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10 证券简称:三钢闽光 公告编号:2017-073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事
项,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申请,公司股票(证
券简称:三钢闽光,证券代码:002110)自 2017 年 7 月 12 日(星
期三)开市起停牌。
停牌期间,经公司与相关各方商讨和论证,公司确认本次重
大事项为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以下简称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本次重组或本次交易),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2016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保证信
息披露公开、公平,避免公司股票价格异常波动,公司股票自
2017 年 7 月 26 日开市起继续停牌。
在公司股票停牌期间,公司按照规定每 5 个交易日披露一次
进展公告。停牌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披露关于停牌事项的公
告情况如下:
序号 披露时间 公告编号 公告名
1 2017/7/12 2017-044 《重大事项停牌公告》
2 2017/7/19 2017-045 《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
3 2017/7/26 2017-046 《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停牌公告》
4 2017/8/2 2017-049 《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进展公告》
5 2017/8/9 2017-051 《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进展公告》
6 2017/8/12 2017-052 《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进展暨继续停
牌的公告》
7 2017/8/19 2017-054 《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进展公告》
8 2017/8/26 2017-058 《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进展公告》
9 2017/9/2 2017-059 《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进展公告》
10 2017/9/9 2017-061 《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进展暨继续停
牌的公告》
11 2017/9/16 2017-065 《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进展公告》
12 2017/9/23 2017-068 《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进展暨停牌期
满 3 个月后申请继续停牌的公告》
由于本次交易涉及的审计、评估、尽职调查等工作量较大,
相关准备工作尚未全部完成,公司预计无法在本次发行股份购买
资产股票停牌 3 个月(2017 年 10 月 12 日)内披露符合《公开
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2017 年修订)》要求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或
报告书),根据深交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4 号:
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的有关规定,公司已于 2017 年 9 月 22 日
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
购买资产进展暨停牌期满 3 个月后申请继续停牌的议案》,并将
于 2017 年 10 月 10 日召开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该议
案,若该议案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向深交所申请
公司股票自 2017 年 10 月 12 日开市时起继续停牌,继续停牌时
间不超过 3 个月,最迟不晚于 2018 年 1 月 12 日复牌,累计停牌
时间自停牌首日(2017 年 7 月 12 日)起不超过 6 个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重组的审计、评估工作已基本完成,
审计和评估机构正在履行相关报告的出具程序。下一步,公司将
履行评估报告的国资备案程序,同时协同各中介机构根据审计、
评估报告内容对重组方案和文件做进一步细化和完善。公司将继
续协调各方积极推进本次交易的各项工作,待相关工作完成后,
公司将尽快召开董事会审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等相关议案。
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
司指定信息披露的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
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 年 9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