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肿瘤公司自成立以来,业务经营处于培育期,为落实北大医疗产业集团战略

方向调整,优化业务布局,调整专科发展方向,公司决定将持有的 41%肿瘤公司

股权对外转让出售。出售肿瘤公司 41%股权后,本公司不再持有肿瘤公司股权。

截至目前,本公司没有为肿瘤公司提供担保,没有委托理财情况。

本次转让股权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规划,有利于公司目前产业结构整合及,

进一步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本次交易完成后,也将实现合理的投资 回报,有

利于公司利润增长。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拟通过公开挂牌方式出售参股公司肿瘤公司 41%的股权,有利于优化公

司资产结构,增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符合公司未来发展规划,不存在重大风险,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公司拟聘请具有证券

相关业务资格的审计评估机构,以评估值为定价依据,并采取公开挂牌方式以保

证交易价格公允。

本次交易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我们同意公司拟将参股公司股权转让事项。

六、备查文件

1、《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关于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拟出售参股公司股权的独立董事意见》

3、《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五日

The translation is provided by third-party softwa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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