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are_log

达 意 隆:关于融资回租业务的进展公告

Da Yilong: Announcement on the progress of financing and leaseback business

SZSI ·  Sep 23, 2017 00:00

证券代码:002209 证券简称:达意隆 公告编号:2017-039

广州达意隆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融资回租业务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2016 年 3 月 31 日,广州达意隆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与广东粤信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粤信公司”)签订《融资租赁合同》,

将公司合法拥有的自用设备以售后回租的方式出售给粤信公司。公司从粤信公司

租回租赁设备,租赁期限为三年,自起租日起算。在租赁期间,由公司按期向粤

信公司支付租金和费用。租赁期限届满,在公司履行合同约定的相关义务后,租

赁设备以象征性价格 1,000 元由公司留购。签订合同后,公司按合同约定如期支

付租金及相关费用,合同正常履行。

详细内容参见公司于 2016 年 2 月 23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办理融资回租业务的公告》(公告编

号:2016-020)。

二、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粤信公司送达的《租赁资产转让通知书》,粤信公司(作为

“转让人”)与广东粤财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受让人”,以下简称“粤

财公司”)已于 2017 年 8 月 18 日签署了《租赁资产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转

让协议”)。根据该转让协议,粤信公司与公司签署的《融资租赁合同》及其全

部附件、补充协议(以下称“租赁合同”)项下的租赁物以及粤信公司在租赁合

同项下向公司收取租金及其他一切应付款项的权利以及与之有关的任何权利、权

益和利益已于 2017 年 6 月 30 日(“交割日”)起转让给粤财公司。自交割日起,

粤财公司作为租赁合同项下的“出租人”。

按《融资租赁合同》第 14.1 条的规定,粤信公司转让租赁资产应当书面通

知公司,公司收到《租赁资产转让通知书》时即视为粤信公司履行完毕通知义务。

从收到通知之日起,公司将向新的出租人粤财公司支付租金及其他应付的全部款

项。

三、粤财公司基本情况

名称:广东粤财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外商投资企业投资)

住所:广州市南沙区丰泽东路 106 号南沙城投大厦 14 楼(仅限办公用途)

法定代表人:曾忠生

注册资本:100,000 万元

成立日期:2017 年 06 月 08 日

经营期限:2017 年 06 月 08 日至长期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59P11J5W

经营范围:货币金融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

粤财公司与公司无关联关系。

四、涉及该项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营,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对

员工的直接经济利益不会产生影响。

五、备查文件

《租赁资产转让通知书》、《租赁资产转让同意函》

广州达意隆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9 月 23 日

The translation is provided by third-party software.


The above content is for informational or educational purposes only and does not constitute any investment advice related to Futu. Although we strive to ensure the truthfulness, accuracy, and originality of all such content, we cannot guarantee i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