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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菱股份:关于收到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符合深交所转让条件无异议函的公告

SZSI ·  Sep 22, 2017 00:00

证券代码:002766 证券简称:索菱股份 公告编号:2017-065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公司 2017 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符合深交所转让条件无异议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17 年 4 月 6

日、5 月 17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 2016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公

司面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或董事会获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2017 年 7 月 19 日,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报送了

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转让的申请文件。

2017 年 9 月 20 日, 公司收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

公司 2017 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符合深交所转让条件的无异议函》(深证函

〔2017〕466 号,以下简称“无异议函”),主要内容如下:

一、深交所对公司申请确认发行面值不超过 5 亿元人民币的公司 2017 年非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债券”)符合深交所转让条件无异议。

二、无异议函不表明深交所对债券的投资风险或者收益等作出判断或者保

证。公司应当确保参与债券认购的投资者符合本所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规定,并向

其充分揭示风险。

三、公司发行债券应当按照报送深交所的相关文件进行,如发行人相关情况

或债券法律文件在无异议函出具之后发生重大变化,应当及时向深交所报告。如

发生重大变化未及时告知深交所的,无异议函自动失效。

四、公司应当自无异议函出具之日起 12 个月内正式向深交所提交转让申请

文件,逾期未提交的,无异议函自动失效。

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上述无异议函的要求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在

上述无异议函的有效期内,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事宜,并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9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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