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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麟杰: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前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的说明

Jia Linjie: Explanation on the purchase and sale of assets within the first 12 months of this major asset restructuring

Sensex a share ·  Sep 28, 2017 00:00

上海嘉麟杰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前 12 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的说明

一、本次交易基本情况

上海嘉麟杰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嘉麟杰”)拟通过支付

现金的方式购买 CAPITAL TODAY INVESTMENT II(HK) LIMITED(以下简称

“今日资本”)所持有的北京德青源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青源”)

4,202.8460 万股股份(占收购前总股本的 8.91%),同时拟以现金认购德青源发

行的新股 34,375.00 万股股份(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完成后,嘉麟

杰持有德青源的股份份额将由交易前的 5.45%,增加到交易后的 50.4690%。

二、本次交易前 12 个月内收购相关资产情况

2017 年 5 月 19 日,嘉麟杰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投

资购买北京德青源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份的议案》,决议通过以不超过

3.20 元/股的价格,购买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等投资人所持有的德青源共计

5.45%的股份。同日,嘉麟杰与东北证券签署了《北京德青源农业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股份转让协议》,拟以现金 7,999.68 万元人民币购买东北证券所持有的德青

源的股份,其他交易对手合计持有德青源股份占德青源股份比例为 0.149%,授

权公司总经理推进执行。2017 年 7 月,公司完成了上述股权的过户,上述交易

对价合计 8,224 万元。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重组办法》)的相关

规定:“上市公司在 12 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

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已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编制并披露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

的资产交易行为,无须纳入累计计算的范围。中国证监会对本办法第十三条第一

款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的累计期限和范围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交易标的

资产属于同一交易方所有或者控制,或者属于相同或者相近的业务范围,或者中

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下,可以认定为同一或者相关资产。”

由于 2017 年 7 月嘉麟杰业已完成的对德青源 5.45%股份的收购与本次交易

具有交易的标的资产具有相关性,因此,该次交易行为应纳入本次交易的累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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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范围。

三、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中,嘉麟杰拟购买今日资本所持有的德青源 4,202.846 万股股份的

转让交易金额为 13,449.11 万元;本次交易中,嘉麟杰拟认购德青源增发的新股

股数为 34,375.00 万股,增资金额为 110,000.00 万元。以上二项合计金额为

123,449.11 万元。由于 2017 年 7 月嘉麟杰业已完成的对德青源 5.45%股份的收购,

且该次交易行为纳入本次交易的累计计算范围,因此累计交易金额为 131,673.11

万元。

单位:万元

累计交易金 交易标的相关指 财务指

项目 标的公司 上市公司

额 标的选取标准 标占比

资产总额 96,028.59 163,203.52 131,673.11 131,673.11 80.68%

资产净额 53,665.70 92,874.77 131,673.11 131,673.11 141.77%

营业收入 58,662.97 72,789.50 - 58,662.97 80.59%

注:1.上市公司相关财务数据取自经审计的 2016 年度合并财务报表,标的公司相关财

务数据取自未经审计的 2016 年度合并财务报表;

2.资产净额是指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权益;

3. 资产总额与资产净额所对应财务指标占比,以标的公司资产总额或资产净额与成交

金额孰高计算确定。

根据《重组办法》的规定和上述财务指标对比情况,本次交易构成中国证监

会规定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行为。

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董事会决议日前 12 个月内购买、出售资

产情况

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董事会决议日前 12 个月内资产出售的情况如下:

1. 公司董事会于 2016 年 11 月 23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出售所持有的

皿鎏软件 25.87%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以总价不低于 5,600 万元向非关联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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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出售所持有的上海皿鎏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5.87%股份。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止,该项交易已完成,公司不再持有上海皿鎏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2.公司于 2016 年 11 月 23 日与常州老三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了《股权转让协

议》,将公司持有的全资子公司上海嘉麟杰运动用品有限公司 100%的股权转让

予常州老三集团有限公司,转让总价为人民币 9,500 万元。上海嘉麟杰运动用品

有限公司已于 2016 年 12 月 22 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股权转让款已于 2016 年

12 月 27 日支付完毕。

3.公司于 2016 年 12 月与陈洪彦签署了《财产份额转让协议》,将公司持有

的上海嘉艋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的财产份额(对应的认缴出资额 9,900 万

元,实缴出资额 49.50 万元)转让给陈洪彦,转让价为人民币 50 万元。上海嘉

艋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已于 2016 年 12 月 23 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股权

转让款已于 2016 年 12 月 27 日支付完毕。

以上三项资产出售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与本次重组行为不存在相关性。

五、关于上述资产购买及出售交易的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上市公司在 12 个月内连

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交易

标的资产属于同一交易方所有或者控制,或者属于相同或者相近的业务范围,或

者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下,可以认定为同一或者相关资产。在本次交易前

12 个月内,除公司在 2017 年 7 月业已完成的对德青源 5.45%股份的收购,公司

未发生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其他重大购买、出售资产的交易行为。

特此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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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上海嘉麟杰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前

12 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的说明》之签章页)

上海嘉麟杰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9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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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translation is provided by third-party softwa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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